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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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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优秀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优秀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月28日至2016年3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的规定,即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理办法》、《债券询价申购管理办法》、《集中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 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全球经济步入较为稳定但缓慢的复苏通道,美国仍是表现相对较好的经济体。从领先指标来看,一季度美国ISM制造业PMI指数缓慢回升至51.8水平,就业市场持续改善,失业率维持在5.0%左右。一季度欧元区经济保持弱势复苏态势,制造业PMI指数小幅回落至51.6,CPI同比增速小幅下降至-0.1%左右。美国仍是全球复苏前景最好的经济体,美联储2015年末重启加息之后,美元指数回落至94-99左右的区间窄幅波动。

国内经济方面,在前期“稳增长”政策刺激及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阶段性上行的内外因素影响下,经济领先指标有所震荡企稳,但下行压力并未消除。具体来看,领先指标制造业PMI缓慢上行至50.2的荣枯线以上,同步指标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1-2月累计增长5.4%,创下2009年以来新低水平。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以下滑为主:消费增速小幅回落至10.2%,出口增速继续进一步下滑至-25.3%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小幅回升至10.2%的水平。通胀方面,CPI通缩预期有所修正,小幅上行于2.3%左右的水平,PPI环比跌幅有所收窄,同比跌幅缩小至-4.9%左右。

2. 市场回顾

股票市场方面,一季度上证综指下跌15.12%,代表大盘股表现的沪深300指数下跌13.75%,中小盘综合指数下跌17.35%,创业板综合指数下跌19.31%。市场整体大幅下跌,中小市值股票及新兴成长行业大幅跑输市场。

3. 运行分析

报告期内,针对市场走势,在基金契约规定的范围内选择选择了不同的仓位应对,大幅下跌时仓位略低于基准,市场稳定后仓位略高于基准,股票总体配置较为均衡和分散,重点选择一些成长性较好估值相对合理的股票,行业以新兴成长为主。一季度银行在国家队救市的背景下,跌幅较小;周期股由于“供给侧改革”概念的炒作较为抗跌,新兴成长行业总体表现较弱,本基金一季度略微跑输业绩基准。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3月31日为止,本基金的单位净值为1.456元,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1.456元。季度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8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全球经济有望在美国经济的拉动下维持缓慢复苏的态势,但受制于美联储货币政策加息从紧的预期,国际资本流出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压力可能进一步抬升,新兴市场金融体系稳定性面临考验。鉴于对当前经济和通胀增速的判断,经济增速下滑压力仍未消退,但财政政策、信贷投放、房地产政策放松有望继续,加之货币政策稳健配置,或将对未来一个季度经济企稳形成一定支撑。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相互配合的政策支柱。宏观政策要稳,就是要为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实行减税政策,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预计2016年二季度财政政策力度将有所增大,货币政策继续稳健操作,宏观调控更加注重引导经济增速平稳放缓,产业结构进一步提质、增效、升级。公开市场方面,在近期经济下行压力未减的情况下,预计货币政策维持中性偏松基调,公开市场方面也更加注重维持流动性环境平稳。社会融资方面,防范金融风险及规范表外融资的政策思路延续,商业银行风险偏好及实体企业融资需求匹配度下降,预计表外融资自发扩张的动力依然有限,而表内信贷投放或将在政策鼓励下继续扩张,社会融资总量大概率上仍将维持较为平稳的适度增长。

一季度经济形势预期有所改善,宏观政策稳增长力度有所加大:受前期降息、降准累积效应及部委联合稳定房地产行业的推动,一季度房市销量和价格回暖迹象进一步增多;一季度物价表现稍好预期,通缩风险有所降低;一季度货币政策启动了一次降准调整。预计2016年二季度宏观调控政策仍以稳增长为重,财政货币政策宽松以助推经济企稳复苏的概率较大。二季度稳增长关键着力点在固定资产投资,基建投资正是固定资产投资中宏观调控的重要抓手,伴随中长期贷款陆续投放,基建投资增速回升,经济弱势企稳的概率在上升;货币政策将配合引导社会融资成本降低,预计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有望保持在合理区间,二季度银行间资金面状况整体有望保持稳定。物价方面,考虑到翘尾因素的上行叠加春节错位等因素的扰动,通缩预期将被修正,但通胀绝对水平依然不高。

权益方面,2016年整体会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预计难有趋势性的上涨行情,但是部分新兴行业预计仍有不少亮点。预测二季度市场整体震荡,重心上移;基于对未来市场行情的判断,我们将保持相对积极的仓位,通过量化模型精选个股,选择具备良好治理结构,具备持续增产能力的优秀企业进行投资,分享优秀企业成长价值。

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自2015年6月26日起已持续超过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2015年7月,证监会地方监管机构通报胡泽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2月21日,胡泽林利用天津恒泰鼎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鼎晖)账户买入桑德环境股票857,877股,卖出桑德环境股票857,877股;2013年5月20日至2014年8月7日,胡泽林利用北京普加清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加清源)账户买入桑德环境股票2,438,684股,卖出桑德环境股票2,133,751股。恒泰鼎晖和普加清源账户因短线交易桑德环境股票合计获利5,098,236.03元。胡泽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行为。对对胡泽林的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2015年4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隆基股份对2014年年报相关问题予以回复: 1、关于公司行业走势和相关风险;2、预付账款;3、在建工程;4、递延所得税资产;5、股权激励;6、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分步实现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优秀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中银优秀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中银优秀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查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