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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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信达诺”) 注册地:ROOM 1904,SHUN TAK CENTRE,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HK 注册资本:港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大宗商品。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港币66423.45万元,负债总额港币59818.54万元,净资产港币6604.91万元,营业收入港币215044.89万元,利润总额港币3484.71万元,净利润港币2907.64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港币21403.41万元,负债总额港币14514.20万元,净资产港币6889.21万元,营业收入港币2684.73万元,利润总额港币284.29万元,净利润港币284.29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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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达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源”) 注册地:新加坡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大宗贸易。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039.41万美元,负债总额2358.85万美元,净资产680.56万美元,营业收入43084.05万美元,利润总额199.83万美元,净利润166.35万美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7125.90万美元,负债总额5950.39万美元,净资产1175.51万美元,营业收入22214.58万美元,利润总额114.95万美元,净利润114.95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信达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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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3800万美元
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担保期间:1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信达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4500万美元
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担保期间:1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信达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香港信达诺、信达资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的必要融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各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香港信达诺、信达资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6%,无逾期担保。若本次议案通过,公司审批的201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9000万元+283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63%。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6—3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6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3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9:30至11:30, 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15:00至2016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6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2016年度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的议案;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38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担保期限1年。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信达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45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担保期限1年。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1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9日上午9:00至2016年5月9日下午5: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信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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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360701;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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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 项下输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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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098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邮编:361006
联系人:郑钪钪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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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6—3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七楼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选举王燕惠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6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6—3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达光电”)向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申请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2月16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3月27日 注册地:安溪县湖头光电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杜少华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产品科技研究、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封装、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和售后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属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截止2015年12月31日,福建信达光电资产总额47928.38万元,负债总额17551.94万元,净资产30376.44万元,营业收入11.47万元,利润总额74.09万元,净利润4.68万元。截止2016年2月29日,资产总额50106.46万元,负债总额19730.02万元,净资产30376.4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公司持有福建信达光电100%股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的必要融资,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能保障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