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15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1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11月25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6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条件的议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条件的议案》
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拟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含44亿元),债券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简称“永续中票”)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及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
4、发行期限及品种:除永续中票外,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7年,永续中票无固定到期日,于公司按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约定赎回时到期。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5、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归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
6、发行成本: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7、担保方式: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拟备案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的备案发行额度将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出具的《接受备案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及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
4、发行期限:本次拟备案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5、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归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
6、发行成本:本次拟备案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7、担保方式:本次拟备案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中期票据、永续中票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的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担保方式、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等与发行及转让流通相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的实际需要,选聘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申报事宜,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4、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新政策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7、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8、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债权融资计划发行过程中处理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116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65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6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13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2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13日
至2016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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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11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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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传真为准。
(2) 登记时间:2016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
(3)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34楼邮编:400021
联系电话:023-81155758、81155759
传真:023-81155761
联系人:张爱明、童永秀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参会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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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