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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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67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6年11月25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

会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风电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由34,700万元增加到60,700万元,并授权中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全权负责办理福清风电公司的章程变更、工商变更登记、出资等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2月15日14点30分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关于拟对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68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人民币26,000万元

一、增资扩股情况概述

1、本次增资扩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风电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马头山风电场、王母山风电场项目。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满足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有限公司拟对福清风电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由34,700万元增加到60,700万元,并授权中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全权负责办理福清风电公司的章程变更、工商变更登记、出资等相关工作。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1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扩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洋埔村福人大道融商大厦A区1403室

3、法定代表人:张骏

4、注册资本:叁亿肆仟柒佰万圆整

5、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及咨询;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资扩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加快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马头山风电场、王母山风电场项目建设步伐,满足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扩股有利于加快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马头山风电场、王母山风电场项目开发建设步伐,满足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69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15日

至2016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16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6年11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6年12月14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14日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 系 人:李永和、陈海荣

联系电话:0591—87868796

传 真:0591—87865515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