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敏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岩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向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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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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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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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敏海
日期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7-008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401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7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长赵敏海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48,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共计50,374,4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76.39%。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7-009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3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主席陈靛洁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 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48,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共计50,374,4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76.39%。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7-010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7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该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独立董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16年报等各项审计工作且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监事会意见: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7-011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7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7,221,281.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44,536.23元。2016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3,828,336.8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382,833.6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9,682,304.36元,2016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7,127,807.54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48,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共计50,374,4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76.39%。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7-012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9日
至2017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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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新宏泰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于5月16日前传真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逾期视为放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传真:0510-83741314,邮编:214174
联系人:陆佼,电话:0510-83572670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 代理投票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证券部。
(6)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佼
电话:0510-83572670 传真:0510-8374131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邮编:214174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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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016 公司简称:新宏泰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