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5版)

2016年公司坚持生猪全产业链经营发展战略,坚定执行“销量增长压倒一切,靠结构、成本、效率来增利润,团队建设、组织机构与阿米巴激励完善增活力”的三大的经营方针,并以“拼了命也要赢得股东、客户、员工及同行的信任与尊重”的气概决战2016年,推动组织系统的变革创新,加快各产业板块内增与外延式发展,快速进行市场策略的调整、创新终端营销方式、完善阿米巴激励机制、管控成本费用、健全营运体系,实现了饲料总销量同比增长30%,快速提升了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8,0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6%。公司的经营业绩能在2016年取得显著增长,主要原因是:①公司饲料销量同比增长30%,带动毛利总额增长;②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高端猪前期饲料产品销量占总销量的比重进一步增加;③公司通过1+5成本管理模式实现四项费用率下降和加强原料采购管理节约了原料成本;饲料吨四项费用同比下降38元/吨,肉品四项费用率下降7个百分点;④养猪规模快速增长,配种分娩率、PSY、MSY均有所提高,养猪成本下降明显,生猪价格较高,养殖业务利润同比大幅增加。

2016年度,公司饲料销售收入为1,005,952万元,同比增长14%,饲料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2.5%。饲料总销售量为380万吨,同比增长30%;其中猪饲料151万吨,同比增长28%,猪前期料22万吨,占猪料比重为15%,同比提升5个百分点。

2016年度,公司肉品销售收入为53,961万元,同比增长23%,2016年利润比2015年增长1,371万元,四项费用率下降7个百分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的经营业绩能在2016年取得显著增长,主要原因是:①公司饲料销量同比增长30%,带动毛利总额增长;②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高端猪前期饲料产品销量占总销量的比重进一步增加;③公司通过1+5成本管理模式实现四项费用率下降和加强原料采购管理节约了原料成本;饲料吨四项费用同比下降38元/吨,肉品四项费用率下降7个百分点;④养猪规模快速增长,配种分娩率、PSY、MSY均有所提高,养猪成本下降明显,生猪价格较高,养殖业务利润同比大幅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年度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按本政策执行。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的合并范围增加8个子公司,减少1个公司。

1、本公司2016年6月15日新设成立沈阳美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批发、零售;农副产品收购,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2、本公司2016年1月11日新设成立广东美神农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种猪繁殖;生猪养殖、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3、本公司2016年3月8日新设成立浏阳美神农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07万元。经营范围:牲畜饲养;牲畜批发;收购农副产品。公司出资1,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

4、本公司2014年4月15日新设成立梅州湘大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的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2016年9月实际缴纳出资。

5、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07日新设成立新乡市万客来和美饲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加工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2016年12月实际缴纳出资。

6、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4月28日新设成立莒县和美饲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万元。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7、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8月16日新设成立任丘市和美饲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销售:饲料原料;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8、本公司2016年8月8日清算上海湘大贸易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12月13日获取了上海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9、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以收购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51%的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4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39 号)核准,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72,409,48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55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1,45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9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1月15日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4317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8,805,703.1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47,030,139.01元,本年度使用311,775,564.13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7,536,132.34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4,239,431.79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458,805,703.1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4,466,914.2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1,45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822,617.43元,原因如下:

1、 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050,000.00元。

2、 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772,617.4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的规定,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的议案》,同意公司(甲方)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意公司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车站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 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董家塅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对于此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变更、销户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与之相关的协议、文件。

2015年12月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车站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株洲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15年1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董家塅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三(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2011年3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股,发行价为2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3,81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891,190,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261,911.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5,928,088.80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就已使用完毕,存储余额为 0,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注销。2016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二)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409,4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8,55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45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2016年度具体运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项中所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4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董事会提案如下:

一、2017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

1、董事:陶一山先生、黄国盛先生、郭拥华女士、黄锡源先生、孙双胜先生、陶业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江帆先生、余兴龙先生、张少球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8万元/年。

二、2017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总经理:陶一山先生,年薪人民币79万元。

2、副总经理:陶业先生,年薪人民币49万元。

3、财务总监:郭拥华女士,年薪人民币53万元。

4、董事会秘书:孙双胜先生,年薪人民币46万元。

三、2017年公司监事的薪酬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薪酬议案如下:

1、刘宏、黄国民、丁智芳:分别作为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2、邓祥建、杨卫红: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按公司薪酬标准领取员工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以上薪酬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

年薪将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预案将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4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7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开展2017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玉米、豆粕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和必要性

玉米、豆粕、豆油、大豆、菜粕是公司的主要生产原料,采购成本通常占公司总体经营成本的50%以上,硬麦价格相对玉米更具性价比优势,莱油与豆油相关性较强,可替代豆油作为饲料生产原料,为此,公司对原料的采购采取价格低时多买、价格高时少买的策略,争取将全年的原料平均采购价格保持在一定水平,但操作难度存在两种风险,即在价格低时,大量采购原料会占用资金,同时还占用厂库库存,原料损耗较大;在价格高时,尽量控制原料采购数量会对生产造成影响,同时还有可能失去一定的市场份额,为此通过控制原料数量的采购方式来控制原料价格效果较为有限。

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能规避玉米、豆粕等价格波动风险,可发现价格,控制采购成本,在价格低时,通过买入期货套期保值,以期货采购代替现货库存;在价格高时,通过卖出套期保值锁定库存风险,这样,公司不仅可以将原料的现货库存数量控制在正常的生产用量内,而且还能避免不利价格所带来的损失,实现公司自身长期稳健的发展,而非追求短时的暴利。

二、期货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包括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豆油、大豆等期货品种,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硬麦、菜油、菜粕等期货品种。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2017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计套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5万吨,所需保证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如拟投入资金有必要最高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应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投入总额的议案及其分析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 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 业务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 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 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公司规定了套保方案的设计原则并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将严格遵循进行场内交易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能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能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3、公司规定期货交易员应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并规定了按日编制期货交易报告并提交相关审核或审批人员的制度,确保期货交易风险控制。

4、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作为主要饲料原料的玉米、豆粕等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期货管理责任人、套保方案设计原则及审批原则、方案的执行和报告原则、资金支付和结算监控、投资损益确认、财务核算规则等相关内控事项做出了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豆油、大豆等期货品种,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硬麦、菜油、菜粕等期货品种,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不从事其他任何场所任何品种的期货交易或相关的衍生品交易、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符合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2、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开展2017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4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10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4月27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8288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6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201,020,352.55 元(母公司净利润170,272,158.8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272,158.8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低于注册资本的50%时,计提盈余公积金25,540,823.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0,570,827.49元,减去2015年分红64,115,413.05元,截止2016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1,186,749.47元。

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17 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534,589,9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80,188,486.05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460,998,263.42元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截至公司2017 年3月17日的总股本534,589,90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267,294,950股(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534,589,907 股变更为801,884,857股。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意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8.1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等16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28.1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同时在不突破授信额度内用款之内,授权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在各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本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8.1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股票的发行与上市的策划、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实力,对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作、架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提高与完善等方面能够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鉴于此,公司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江帆先生、余兴龙先生、张少球先生三人向董事会提交的《2016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时将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2016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开展2017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开展2017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荆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荆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项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玉林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玉林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项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徽寿县饲料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安徽寿县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项目”产能为年产18万吨,同时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326.8295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荆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项目”,以安徽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对荆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增资进行。

公司《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徽寿县饲料项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广东茂名饲料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广东茂名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项目” 产能为年产18万吨,同时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920.6086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玉林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项目”,以茂名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对玉林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增资进行。

公司《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广东茂名饲料项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藏和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业绩承诺方2014年-2016年业绩承诺利润完成情况,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利益的角度,董事会同意对业绩承诺和补偿进行一定修订,同意公司与西藏和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关于公司与西藏和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进行滚动使用。

同意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为担保《借款协议》的履行,山东托普饲料有限公司股东张宝燕、崔立强将其合计持有的山东托普饲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与张宝燕、崔立强签署《股权质押协议》。

《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向安徽德林猪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500万元的资金支持,以支持其经营发展。

同意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与安徽德林猪场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为担保《借款协议》的履行,安徽德林猪场管理有限公司用自有的猪场资产和活猪为此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的担保。

《关于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十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部分修订,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有利于确保股东的长远利益。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十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更好地完成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工商登记变更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利润分配实施结果,及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二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5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9: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4月27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8288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6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201,020,352.55 元(母公司净利润170,272,158.8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272,158.8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低于注册资本的50%时,计提盈余公积金25,540,823.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0,570,827.49元,减去2015年分红64,115,413.05元,截止2016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1,186,749.47元。

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17 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534,589,9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80,188,486.05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460,998,263.42元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截至公司2017 年3月17日的总股本534,589,90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267,294,950股(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534,589,907 股变更为801,884,857股。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意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15年,公司发现一起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针对该重大缺陷进行了整改,并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改进和完善后的内控制度完整运行的时间内,各项内部控制均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徽寿县饲料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出发,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新项目的发展前景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广东茂名饲料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出发,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新项目的发展前景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藏和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业绩承诺及补偿的方案,有利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的调整。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进行滚动使用。

同意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为担保《借款协议》的履行,山东托普饲料有限公司股东张宝燕、崔立强将其合计持有的山东托普饲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与张宝燕、崔立强签署《股权质押协议》。

《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向安徽德林猪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1,500万元的资金支持,以支持其经营发展。

同意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与安徽德林猪场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为担保《借款协议》的履行,安徽德林猪场管理有限公司用自有的猪场资产和活猪为此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的担保。

《关于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四、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部分修订,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发表了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详见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5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6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包括: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3)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4)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5)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6)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2、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为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3、截止2016年12月31日,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45,000万元,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占2016年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19%,至期末,贷款余额为3,000万元,担保余额为42,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4、截止2016年12月31日,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为养殖户贷款提供担保,提供担保额度50,000万元,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为12,302万元,占2016年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4.87%,逾期担保1,495万元,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为对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在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平台上的借款提供担保,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为7,707万元,占2016年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3.05%,逾期担保189万元,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5、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对外担保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监督和信息披露程序严格执行,发生的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属实,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公司编制的《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2、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能够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以及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执行,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合理保证,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

2、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良好有效的执行,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3、2015年,公司发现一起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针对该重大缺陷进行了整改,并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改进和完善后的内控制度完整运行的时间内,各项内部控制均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4、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1、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能够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实际薪酬和所披露的薪酬一致,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绩效考核机制,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2017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拟报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8.1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1、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等16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28.1亿元,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同时公司发展前景良好,未来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2、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8.1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七、《关于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股票的发行与上市的策划、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实力,对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作、架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提高与完善等方面能够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2、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按照新的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审议开展2017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公司2017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作为主要饲料原料的玉米、豆粕、菜粕等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期货管理责任人、套保方案设计原则及审批原则、方案的执行和报告原则、资金支付和结算监控、投资损益确认、财务核算规则等相关内控事项做出了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豆油、大豆等期货品种,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硬麦、菜油、菜粕等期货品种,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不从事其他任何场所任何品种的期货交易或相关的衍生品交易、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符合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2、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开展2017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九、《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徽寿县饲料项目的议案》。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出发,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新项目的发展前景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徽寿县饲料项目的议案》。

十、《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广东茂名饲料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出发,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新项目的发展前景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出发,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新项目的发展前景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广东茂名饲料项目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与西藏和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本次业绩承诺修改之后,业绩承诺时间较原承诺时间延长了两年,业绩承诺总额较原承诺额增加了16,828.71万元,将测算补偿方式由逐年单独测算补偿变更为五年累计计算并一次性补偿,虽然短期内放宽了对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考核压力,但是该变更将对其产生激励作用,更充分地调动其生产经营积极性,促使其在未来的业绩承诺期内完成承诺业绩,从而补偿承诺业绩未完成部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2、就上述承诺变更事宜,上市公司已经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意见认为上述承诺变更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利益,并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宜。

3、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西藏和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十二、《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向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支持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业务营运所需资金,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此次对外财务资助由山东托普饲料有限公司股东张宝燕、崔立强以其合计持有的山东托普饲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能够较好地保证资金安全,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2、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十三、《关于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公司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向安徽德林猪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支持安徽德林猪场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营运所需资金,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此次对外财务资助由安徽德林猪场管理有限公司用自有的猪场资产和活猪为此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的担保,能够较好地保证资金安全,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2、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十四、《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1、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部分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作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十五、《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增强了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及可操作性,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2、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5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对拟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拟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股票的发行与上市的策划、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实力,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因此,同意公司将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部分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作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5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内容以加粗字体表示):

《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5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28.1亿元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8.1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等16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28.1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同时在不突破上述授信额度内用款之内,拟授权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在下列各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

因公司本次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28.1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向银行机构申请人民币共计28.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05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安徽寿县饲料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7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徽寿县饲料项目的的议案》:综合考量公司“安徽寿县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项目”(以下简称“寿县项目”)所在地饲料市场容量、节省固定投资成本、缩短饲料运输半径、提高养殖服务效率等多种因素,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变更,由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变更为年产18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同时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326.8295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荆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荆州项目”)。

一、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安徽寿县饲料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1、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39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72,409,48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5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450,00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1月9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4317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4年12月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2、变更安徽寿县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综合考量公司“寿县项目”所在地饲料市场容量、节省固定投资成本、缩短饲料运输半径、提高养殖服务效率等多种因素,公司将新增投资于水产料和畜禽料市场更具发展潜力和成长空间的湖北荆州,公司拟变更寿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326.8295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荆州项目。

截至2017年4月24日,寿县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寿县项目产能为年产18万吨,同时变更寿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326.8295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荆州项目。

二、变更寿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寿县项目实施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安徽寿县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项目于2014年11月24日已经取得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徽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立项的备案通知》(寿发改审批备 [2014]318号),项目计划的实施主体为安徽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安徽骆驼饲料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更名为安徽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项目拟投资金额为8,450.59万元,拟投入明细构成如下表:

项目投资金额及明细表: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项目达产后预计正常年销售收入32,643.76万元,利润总额1,149.81万元,内部投资收益率为14.38%(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28年(含建设期)。

(2)寿县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截止到2017年4月24日,寿县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为4,935.08万元,投入进度58.40%。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

(下转2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