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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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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运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咏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今年煤炭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公司标煤单价较去年同期上涨约55%,导致公司燃料成本大幅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燃煤价格上涨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拟收购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国家电投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江苏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9,2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优先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剩余部分将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公司将成为上海电力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 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配套融资未能按计划完成或募集资金不足,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相关支出。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上述交易尚处于预案阶段,待审计、评估完成后,公司将修订重组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最终方案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2. 公司拟收购巴基斯坦KE公司66.40%股份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巴基斯坦KES能源公司持有的KE公司 66.40%的股权,可支付对价为17.70亿美元,并视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给予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奖励金合计不超过0.27亿美元。

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目前,公司及相关方正积极落实协议约定的全部交割条件,待所有先决条件满足后实施交割。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运丹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021 公司简称:上海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