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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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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三、本季度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储晓明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屈艳萍董事书面授权委托陈建民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公司本季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陈亮先生,财务总监阳昌云先生,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张延强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公司于2016年7月实施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3.5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14,856,744,977股变更为20,056,605,718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对2016年一季度每股收益数据进行重述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2017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公司2017年2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详见2017年1月26日、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2016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28号),核准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5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7年2月20日结束,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5年期)发行规模为75亿元,票面利率为4.40%;品种二(7年期)发行规模为5亿元,票面利率为4.50%。(详见2017年2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2017年3月6日起,公司所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

三、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承诺情况:

1.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履行承诺情况: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此项承诺于2014年7月22日作出,正在履行中。

(2)《关于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五分开”的承诺函》

此项承诺于2014年7月22日作出,正在履行中。

(3)《关于持有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

此项承诺于2014年6月24日作出,正在履行中。

2.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履行承诺情况: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此项承诺于2014年7月18日作出,正在履行中。

(2)《关于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五分开”的承诺函》

此项承诺于2014年7月18日作出,正在履行中。

(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此项承诺于2014年7月18日作出,正在履行中。

(4)《关于持有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

此项承诺于2014年10月17日作出,正在履行中。

以上承诺事项详见201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六、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及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二)申银万国证券换股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相关承诺情况及股份限售情况: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本次发行前的其他股东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在一定的期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申万宏源的股份,也不由申万宏源回购该部分股份。各股东承诺及股份限售情况详见2015年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之“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三)2017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公司2017年2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1月25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公司将来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以上承诺事项详见2017年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四)报告期内,相关股东承诺履行完毕情况:

报告期内,各位股东严格履行其承诺,相关股东承诺履行完毕情况如下:

2017年2月16日,公司3位股东持有的 11,690,225股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8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详见2017年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目前,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证券业务。由于证券业务受市场影响较大,因此无法对公司下一报告期业绩进行准确预测。公司将在下一报告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披露。

五、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储晓明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7-33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2017年4月21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因工作安排原因,储晓明董事长未能参加现场会议,会议由冯戎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储晓明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屈艳萍董事书面授权委托陈建民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通过修订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66)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