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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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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86 公司简称:金晶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税后利润56,913,582.14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5,691,358.2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0,261,302.65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1,483,526.58 元。

由于玻璃行业处于调整期,公司玻璃产品市场价格虽有所回升但预计仍有反复,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为下一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因此建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主要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了该方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1、玻璃行业处于调整期,公司玻璃产品市场价格虽有所回升但预计仍有反复,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为下一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利润不分配的预案是从确保公司正常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切合公司现状,对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构成损害。2、公司董事会提出对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主要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客观实际。3、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涵盖玻璃和纯碱两类产品,分别隶属于建材和化工行业,企业采取自产自销的经营模式。

(一)建材类业务

产品涵盖浮法玻璃、深加工玻璃等,生产基地分布在淄博、山东滕州、河北廊坊、宁夏石嘴山、北京大兴等区域,合计拥有10条生产线,产能3000万重量箱,产品主要包括2-25mm多种厚度、规格的浮法玻璃、汽车玻璃原片、超白玻璃等。公司是中国平板玻璃标准的制定者,产品品质与性能得到行业及社会的高度肯定。经典案例有中国尊、北京银泰中心、鸟巢、水立方、上海世博阳光谷、上海中心大厦、环球金融大厦、深圳平安大厦、阿联酋的迪拜塔(哈利法塔)等地标性建筑。

(二)化工类业务

产业基地位于山东昌邑,主要包括纯碱、小苏打等产品。纯碱作为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玻璃、化工、冶金等行业,目前公司纯碱业务位于行业前列。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3万元,同比分别增0.98%、35.4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证券代码:600586 股票简称:金晶科技 编号:临2017-006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1、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金晶科技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税后利润56,913,582.1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5,691,358.2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0,261,302.65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1,483,526.58 元。

由于玻璃行业处于调整期,公司玻璃产品市场价格虽有所回升但预计仍有反复,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为下一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因此建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主要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

(1)玻璃行业处于调整期,公司玻璃产品市场价格虽有所回升但预计仍有反复,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为下一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利润不分配的预案是从确保公司正常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切合公司现状,对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构成损害。

(2)公司董事会提出对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主要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客观实际。

(3)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

7、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并支付2016年度审计费用120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审计费用40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同日发出的关于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与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7-008号。)

关联董事王刚、孙明、邓伟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2016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金晶科技与金晶节能签署借款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详见同日发出的关于金晶科技与金晶节能签署借款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7-009号。)

关联董事王刚、孙明、邓伟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同日发出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7-010号。)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议案(详见同日发出的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2017-011号。)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5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进行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共计 10678395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列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减去未能解锁的权益后可申请解锁,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详见同日发出的关于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临2017-012号。)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发出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临2017-013号。)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召开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14号)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 号:临2017—007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16日发出召开六届十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以及摘要》,并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金晶科技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原激励对象(1)耿平、刘佳成、王云凯、杨旭、于莉、张磊、朱建、胡凯、李海杰、闫秀江、宋钢、孙希亭、吴琼宇合计14名以辞职或离职;(2)王传玉已退休,根据《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1)因辞职或离职的14名原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对其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原激励对象王传玉已退休,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继续有效,其退休年度的个人年度考核被视为合格,其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回购注销。

董事会上述行为是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且公司已履行了相关解锁的法定程序,同意激励对象提出解锁申请。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04.26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号:临2017—008号

关于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与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纯碱的生产销售,公司注册资本136,912.00万元,位于山东昌邑。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45%,主要从事浮法玻璃的生产销售,公司注册资本14,933.33万元,位于河北廊坊。

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向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纯碱构成关联交易,预计2017年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国家的有关价格标准和市场价执行,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纯碱系玻璃的原材料,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向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纯碱是为了满足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了公司的产业链优势,利于公司发展。

产品的采购和销售都按照市场价执行,不存在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案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关联董事王刚、孙明、邓伟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必须的,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双方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署《商品购买协议》。双方将严格执行上述协议的约定。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9

关于公司与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签订借款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批准,公司(借款方)拟与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出借方)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七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5763527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3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借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17年 4月 26日,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金晶科技与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刚、孙明、邓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刚

3、注册资本:人民币568,777,800元

4、注册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晶路

5、经营范围:浮法玻璃、汽车玻璃、中空玻璃、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品的制造、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截至2016.09.30,资产总额10,309,600,615.65元,股东权益4,232,237,348.26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2,667,430,806.15元,净利润54,546,965.74元。(未经审计)

三、借款协议基本内容

1、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于金晶科技归还中期票据及部分银行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借款金额

金晶科技向金晶节能借款人民币柒亿元整(700,000,000.00元)。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3年。自款项到帐日开始计算。

4、借款利率

参照实际发生期间市场利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5、该款项可提前还款,利息按照借款实际发生期间计算。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用于公司归还中期票据及部分,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对公司向大股东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借款事项,我们事前进行认真审阅并就有关问题向双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2、协议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3、借款利率参照实际发生期间市场利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4、该事项体现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维护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金晶科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04.26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0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384名激励对象授予3748.96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发表核查意见。

2、2015年10月15日金晶科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15年11月11日,金晶科技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原384名激励对象中,有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有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384名变更为370名,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48.96万股变更为3618.50万股,并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11日。

2015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4、2017年4月 26 日,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90 名激励对象解锁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228.67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鉴于原激励对象(1)耿平、刘佳成、王云凯、杨旭、于莉、张磊、朱建、胡凯、李海杰、闫秀江、宋钢、孙希亭、吴琼宇合计14名以辞职或离职;(2)王传玉已退休,根据《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1)因辞职或离职的14名原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对其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原激励对象王传玉已退休,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继续有效,其退休年度的个人年度考核被视为合格,其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拟回购数量为590350股,具体如下: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据此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原激励对象因(1)辞职或离职;(2已退休,根据《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1)因辞职或离职的14名原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对其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原激励对象已退休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继续有效,其退休年度的个人年度考核被视为合格,其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回购注销。

董事会上述行为是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八、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经董事会批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的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数量、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以及目前已经履行的程序均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1-3号》、《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等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04.26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1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以2.77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消部分限制性股票 共计590350股。回购完毕后 10 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58,892,400元减少至1,458,302,05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7 年 4月 28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A、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宝石镇王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B、申报时间:2017年4月28 日至 2017 年6 月11 日 8:30-11:30;14: 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C、联 系 人:董保森

D、电话:0533——3586666

E、传真:0533——3581362

F、邮箱:dongbaosen@cnggg.cn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秘:董保森

2017.04.26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2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纯碱生产线等作为租赁标的物,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84,500,000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纯碱生产线等作为租赁标的物,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84,500,000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 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608

法定代表人:赵国沛

注册资本: 1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4年08月07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名称: 纯碱生产线等

2. 权属: 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3. 所在地:山东省昌邑市

4. 资产价值:94,387,154.67元(2017年3月31日之账面净值)

通过回租租赁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本次回租租赁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次交易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 租赁物:纯碱生产线等

2. 融资金额:84,500,000元

3. 年租息率: 3.44%

4. 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

5. 租赁期限:36个月

6. 支付方式:现金

7. 租赁设备所有权:本次标的所有权在横琴金投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同时转移给横琴金投。在租赁期内,公司将按期向横琴金投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使用权。租赁期满,公司将以留购价100元人民币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回租租赁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本次回租租赁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次交易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金晶科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回租租赁合同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04.26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3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8450万元,期限3年,由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725,869,948.35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天”)以其拥有的纯碱生产线之背压式汽轮机、碳化塔等作为租赁标的物,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回租租赁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845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由本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山东省昌邑市 注册资本:13.6912亿元

3、法定代表人:王刚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饲料添加剂碳酸氢钠等

5、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3,010,456,796.53元,净资产1,520,649,969.90元,营业收入1,522,105,001.76元,净利润214,070,152.45元。

6、与本公司的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100%,本公司作为其股东,为支持其发展,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25,869,948.35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725,869,948.35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备查文件目录

1、金晶科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 014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2日 9 点0 分

召开地点:公司41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2日

至2017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7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 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方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办理预约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董保森 吕超

2、联系电话:(0533)3586666 传 真:(0533)3585586

3、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宝石镇王庄

4、邮政编码:255086

5、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其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