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05 公司简称:中航资本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孟祥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录大恩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峰立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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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每股收益下降的主要原因:2016年6月23日,公司实施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4,488,162,883股增加至8,976,325,766股, 以此股本计算,2016第一季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061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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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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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2,190,702.11万元,较期初减少52.91%,主要系中航财务年初对客户支付增加以及客户存款减少所致。
(2) 结算备付金期末108,799.56万元,较期初减少35.15%,主要系中航证券客户交易资金减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999,741.26万元,较期初增加59.75%,主要系财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701,797.39万元,较期初增加45.40%,主要系中航信托购买的信托产品增加所致。
(5)吸收存款和同业存放期末3,793,171.94万元,较期初减少31.86%,主要系中航财务吸收客户存款减少所致。
(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0元,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中航期货资管计划到期清算结束所致。
(7) 应付账款期末32,086.82万元,较期初增加807.15%,主要系中航租赁未结算的应付购买融资租赁资产款增加所致。
(8) 应交税费期末42,263.25万元,较期初减少36.28%,主要系各子公司缴纳各项税费所致。
(9)应付股利期末60,512.95万元,较期初增加8548.04%,主要系公司2016年度分红款尚未支付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75,212.20万元,较期初减少33.20%,主要系中航信托归还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公司贷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亿元,用于增资中航证券开展证券业务以及增资中航信托开展信托业务。详见公司2016年4月26日披露的《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已经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由于增资标的企业的评估备案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尚需通过公司再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江西证监局对中航证券增资扩股的批准、江西银监局对中航信托增资扩股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审核批准。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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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孟祥泰
日期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7-014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7年4月22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9: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4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祥泰先生主持。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增补刘光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光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刘光运先生现为公司监事,已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呈,该事项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要求。因此,在新任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刘光运先生的监事辞呈方可生效。
鉴于《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一条“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的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新任监事的议案。以上全部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刘光运先生任公司董事事项方可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聘任刘光运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刘光运先生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
刘光运先生现为公司监事,已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呈,该事项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要求,因此,在新任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刘光运先生的监事辞呈方可生效。
鉴于《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一条“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的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新任监事的议案后方可生效。以上全部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聘任刘光运先生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事项方可生效。在此期间,录大恩先生仍将继续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刘光运先生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任期自其聘任事项生效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陈杰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刘纪鹏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即将届满六年(2011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5日),故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一并辞去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殷醒民先生、孙祁祥女士和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度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实施市场化股票增持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与核心团队利益统一,借鉴A股部分上市公司有益经验,拟在公司和下属单位实施核心团队市场化股票公开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股票增持计划草案》、《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股票增持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市场化股票增持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增持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市场化增持计划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下属子公司中航信托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根据监管政策要求,为了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并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航信托制定了《信托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拟从2017年度起计提信托业务准备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信托业务准备金计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将导致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增加,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较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中航资本拟对上海北亚瑞松遗留资产财务账项处理的议案
为了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决定对部分账面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遗留资产予以核销,其他应收款合计210,212,616.35元,并在财务上按照资产核销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9)。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均为原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遗留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上述资产账项进行核销的财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关于授权经营层择机实施股票质押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关于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制定了《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促使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同时,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关于中航证券拟增资扩股并引入外部股东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亿元,其中30亿元拟用于增资中航证券开展证券业务。为进一步紧紧抓住证券业发展机遇,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中航证券拟在前述可转债增资30亿元的同时,引入1家有战略支持力且符合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股东资格要求的外部股东。引入外部股东增资金额在30亿元至50亿元之间。中航证券目前注册资本为198,522.10万元,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100%控股。在前述可转债发行及引入外部股东增资完成后,中航资本控股比例将不低于60%。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航证券本次引入外部股东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或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后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关于中航信托拟增资扩股并引入外部股东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亿元,其中18亿元用于增资中航信托开展信托业务。为进一步紧紧抓住非银行金融业的历史发展机遇,提升中航信托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实现公司转型发展,同时更好满足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机制,中航信托拟在前述可转债增资18亿元的基础上引入符合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股东资格要求的外部战略股东。此次引入外部股东增资金额不低于8亿元。中航信托目前注册资本为402,226.7202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80.00%。在前述可转债发行及引入外部股东增资扩股完成后,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比例将不低于51%。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航信托本次引入外部股东增资扩股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或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后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 2017-020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刘光运:男,汉族,1963 年 8 月出生于河南省淮阳,1983 年 7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职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综合计划部审计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综合计划部、国防科技财经局、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装备财务局、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中航资本监事。
殷醒民:男,汉族,英国萨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信托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副院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社会兼职:上海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祁祥:女,汉族,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北京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系主任、副院长、院长。主要兼职: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美国国际保险学会董事局成员、学术主持人、美国C.V. Starr冠名教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新:男,苗族,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主任,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等。主要社会兼职: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7-015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授权中航租赁2017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铁路特殊项目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从事租赁业务,其融资渠道主要为借贷资金。为隔离风险,同时降低融资成本、便于税务筹划,中航租赁在境内外注册成立了多家全资SPV公司(SPV公司可涉及多层持股层级)从事单机、单船、铁路的租赁业务(即租赁项目公司),中航租赁以SPV公司为主体开展租赁业务时,需要中航租赁对SPV公司对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便于SPV公司建立畅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担保事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亦同意该担保事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度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企业为中航租赁全资控股(可涉及多层持股层级)的从事单机、单船、铁路的租赁业务的SPV公司。
三、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中航租赁以SPV公司为项目主体开展租赁业务能够有效隔离风险,且有降低融资成本、便于税务筹划等多方面的优势,中航租赁为SPV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租赁业务的开展,是必要的。中航租赁下属SPV公司均为中航租赁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仅为开展租赁业务而设立,中航租赁对SPV公司具有完全的控制力,中航租赁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2017年度预计为其下属的境内外注册的SPV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担保,系中航租赁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SPV公司为中航租赁的全资子公司(可涉及多层持股层级),其实际业务开展以中航租赁自身项目为依托,通过SPV公司的名义进行操作,SPV公司实质由中航租赁实际控制,中航租赁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障公司利益,风险可控。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综上,我们认为中航租赁为其下属SPV公司提供担保,其目的是满足中航租赁的租赁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SPV公司获得低成本融资、降低税负和控制风险。该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航资本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未对外提供其他担保。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不存在逾期担保或处于诉讼状态的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提供担保而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发生损失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航资本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中航资本已批准对中航租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10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实际发生额为美元4.36亿元;
2、中航资本对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6.11亿元人民币贷款进行了担保;
3、中航资本已批准中航租赁2016年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50亿元人民币,中航租赁实际对下属SPV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4,640,519,500.00元;
4、中航资本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度累计担保资金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1,994,587,630.00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度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度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度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意见。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7-016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
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
●担保金额:2017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国际”)为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公司”)设立的国际化投融资平台,旨在构建为以航空产业为特色的国际化金融服务平台,为公司境内成员单位提供低成本的境外融资,并与公司境内成员单位实现资源和业务机会共享。
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投资管理”)为中航资本设立在深圳前海自贸区的全资子公司,旨在构建以航空产业为特色的金融服务平台,更好地实现港深联动,为公司境内成员单位协同业务提供低成本的融资。
为支持中航资本国际和中航资本投资管理的发展,公司或子公司拟向中航资本国际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2017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担保事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亦同意该担保事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航资本国际概况
企业名称:AVIC Capi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td(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Suite 607-8,6/F, ICBC Tower, 3 Garden Road, Central, HK
授权资本:港币866,429,745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3月31日
公司编号:1581794
2、中航资本国际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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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授权资本:人民币300,0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8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HWTG3D
4、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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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7年4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目的是满足公司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和中航资本投资管理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获得低成本融资,实现发展战略。该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航资本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未对外提供其他担保。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不存在逾期担保或处于诉讼状态的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提供担保而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发生损失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航资本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中航资本已批准对中航租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10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实际发生额为美元4.36亿元;
2、中航资本对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6.11亿元人民币贷款进行了担保;
3、中航资本已批准中航租赁2016年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50亿元人民币,中航租赁实际对下属SPV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4,640,519,500.00元;
4、中航资本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度累计担保资金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1,994,587,630.00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意见。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7-017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根据中国银监会2016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6〕58号)(以下简称“监管意见”)的相关规定,并为了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中航信托制定了《信托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拟从2017年度起计提信托业务准备金。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专项意见。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监管意见,要求各信托公司应对所管理的信托项目,根据资产质量,综合考虑其推介销售、尽职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瑕疵以及声誉风险管理需求,客观判断风险损失向表内传导的可能性,足额确认预计负债。同时,监管部门还将信托业务准备金计提完成情况列为信托行业评级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为了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并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中航信托制定了《信托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拟从2017年度起计提信托业务准备金。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其会计处理
从2017年度起,每年末以公司存续信托项目资产余额为基数,按照《信托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分类,分别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对评定为正常、关注类的信托资产,根据银监会《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年第5号)的要求折算风险资本,信托业务风险资本的折算方式是以该项信托业务的期末余额乘以相应风险系数(根据业务分类,分别在0.1%—3%之间),并按以下标准计提信托业务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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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定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信托资产,按信托项目风险程度的不同,对信托资产进行逐项分析,预计未来项目运作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计算公司在未来可能发生的费用及损失;若无法单项认定的则按风险资本100%预计信托业务预计损失。
(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信托业务准备金计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将导致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增加,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较小。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航信托此次变更会计估计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并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调整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是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下属子公司中航信托变更会计估计的事前认可函;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下属子公司中航信托变更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下属子公司中航信托变更会计估计的意见;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7-018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临时闲置资金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或“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及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在投资等待期内临时闲置资金,特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日均余额35亿范围内批准购买中航信托、中航证券、中航期货等成员单位发行的各种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航资本及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投资等待期内临时闲置资金。
二、委托理财的品种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航期货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发行的各种产品。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
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委托理财的期限
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六、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等各项资金需要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下转392版)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