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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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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7-030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20日起停牌,公司发布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9号公告)。公司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认该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于2017年1月3日发布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1号公告)。

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发布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4号公告),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2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7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号公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号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2017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继续停牌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25日及3月15日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2017年3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就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及拟延期复牌的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回答,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2017年3月20日,公司发布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二个月。2017年4月20日,公司发布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6),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5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继续停牌的原因

自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重组相关各方就重组方案、交易条件等各个方面的关键问题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沟通和讨论,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现基于如下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且本次重组预案对外披露前,需获得有关国资监管部门的原则性同意,公司已与有权部门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与沟通,截至目前,尚未取得有权部门的原则性同意,公司预计将于2017年5月27日之前取得有关国资监管部门的原则性同意。因此,为保证披露的交易方案以及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防止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

二、尚待完成的工作及预计复牌时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且本次重组预案对外披露前,需获得有关国资监管部门的原则性同意,公司已与有权部门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与沟通,截至目前,尚未取得有权部门的原则性同意,公司预计将于2017年5月27日之前取得有关国资监管部门的原则性同意。公司将推动尽快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争取早日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公司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将于2017年5月27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公开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为准。因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