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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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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6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21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和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8)和《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0)。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收购,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1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6日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对方类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可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独立第三方,但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

本次拟购买标的公司股权,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医疗健康行业。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已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并正在与各方积极沟通、商讨、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

三、 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沟通、协商本次交易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具体事项以保证公司此次重组有序推进。鉴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法律、审计及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程序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且具体重组方案论证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故无法按期复牌。

四、 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2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