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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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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7-02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17年5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金长山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预案》

鉴于金长山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增补钱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将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年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2014年5月19日到期的60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4年11月19日。经2014年11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5年5月19日。经2015年5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5年11月19日。经2015年11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6年5月19日。经2016年5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6年11月19日。经2016年11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7年5月19日。

2017年5月19日,公司与潍柴扬州公司及山重财务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7年11月19日,其他委托贷款条件不变,即年利率3.92%,按季度结息;委托贷款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公司承担;委托贷款为信用贷款,公司不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委托贷款到期时公司一次性偿还本金6000万元。

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附简历:

钱栋,男,1964年10月2日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扬州客车制造总厂金加工车间副主任;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兼技术中心主任;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城市客车厂厂长、副总经理兼生产处处长、总经理、常务副总裁;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7-023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12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31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12日

至2017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披露时间是2017年5月20日,议案2-11披露时间是2017年4月28日。披露媒体均是《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7年6月12日 8:30—11:30、13:00—17:00。

(四)联系人:顾晨

联系电话:0514-82989118

传 真:0514-87852329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邮政编码:225116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