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7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2017年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版)

项目投入总资金估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根据《蚌埠经济开发区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预备费按工程造价和其它各项费用之和的8%计算,价差预备费指项目建设期间,由于价格变化引起工程建设投资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按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1340号文规定,按零计算。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拟建成还原面积内的保障房208,478.00平方米,预计成本为91,443.91万元,拟建成超还原面积的保障房20,848.00平方米,预计成本为9,144.48万元,二者合计成本为100,588.39万元,占总投资的比重为77.03%。剩余商品房面积31,272.00平方米,成本13,716.7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重为10.51%。配套商业市场销售面积38,820.00平方米,成本为16,266.51万元,占总投资的比重为12.46%。项目成本分析表如下:

蚌埠经济开发区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项目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二)销售价格预测

蚌埠经济开发区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项目建成后收入包括保障房销售收入、剩余住宅销售收入、配套商业用房销售收入和地下车位销售收入。

蚌埠经济开发区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项目保障房以定向销售的方式按协议价全部销售给回迁户。剩余部分住房和配建的商业用房,面向市场按市场价格销售。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蚌政〔2013〕38号)的规定,超还原面积的保障房按该区域商品房市场价的85%计算。蚌埠经济开发区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项目保障房、商品房和商业铺面等预计销售价格见下表。

蚌埠经济开发区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项目预测销售单价表

1、保障房的定价依据

项目拆迁还原安置采取同区就地安置方案,按照蚌埠市有关规定,按照统计在册人数,人均还原面积不多于45平方米/人;还原计算参照《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蚌政〔2013〕38号)文件。

根据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社区与安置居民签订的协议,本项目建成后房屋按以下要求进行销售:(1)销售给回迁户的保障房,还原面积部分(每户每人45m2)的销售价格为3,800元/平方米;超还原面积部分(每户每人超过45m2的面积部分)的销售价格为4,600元/平方米。还原面积部分的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的30%,超还原面积部分的销售价格约为市场价格的85%,符合《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蚌政〔2013〕38号)文件的规定。

2、剩余住宅、商铺和地下车位的定价依据

剩余部分住宅、配建的商铺和地下车位,面向市场以市场价销售。市场价参考兰凤路B、C地块周边在建和新建楼盘瀚林华府、泷湖湾和恒大翡翠华庭等。三个楼盘销售价格均有公开数据或经住建部门确认,具有合理性。三个楼盘和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项目的住宅、商铺和地下车位的价格比对表如下:

2015年以来,瀚林华府住宅均价为5,781.46元/平方米,泷湖湾住宅均价为5,626.00元/平方米,恒大翡翠华庭住宅均价为7,600元/平方米(含精装修,精装修市价约1,300元/平方米,折合毛坯房价格为6,300元/平方米),三个可比楼盘住宅均价为5,902.49元/平方米。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剩余住宅预测单价为5,600元/平方米,低于同地段楼盘均价5902.49元/平方米。

2015年,瀚林华府商业铺面均价为23,000-26,000元/平方米,泷湖湾商业铺面均价为19,000-30,000元/平方米,恒大翡翠华庭商业铺面均价为22,000-27,000元/平方米,三个可比楼盘商业铺面均价为24,500元/平方米。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配套商业用房预测单价为22,000元/平方米,低于周边商铺均价。

2015年,翰林华府地下车库的车位40年使用权租用价60000-80000元/个,泷湖湾地下车库的车位40年使用权租用价55000-75000元/个,恒大翡翠华庭地下车位40年使用权租用价为60000元/个。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地下车位40年使用权租用价为50000元/个,低于周边平均价格。

3、配套商业用房销售单价分析

2015年,瀚林华府商业铺面均价为23,000-26,000元/平方米,泷湖湾商业铺面均价为19,000-30,000元/平方米,恒大翡翠华庭商业铺面均价为22,000-27,000元/平方米,三个可比楼盘商业铺面均价为24,500元/平方米。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配套商业用房预测单价为22,000元/平方米,低于周边商铺均价。

(三)项目现金流分析

项目前两年为建设期,第三年至第七年为销售期,具体来说2018年下半年起进入销售期。项目每年销售情况如下表:

2018年,项目预计销售保障房68796平方米,其中,还原面积部分和超还原面积部分销售面积分别约62542平方米和6254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分别为23766万元和2877万元。本年无保障房外剩余住宅和配套商业用房销售。本年预计销售地下车位使用权132个,取得销售收入659万元。2018年项目共计取得销售收入约27303万元。

2019年,项目预计销售保障房70881平方米,其中,还原面积部分和超还原面积部分销售面积分别约62542平方米和8339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分别为23766万元和3836万元。本年无保障房外剩余住宅销售。本年配套商业用房和地下车位使用权预计销售面积和数量分别为11646平方米和220个,取得销售收入分别为25622万元和1099万元。2019年项目共计取得销售收入约54323万元。

2020年,项目预计销售保障房66712平方米,其中,还原面积部分和超还原面积部分销售面积分别约62542平方米和4170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分别为23766万元和1918万元。本年保障房外剩余住宅预计销售12509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7005万元。本年配套商业用房和地下车位使用权预计销售面积和数量分别为15528平方米和308个,取得销售收入分别为34162万元和1538万元。2020年项目共计取得销售收入约68390万元。

2021年,项目预计销售保障房22932平方米,其中,还原面积部分和超还原面积部分销售面积分别约20847平方米和2085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分别为7922万元和959万元。本年保障房外剩余住宅预计销售9382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5254万元。本年配套商业用房和地下车位使用权预计销售面积和数量分别为3882平方米和220个,取得销售收入分别为8541万元和1099万元。2021年项目共计取得销售收入约23774万元。

2022年,项目保障房已销售完毕,本年无保障房销售收入。本年保障房外剩余住宅预计销售9382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5254万元。本年配套商业用房预计销售面积为7764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17081万元。2022年无地下车位使用权销售。2022年项目共计取得销售收入约22335万元。

依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金流评估专项意见,蚌埠经济开发区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项目建成营运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96,124万元,减去相关税收和期间费用后的项目净收益约165,951万元,在债券存续期内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130,572万元)。项目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90年,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40%,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93年,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45%,税后财务净现值为1,656万元,财务净现值大于零。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项目财务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注:经营成本包括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制定专门的制度规范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1.6亿元人民币,其中7亿元用于蚌埠经济开发区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项目中的保障房建设,4.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中用于保障房项目的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

发行人将设立专项偿债账户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划付,并制定相应的偿债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筹措偿债资金的力度和加强资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使用。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模式的特点,建立有效地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加强业务规划和内部管理,提高整体经济效益,严格控制成本支出。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公司已聘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市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监管银行,按照《2016年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及《2016年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的约定,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将设债券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对募集资金的归集、投放和结算进行专门管理,并负责偿付资金安排、偿债专户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同时公司的投融资部门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查。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1.6亿元,期限为7年。发行人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基础保障,同时发行人将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1.6亿元,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偿付制定了详细的偿债计划,并将设立债券偿付工作小组,做好募集资金投放、偿付资金安排、组织协调和信息披露等工作。发行人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偿债安排,保证债券本息按时足额兑付。

(二)设置偿债资金专户

发行人聘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市分行担任偿债资金账户的监管银行,监管银行将监督公司偿债资金的归集和划付。在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日(T日)前30个工作日(即T-30日),如监管银行确认偿债资金专户的资金足够支付当期债券本息,则于当日向公司报告。如在T-30日偿债资金专户内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当期债券本息,监管银行应当及时通知公司要求补足。

(三)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专门成立债券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四)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偿债资金归集计划

发行人已在监管银行开设唯一的偿债专户,专项用于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发行人将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起安排必要的还本资金,并保证在每个兑付日前的第13个工作日,偿债资金专户有足额的资金支付本期债券当期应付本金,即债券发行总额的20%。

2、偿债资金来源

募投项目建成后资金回流将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主要来源。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亿元,其中7亿元用于蚌埠经济开发区兰凤路B、C地块农民安置小区项目中的保障房建设,4.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成后,通过住宅、商业用房、地下车位的销售可实现销售收入共计约19.61亿元,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同时,发行人良好的经营状况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重要基础;蚌埠经开区的资金支持和发行人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有力补充。

二、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1、募投项目的资金回流将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主要来源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来源于募投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保障房、剩余住宅、商业用房、地下车位等销售收入,偿债资金来源可靠。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现金流入196,124万元,足以覆盖本期债券的本息,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主要来源。本期募投项目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收益测算

单位:万元

2、发行人收入及利润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重要保障

2014年至2016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6,575.30万元、42,879.40万元和54,783.3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687.31万元、13,572.71万元和19,880.13万元。发行人近年收入与盈利保持较好水平,业务持续性较好且政府对其支持力度较大,预计未来将继续保持较好的收入水平,能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较强的保障。发行人在所从事业务地区处于相对垄断的地位,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偿债能力提供了坚实保障。

3、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重要补充

发行人作为蚌埠市经济开发区重要的城市建设实施主体,在资产注入、政府补贴等方面获得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2014-2016年,发行人获得来自于蚌埠经开区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1,000万元、12,000万元和17,000.00万元。随着发行人在经开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房建设业务逐年稳步扩增,发行人获得经开区支持的力度也在逐年增大,蚌埠经开区的资金支持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重要补充。

4、资产变现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有力补充

若本期债券因遇到不可预知因素而出现偿债困难,发行人可通过催收应收账款和出让所有土地以避免偿债危机。发行人共持有1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970,380.91平方米,使用权性质均为出让,截至2016年12月末,账面价值共计143,880.68万元,其中,已抵押面积为314,330.82平方米,账面价值为52,492.64万元,占比36.48%;尚未抵押土地面积为656,050.09平方米,账面价值为91,388.04万元,占比63.52%。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未抵押土地资产明细如下:

发行人尚未抵押的土地资产明细

5、发行人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有利条件

发行人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外部融资能力。发行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徽商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具有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在本期债券付息还本遇到困难时,发行人可利用外部融资的有利条件及时应对。

6、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发行人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蚌埠市和蚌埠经济开发区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2016年蚌埠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85.8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4%。2014-2016年蚌埠市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分别为105.34亿元、119.68亿元和133.88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2.74%。2016年蚌埠经济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5.5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5%;实现财政收入12.57亿元;公共财政收入由2014年的7.75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9.98亿元。蚌埠市和蚌埠经济开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为发行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发行人盈利能力提升。

7、外部监管为本期债券按期偿付提供有效监督

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协助本期债券的顺利发行及兑付,发行人聘请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市分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签署了《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协议》及《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市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监督公司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按时还本付息及偿债措施的实施;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公司之间的谈判、诉讼义务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权代理人召集,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包括:(1)审议发行人提出的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方案的议案,并作出决议;(2)审议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金时的相关解决方案,并作出决议;(3)当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4)应发行人提议或发生影响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变更保证人或者担保方式;(5)决定变更债权代理人;(6)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7)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8)授权和决定债权代理人办理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事宜;(9)审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规定事项的议案并作出相关决议。

上述协议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效地保护了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综上所述,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采取了多项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并对债权代理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进行了设置,可以充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还。

第十四条 风险揭示

一、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流通,亦无法保证上市后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3、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风险

1、财务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和投资项目及规模的增加,发行人在建、拟建项目资金需求较大,需要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筹措资金,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因此,发行人将面临安排融资结构、调节资金运转周期、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收益和控制财务成本等方面的压力。

2、营运风险

发行人承担着蚌埠经开区城市综合开发任务。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如果出现发行人市场信誉下降、管理能力不足、资金筹措不足或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况,将增加发行人的营运风险,进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偿付。

3、项目建设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受建设材料价格上涨、设备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涨、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政策改变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可能不能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导致实际投资的经济效益偏离盈利预测。此外,由于市场的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行可能与预测情况存在差异,从而影响投资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政府补贴依赖风险

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中,来自营业利润部分较小,来自政府补贴部分较大,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对政府补贴的依赖程度较大。2014-2016年,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分别为11,000.00万元、12,000.00万元和17,0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净利润的94.12%、88.41%和85.51%。未来,政府补贴的金额和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可能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存在一定风险。

5、应收账款回收时间不确定风险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为78,897.36万元,其中,发行人应收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款项为78,002.11万元,该笔应收账款主要为代建工程款。根据发行人与蚌埠经开区管委会签订的委托代建合同书,前期建设时公司通过自筹和贷款解决资金,公司按照项目当期实际发生的投资总额提取代建费,具体代建费以分期确认的工程进度结算单为依据,结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与发行人行业及政策相关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和安置房的建设,这些业务受到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城市建设投融资等政策和地方政府支持度等方面的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经营前景。此外,发行人在进行市场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承担着部分社会职能,在经营上仍然受到政策约束,政策变动可能对公司正常的业务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行业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如果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也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二、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适当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间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同时,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如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投资者降低利率风险。

2、流动性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团成员将协助发行人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降低。

3、偿付风险对策

近年来,蚌埠市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宏观基础。同时发行人当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相对稳定,公司的预期还款来源和自身的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可以涵盖本期债券发行的本息,同时公司具有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转,严格控制成本,保证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降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风险对策

1、财务风险对策

发行人与徽商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多个金融机构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融资方面将得到其大力支持。针对较大的拟建、在建项目资金需求,发行人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并进一步调整长短期债务结构,使之与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相匹配,并力争控制融资成本。同时,发行人将加强在建项目的管理和已建项目应收账款的回收,确保在建项目所需后续资金可以及时到位,提高资本运营效率,进而降低财务风险。

2、营运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发行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并通过资本运营加强对经营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提高发行人的整体运营能力。同时,发行人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合作,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提高融资能力。未来随着蚌埠市及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的逐渐完善,也将进一步拓展发行人的业务范围,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发行人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实行多元化发展战略,积极应对经济周期波动及政策环境变动对发行人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3、项目建设风险对策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和论证,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采取切实措施控制资金支付,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费用超支、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确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内,保证工程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营,并确保运营效率以降低项目的市场运营风险。

4、政府补贴依赖风险对策

目前公司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安置房建设为主营业务,上述业务毛利率较低,导致营业利润较低。公司作为经政府授权的从事蚌埠经济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安置房建设的主要经营实体,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和安置房建设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已通过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安置房建设与经开区管委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在经开区内获得更多的业务资源,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2016年,蚌埠经济开发区实现财政收入12.57亿元;蚌埠市经济开发区财政状况较好,为财政补贴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供较好的保障。

5、应收账款回收时间不确定风险对策

根据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关于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构成和偿付资金安排的说明》(蚌经区[2016]年100号),蚌埠经济开发区计划在2016-2020年每年均按照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总额的20%,逐年偿还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时间和金额能得到保障。

(三)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产业政策风险对策

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加强政策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及时了解和判断政策变化,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加快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自身积累,提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可能降低产业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发行人在蚌埠经济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业务等方面具有垄断优势,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变动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依托自身的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开展多元化经营,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从而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主要评级结论如下:

一、评级结论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本期债券的债项评级结果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优势

1、蚌埠市经济总量稳步增长,公共财政收入逐年提高。蚌埠市经济发展较快,2014-2016年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08.44亿元、1,253.05亿元和1,385.82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率分别为10.1%、10.2%和9.4%;2014-2016年蚌埠市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分别为105.34亿元、119.68亿元和133.88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2.74%。

2、地方政府对公司支持力度较大。公司作为蚌埠经济开发区重要的城市建设实施主体,得到当地政府较大力度的支持,2014-2016年政府通过划拨资金等方式增加公司资本公积16.49亿元,累计拨付4.00亿元作为收益性财政补贴收入,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盈利水平。

3、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未来收入较有保障。2014-2016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66亿元、4.29亿元和5.46亿元,收入规模稳定增长。公司目前在建项目较多,大部分采用代建回购模式,未来收入较有保障。

三、关注

1、蚌埠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波动较大。2014-2016年蚌埠市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分别为129.22亿元、58.22亿元和97.46亿元,受蚌埠市土地一级市场不稳定的影响,近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波动较大。

2、资产流动性一般。截至2016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5.18亿元,占总资产的51.18%,主要包含待结算工程和土地资产,其中账面价值占比30.63%的土地资产已用于抵押,整体资产流动性一般。

3、资金支出压力较大。公司在建基础设施项目及安置房项目较多,截至2016年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尚需投入资金46.62亿元,后续资金支出压力较大。

4、债务压力加大。公司有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2014-2016年复合增长率为97.93%,截至2016年末,公司有息债务为22.49亿元,占总负债的比重为60.70%。

5、存在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截至2016年末,公司对外担保合计157,190.93万元,占同期末净资产的30.69%,对外担保规模较大,公司存在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

四、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机构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本评级机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评级机构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评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评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及时在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发行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以下简称“《加强管理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以下简称“国发[2010]19号《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以下简称“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40号)、《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法律意见书编报规则》(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本期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已取得就本期债券发行所必需的批准和授权。

(三)本期债券发行具备《证券法》、《管理条例》、《加强管理通知》、国发[2010]19号《通知》及财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通知》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的实质条件。

(四)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作为本期债券发行主承销商的资格;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作为本期债券发行信用评级机构的资格;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作为本期债券发行审计机构的资格;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具有作为本期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资格。

(五)本期债券《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合法有效,对协议签署各方具有约束力。

(六)发行人及其股东、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案件,亦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被执行行政处罚的情形。

(七)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编制符合《管理条例》《加强管理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7年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2014-2016年三年连审财务报告;

(四)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八)《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九)《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协议》;

(十)《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询地点

(一)投资者也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募集说明书全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金司:http://cjs.ndrc.gov.cn

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

(二)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投资大厦

联系人:袁媛

联系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与学海路交叉口大学科技园城市之门西楼407室

联系电话:0552-3182439

传真:0552-3183075

邮政编码:233000

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联系人:赵云薇、赵玲、王霄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联系电话:010-59355737、010-59355721

传真:010-56437017

邮政编码:100101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6年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