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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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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76  公司简称:康欣新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了行业复苏的大好形势,在产能提升、市场拓展、资源整合、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提升生产产能,提高管理效能。

各工厂按照总公司年初布局,科学调整生产策略。一方面通过严格现场管理,推进技术改造,消除生产瓶颈,优化设备性能等手段提高生产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原料回收、辅料定额控制等方法严格管控成本,提升生产效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深耕基本客户,拓宽业务市场。

上半年,公司订单量处于行业前列,单价也维持在近两年较高的水平。公司在箱板市场的占有率稳步扩大,这既得益于老客户的支持和帮助,也离不开新客户的贡献。公司逐步拓展了包括Florens、Seacube等世界租箱巨头,推进了Maersk等客户的认证工作。

3.整合林木资源,巩固资源优势。

坚定地走“林板一体化”道路,是国家林业产业政策鼓励的经营模式,也是公司一直以来坚持的发展方向。上半年,科技公司在完成收购等量化指标的同时,积极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建设山林基地管理网络,通过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山林基地严格监督、强化管护,大大强化了我们对原材料的控制力,降低了成本。

4.积极探索木结构领域,建立新兴增长点。

2016年下半年,公司确立了发展装配式木屋项目建设的战略方针。经过大半年的摸索,公司控股的木结构房制造公司运作逐步走入正轨:采购了全自动化的德制生产线;别墅样板房、接待宾馆、三层装配式样板房项目稳步推进;与中国林科院、武汉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所的研发合作开始启动,并即将与中国林科院木工所合作设立“康欣木结构技术研发中心”。

5.完成同业收购,整合产业资源。

收购国内领先的集装箱地板生产企业——嘉善新华昌木业是公司今年的重大战略布局之一。通过此次收购,公司不仅提升了产能,充实了人才管理团队,而且强化了与新华昌集团及其客户之间的关联。未来公司将在资金、研发、营销、采购等方面充分发挥与新华昌木业的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6.优化仓储体系。

仓储部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为标准,不断规范物料管理程序、有效控制物资储备定额,从物料验收入库、登记入帐、储存管理到发放使用、物料调运、盘存报表的全流程管理水平都不断提升,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7.强化质控管理水平。

质控部不断改进工作机制,一方面加快处理不合格品,提高产品入库率;另一方面,加强成品出入库检验,杜绝不良品流向客户,大大提高了产品质量;同时,质控部还定期组织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强化全员的质量意识。上半年,一厂一检平均合格率达到97.13%,产品二检合格率也在逐月上升,至6月份一厂二检合格率已经达到95.60%;二厂COSB线主车间平均合格率达到99.19%,完成了质量控制目标。

8.有序推进科技研发。

上半年,公司研发部门推进了包括《集装箱底板后成型全自动生产线研究》等在内的五个项目的研发;开发了COSB中层加强的系列新产品,制订了集装箱底板及COSB板的企业新标准;完成了COSB系列产品的CE认证、定向结构板系列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2012年度湖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验收工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4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欣新材”)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8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会议由郭志先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5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欣新材”)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8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莫正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6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李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9号),公司于2015年12月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987,791股,发行价格为9.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91元,扣除本次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1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82,999,996.91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于2015年12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外扣除验资费、律师费及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070,987.79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929,009.12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12月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16020011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8,533,588.80元,报告期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81,734.59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84,448,388.80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50,363.68元。

本公司2016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70,000,000.00元,2016年度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40,000,000.00元,并取得理财收益277,698.63元,本报告期内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30,000,000.00元,并取得理财收益482,712.33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70,000,000.00元,累计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70,000,000.00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760,410.96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2,382.7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收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015年12月,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武汉金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佳丽广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武汉佳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申万宏源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年产27.5万立方COSB项目以及年产20万立方新型集装箱底板在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823,850,000.00元,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436,700,000.00元项目长期借款;公司预先已投入年产27.5万立方COSB项目以及年产20万立方新型集装箱底板在建项目的自筹资金包括银行长期借款436,700,000.00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了59,700,000.00元银行长期借款,另外以自有资金支付了中介费2,840,000.00元,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62,540,000.00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62,54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540,0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出具了专项核査意见。

公司于2016年9月7日使用7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山支行的“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为2016年9月7日,预期年化利率2%-2.6%。2016年12月21日赎回理财产品40,000,000.00元,并取得理财收益277,698.63元,2017年4月26日赎回理财产品30,000,000.00元,并取得理财收益482,712.33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