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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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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46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在上海市北京西路1320号1号楼一楼东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由于贾志丹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韩雁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期限延长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认可。(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期限延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认可。(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根据2016年度权益分派结果调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实施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并调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如下修订:

1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也发表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发展战略规划》的核心内容为:

战略定位:一体两翼,形成以化学制药工业为主体,生物制药和大健康业务为两翼的三大业务格局。

战略构想:

打造一个平台:共享、联动、一体化的高效扁平化的管理平台

塑造两种能力:并购能力、整合能力

实现三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品牌、统一管控

推进四大协同:工商协同、工工协同、研发协同、营销协同

聚焦五大领域:抗感染、心脑血管、抗肿瘤、麻精药物、代谢及内分泌

战略目标:成为创新驱动型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跨国制药企业。

1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新型制剂产业战略升级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认可,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也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新型制剂产业战略升级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响应山西省大同市市委提出的“扶贫超市”这一精准扶贫新模式的号召,全资子公司国药威奇达及全资孙公司中抗制药拟实施以下预算外对外捐赠:

1、国药威奇达拟向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杜庄乡米庄村捐助人民币11万元;

2、国药威奇达拟向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杜庄乡小辛庄村捐助人民币13万元;

3、中抗制药拟向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杜庄乡王庄堡村捐助人民币21万元。

以上捐助共计人民币45万元,全部用于捐助对象的专项扶贫工作。

1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47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在上海市北京西路1320号1号楼一楼东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红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并就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确认如下: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出修订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48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2号),核准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核准公司向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41,15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向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441,156.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29.06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3.36元,扣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2,120,000.00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879,993.3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2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74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1月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已按照《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规定的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421,017.52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部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核销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49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6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以及2016年9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6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2号),核准公司向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向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441,156.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29.06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3.36元,扣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2,120,000.00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879,993.3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2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7453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16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7,883,256.0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262.67元)。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7,879,993.36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421,017.52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部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216200100101422094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为0.00元。募资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配套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主要用于:支付部分交易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支付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172.26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相关项目的费用。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5276-8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五、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报告期内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资金为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42.10万元。由于其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且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和交易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结余利息可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无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50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期限延长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威奇达”)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数额为人民币37.95亿元,报告期末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6974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制药”或“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经现代制药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药威奇达相关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7.95亿元,担保期限为3年。为进一步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将以上担保的部分金额期限延长,由3年变更为5年。明细如下:

注1:该部分担保自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注2:该部分担保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

本次为国药威奇达提供担保金额为37.95亿元,累计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数额为37.95亿元,未有新增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期限延长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也发表独立意见表示认可,该议案还将提交现代制药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第二医药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俊波

注册资本:59,393.939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粉针剂、片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硬胶囊剂、颗粒剂、食品添加剂(L-精氨酸)、口服混悬剂、化工医药中间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国药威奇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国药威奇达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国药威奇达就本次担保事项签署担保协议。协议拟包括以下内容:

担保人: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37.95亿元

担保用途: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调整融资结构

担保期限:一部分担保期限为五年,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之日起生效

担保方式:公司与被担保人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药威奇达提供担保期限延长的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国药威奇达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该公司发展情况良好,具有一定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因此,董事会各位董事及独立董事均认为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通过该担保事项。该议案还将提交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全资子公司国药威奇达提供担保期限延长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国药威奇达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该公司发展情况良好,具有一定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5,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05%。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3,5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3%,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51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威奇达”)

● 被担保人名称:国药集团大同威奇达中抗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奇达中抗”)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数额为人民币2亿元,报告期末国药威奇达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9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制药”或“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威奇达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威奇达中抗相关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担保期限为1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也发表独立意见表示认可,该议案还将提交现代制药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国药集团大同威奇达中抗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医药园区

法定代表人:苗瑞春

注册资本:46,797.5272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通过发酵技术生产的医药原料活性成分、化工医药中间体、活性原料;研制开发及转让新产品、新技术;收购粮食(此项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生产并销售淀粉糖及副产品、有机肥,出租厂房及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威奇达中抗为公司全资所有,公司直接持有其33%股权,通过国药威奇达持有其67%股权,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其100%股权。威奇达中抗为国药威奇达的控股子公司。

威奇达中抗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药威奇达尚未与威奇达中抗就本次担保事项签署担保协议。协议拟包括以下内容:

担保人: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国药集团大同威奇达中抗制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亿元

担保用途: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调整融资结构

担保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之日起生效

担保方式: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子公司国药威奇达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银行授信担保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威奇达为全资孙公司威奇达中抗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国药威奇达和威奇达中抗均为公司全资所有,发展情况良好,具有一定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因此,董事会各位董事及独立董事均认为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通过该担保事项。该议案还将提交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全资子公司国药威奇达为全资孙公司威奇达中抗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下属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国药威奇达和威奇达中抗均为公司全资所有,发展情况良好,具有一定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子公司对孙公司的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45,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5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3,5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3%,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52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原经营范围为:药品,保健品制造,药用原辅料,制药机械批售,药品,保健品等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生产:大蒜油软胶囊、卵磷脂软胶囊、深海鱼油软胶囊。(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拟变更为:药品,保健品制造,药用原辅料,制药机械批售,药品,保健品等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生产:大蒜油软胶囊、卵磷脂软胶囊、深海鱼油软胶囊;有形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相应章程条款的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最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公告编号:2017-053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5月26日实施完毕,根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结果,公司总股本由555,229,464股增加至1,110,458,928股。

此外,由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之一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16年度盈利预测承诺,根据协议约定,交易对方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投资”)应向公司补偿股份345,748股,国药投资在2016年度被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获得的101,740,303股股份中,345,748股股份亦应予以补偿,由公司无偿回购并注销。以上两项合计应予注销691,496股,由此将导致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110,458,928股减少至1,109,767,432股,注册资本也由1,110,458,928元减少为1,109,767,432元。

公司已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调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拟实施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并调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该两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还需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54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