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34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7年5月17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243,215.7534万元增加至291,858.9041 万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章节,现需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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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章程》第十一章及以后章节序号依次向后顺延,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对年产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实施年产3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9,467.46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对年产7万吨无碱池窑拉丝生产线、年产8万吨无碱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技改完成后,总产能提升至20万吨,项目总投资43,136.92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印度设立子公司并新建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布局国际化、市场全球化”的战略规划,公司拟在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浦那市塔莱加工业区二期设立巨石印度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为准)并新建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巨石印度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或等值卢比),由中国巨石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其中中国巨石出资9,900万美元(或等值卢比),占99%股权;巨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出资100万美元(或等值卢比),占1%股权。年产10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4,555.89万美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7年9月4日下午14: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3)审议《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在印度设立子公司并新建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35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学安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本人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36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2、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
3、巨石意大利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意大利”)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本次为巨石集团担保65,000万元,中国巨石累计为巨石集团担保390,449万元;
2、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成都担保10,000万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成都担保127,050万元;
3、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意大利担保550万美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意大利担保550万美元。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92.34亿元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的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2、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2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2年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2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2年。
3、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2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2年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2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2年。
4、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三支行
巨石集团为巨石成都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三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5、被担保人名称:巨石意大利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550万美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花旗银行
巨石集团为巨石意大利在花旗银行申请的55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887,343.6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990,375.2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96,968.37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133,268.1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2.47%。
2、巨石成都
巨石成都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123,990.0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储培根;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成都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74,484.7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1,990.2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2,494.52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15,466.7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4.44%。
3、巨石意大利
巨石意大利是巨石集团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意大利米兰;注册资本354.63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郑莉;主要经营: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销售以及玻纤生产相关设备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
巨石意大利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4,517.0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089.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28.00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48.3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0.52%。
三、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7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2017年(自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由巨石集团为其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或巨石集团子公司为巨石集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和7.2亿美元。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对外担保累计92.34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6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4.21%,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3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31号)核准,公司2015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96,652股,发行价为20.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9,999,997.7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人民币56,554,619.3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3,445,378.38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5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直接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246,542,659.92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人民币3,515,240,317.91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28,205,060.47元,其存放及去向包括:(1)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80,533,131.80元,(2)存放委托理财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5,000,000.00元,(3)存放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505,600.39元(该部分款项拟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支付结算手续费用为人民币5,809.83元。上述(1)-(4)项合计人民币1,306,044,542.02元,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28,205,060.47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77,839,481.55元,差异系本期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及理财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5月5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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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21,764,429.0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5718号《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意见。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016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4.50亿元(含14.50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报告期内共确认理财产品利息收入人民币19,145,314.68元,累计确认理财产品利息收入人民币77,839,481.55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85,000,000.00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意见。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附件1: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一: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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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计划进度建设,其中巨石埃及二期年产8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巨石成都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已经建成并投产。截至报告期末,投产项目运营期不足1个会计年度,无法对“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进行测算。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38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7年5月17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243,215.7534万元增加至291,858.9041 万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章节,现需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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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章程》第十一章及以后章节序号依次向后顺延,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3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
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
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年产3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巨石九江年产3万吨技改项目”)。
● 投资金额
巨石九江年产3万吨技改项目总投资9,467.46万元。
● 投资项目建设期限
巨石九江年产3万吨技改项目项目计划于2017年底启动,建设期1年。
● 预计投资收益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5,93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2,502.34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 该项目可能面临玻纤市场波动的风险。
● 该项目还需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九江拟充分利用年产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现有条件进行冷修改造,技术改造完成后,年产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产能将提升至年产3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
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九江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70,6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储培根;主要经营:生产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九江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81,804.1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75,972.6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5,831.55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15,206.7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1.79%。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九江拟对现有年产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
2、项目概况
巨石九江拟对现有年产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完成后,生产线年设计产能将提升至3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产品为直接无捻粗纱和短切原丝。
项目总投资9,467.46万元,将通过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巨石九江年产3万吨技改项目计划于2017年底启动,建设期1年。
4、项目环保评价情况
项目将充分利用公司积累的经验,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各项污染指标均可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项目实施后将实现节能目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项目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和附加值,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增强竞争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5,93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2,502.34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4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
年产20万吨玻璃纤维
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年产2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巨石九江年产20万吨技改项目”)。
● 投资金额
巨石九江年产20万吨技改项目总投资43,136.92万元。
● 投资项目建设期限
巨石九江年产20万吨技改项目计划于2017年底启动,建设期1年。
● 预计投资收益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01,505.77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25,345.94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 该项目可能面临玻纤市场波动的风险。
● 该项目还需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九江拟充分利用年产7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年产8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现有条件进行冷修改造,技术改造完成后,生产线总产能将提升至20万吨。
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九江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70,6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储培根;主要经营:生产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九江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81,804.1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75,972.6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5,831.55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15,206.7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1.79%。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九江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拟对现有年产7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年产8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2、项目概况
年产7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年产8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完成后,年设计产能将提升至20万吨,产品为直接无捻粗纱、合股无捻粗纱和短切原丝。
项目总投资43,136.92万元,将通过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巨石九江年产20万吨技改项目计划于2017年底启动,建设期1年。
4、项目环保评价情况
项目将充分利用公司积累的经验,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各项污染指标均可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项目实施后将实现节能目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项目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和附加值,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竞争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01,505.77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25,345.94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41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印度设立子公司
并新建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
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拟在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浦那市塔莱加工业区二期设立巨石印度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巨石印度玻纤公司”)并新建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
● 投资金额
巨石印度玻纤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或等值卢比),由中国巨石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香港”)共同出资,其中中国巨石出资9,900万美元(或等值卢比),占99%股权,巨石香港出资100万美元(或等值卢比),占1%股权。
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4,555.89万美元。
● 投资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两年,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启动建设。
● 预计投资收益
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均销售收10,764.93万美元,年利润总额2,647.86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
● 该项目可能面临中印两国政府关系变化带来的政治风险。
● 该项目可能面临海外投资环境和玻纤市场波动的风险。
● 该项目还需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印度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设立巨石印度玻纤公司并新建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浦那市塔莱加工业区二期设立巨石印度玻纤公司并新建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印度设立子公司并新建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中国巨石基本情况
中国巨石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注册资本243,215.7534 万元;法定代表人:曹江林;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复合材料、建筑材料、工程材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相关原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设备及配件的批发;自有房屋的租赁;设备安装;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资产管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中国巨石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393,206.81 万元,负债总额1,288,416.22万元,净资产1,104,790.59 万元,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103.51万元,资产负债率53.84%。
2、巨石香港基本情况
巨石香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香港;注册资本:6,90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丁成车;主要经营: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销售以及玻纤生产相关设备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
巨石香港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95,208.6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3,095.9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2,112.68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15,304.5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5.26%。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布局国际化、市场全球化”的战略规划,开拓主要海外市场,规避国际贸易保护政策风险,公司计划在印度新建玻纤生产线。
经过多次实地考察和充分论证,同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对当地投资环境等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并通过与其他潜在投资区域的投资环境进行客观对比,公司认为印度具有比较优势。结合最近几年印度玻纤的发展态势以及印度政府对于“印度制造”国家战略和税制改革的力度,公司认为印度建厂的战略契机开始形成,希望通过提前布局抓住未来印度复合材料产业的发展机遇。
2、项目概况
公司拟在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浦那市塔莱加工业区二期设立巨石印度玻纤公司并新建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每年可生产玻纤产品10万吨。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项目建设期两年,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启动建设。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
巨石印度玻纤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或等值卢比),由中国巨石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其中中国巨石出资9,900万美元(或等值卢比),占99%股权,巨石香港出资100万美元(或等值卢比),占1%股权。
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4,555.89万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
(二)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全球产业布局,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产品“以外供外”的战略目标;可有效规避贸易摩擦对公司的负面影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充分利用国外的政策和资源优势,提高公司的管理、技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三)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均销售收10,764.93万美元,年利润总额2,647.86万美元。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政治风险
由于中印两国政治关系发展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对本项目的总体投资带来一定程度上的政治风险。
(二)海外投资的环境和法律风险
由于意识形态、价值取向、政治制度、法律体系等存在差异,海外投资和境外业务开展过程中将面临风险。
(三)玻纤市场风险
项目可能面临玻纤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及供给等波动的风险,从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四)该项目还需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印度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公司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加强海外风险防控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对当地市场的调研和分析,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在未来实施项目过程中,将通过国家政策性保险公司予以投保,保障投资安全,降低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4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4日
至2017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17年8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联系电话:0573-88181888
联系传真:0573-88181097
邮编:314500
联系人:沈国明
3、会议登记日期:2017年9月1日8: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