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上接15版)
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显示,由于平安集团股东方较为分散的原因,故平安集团无最终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因此发行人隶属于平安集团,由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所以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东中,同盈贸易有限公司、商发控股有限公司、隆福集团有限公司均属于卜蜂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子公司,三者因具有同一控制人构成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截至2016年末,平安集团已发行总股本为182.80亿股,卜蜂集团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平安集团H股1,556,356,354股,占总股本的8.52%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集团A股962,719,102股,占总股本的5.27%。
除上述情况外,平安集团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设监事1名,经营管理层由3人组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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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和债券。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简历
方蔚豪,生于1973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目前在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曾任中化国际实业公司职员;中化招标责任有限公司历任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于2012年加入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和总经理。
任汇川,生于1969年,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获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2年加入中国平安集团,曾任平安集团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平安产险董事长兼CEO。现任平安集团总经理、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姚波,生于1971年,毕业于纽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1年5月加入公司,2004年2月至2007年1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02年12月至2007年1月任公司副总精算师,2007年1月任集团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执行官兼集团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企划部总经理。2012年8月起任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童恺,生于1971年,获牛津大学ORIEL学院工程学硕士学位、欧洲商学院(INSEAD)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高盛(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亚太区保险投行业务主管(除日本外)。2004年7月加入平安信托公司,现任平安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2012年8月起任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高鹏,生于1976年,获新疆克拉玛依师范学校教育学大专、浙江大学金融学本科学位。曾任平安集团员工服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人才绩效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平安集团薪酬规划管理部总经理,2012年8月起任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2、监事简历
王芊,生于1971年,获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兰州商学院统计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交通银行。于2002年6月加入中国平安,曾任平安数据科技稽核监察项目中心上海分部副总经理、平安养老险总部稽核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平安内控管理中心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2012年8月起任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方蔚豪,简历同上。
李文艺,生于1971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获清华大学MBA学位。曾任兵器部北京北方精密机械厂工程师;中国包装总公司部门经理;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历任工业装备事业部项目经理、区域总监、业务运营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于2012年加入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魏林丰,生于1974年,毕业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金融学硕士,目前在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BA。曾任安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上海永嘉投资管理公司项目经理;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历任事业三部项目经理、机构融资组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教育系统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于2012年加入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
(三)兼职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目前,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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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经营业务构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成本、毛利润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经营业务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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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增加。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2,447.14万元、462,260.51万元、626,128.43万元和196,066.59万元。从收入结构看,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源于融资租赁、保理及委贷利息收入和咨询服务费收入,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公司融资租赁、保理及委贷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9.14%、70.69%、70.63%和67.33%,咨询服务费收入占比分别为30.74%、29.21%、26.21%和28.79%。
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33,595.87万元、245,573.63万元、305,560.05万元和102,146.58万元。从结构上看,公司的主要成本为融资利息支出,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融资项下的利息支出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1.13%、89.96%、87.51%和88.32%。
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公司毛利润分别为128,851.27万元、216,686.88万元、320,568.38万元和93,920.01万元。公司毛利润主要来自于融资租赁、保理及委贷业务利息差。由于行业特征,公司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3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49.10%、46.88%、51.20%和47.90%。
(三)发行人业务模式
1、融资租赁、保理及委贷利息收入业务
发行人业务具有金融属性,其融资租赁、保理及委贷利息收入主要系来自于公司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保理及委托贷款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该业务板块主要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最近三年及一期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收入占该板块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50%、80.36%、82.96%和79.93%。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保理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业务的构成如下:
表:融资租赁、保理及委贷利息收入业务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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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银行利息收入主要系发行人业务正常开展时银行存款带来的财务利息收入。
(1)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板块,发行人主要通过直接融资租赁与售后回租两种方式展开相关经营活动。租赁服务等业务板块,发行人主要通过维护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建立的客户关系,持续关注客户服务需求并及时提供综合服务解决方案。而发行人自身主要通过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等渠道获取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需的资金。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模式为主。
A.直接租赁模式
直接租赁一般为新购设备租赁,交易主要涉及设备供应商、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三方。平安租赁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向设备供货商购买选定设备并支付货款,设备运抵承租人经营地并投入运行后,承租人按期向公司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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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直接租赁流程图
B.售后回租模式
售后回租主要以承租人现有设备开展的,交易一般不涉及设备供应商。承租人通过向平安租赁出售自有设备,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公司,并租回作融资租赁,待租赁到期后再由承租人回购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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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售后回租流程图
发行人直接租赁的会计核算方式,是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发行人售后回租的会计核算方式与直接租赁的会计核算方式基本一致,在租赁期开始日将最低租赁收款额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发行人开展的融资租赁以收取的租(金)息扣除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后盈余的息差最作为主要的盈利来源。具体来看,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租赁合约,按月、季度或半年等不同频率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租金按商定的利率进行计算。商定的利率是基于发行人对于客户的资产状况,违约概率进行评估计算,并和客户进行一对一商业谈判后定下的条款。
(2)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平安保理运营,主要围绕已开展融资租赁的主要客户,发行人通过提供保理服务帮助客户筹集更多的资金,从而与客户展开更深层次的合作。在保理业务中,发行人与客户签署保理协议后,客户将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等债权转让给发行人并获取流动资金,发行人在提供流动资金并管理客户应收账款风险的同时,收取利息收入。
公司保理业务所能实现的主要功能是为客户提供资金融通和账款管理。保理业务是基于应收账款债权为载体的金融交易,在确认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真实贸易背景后,与债权人签署保理业务合同,为债权人提供资金融通的服务,并在保理款项中收取一定保理费。
按照保理商的权力和义务,目前公司操作过的保理业务类型包含:有追索权明保理、有追索权暗保理、无追索权明保理和预付款保理。业务所涉及的行业覆盖了租赁业务的所有行业及下属保理子公司自行开发的家电类、通讯类企业等。最近一年末,具体业务根据类型分的资产分布如下表所列:
表:保理业务构成分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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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无追索权对应指,保理业务中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是/否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要求偿还保理商预付的货币资金。
明/暗保理对应指:供应商在债权转让的时候是/否需要将保理情况告知购货商,并指示购货商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
在业务模式方面,按照保理业务对象,公司的保理业务可以分为:
A.核心企业保理:针对资信水平较高的买家(核心企业),对以这些买家为付款人的应收账款,在核心企业同意向保理商推荐供应商和提供应收账款信息等条件下,保理商为债权人(供应商)提供的保理服务。
B.商票保理:客户将由核心企业承兑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保理商,实现应收账款转让,并由保理商针对受让的应收账款为其提供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信用风险担保等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C.融资租赁保理:指第三方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将未到期的应收租金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以此为基础,为租赁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承租人的信用风险等一项或多项综合金融服务。
D.池保理业务:供应商将多个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作为应收账款池,保理商基于池内应收账款总额,提供一定比例的保理融资,保理商在应收账款能够保持稳定的最低余额的情况下,给予卖方的保理业务期限可以超过具体每笔应收账款的期限,并且不必因为所依赖的应收账款到期而收回的特殊保理方式,该业务目前90%存在于医疗行业。
对于保理业务,发行人根据客户资信情况、债务人资信情况及行业周期性预估并计提坏账准备,2016年末,发行人保理资产账龄分布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表:保理资产账龄分布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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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系由发行人提供自由可支配资金,通过委托商业银行向发行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
发行人委托贷款主要资金来源为其历年累积的留存收益、租赁债权转让所得价款、租金净流入等可自由支配的资金。发行人委托贷款业务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所认可并予以保护的企业间借贷行为,而非银监会所规范的发放自营贷款业务或其他需在企业经营范围明确规定的贷款业务;发行人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法规对其委托贷款业务进行了监管。
发行人委托贷款业务未违反《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对于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吸收贷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亦未违反银监会对于贷款业务的相关规定。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有效运行,为规范公司债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制定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来进行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持有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发行人承诺: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对融资租赁企业禁止的业务,如吸收贷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公司委托贷款业务。
2、咨询服务费收入
上述融资租赁、保理、委托贷款等利息收入主要以获取息差为盈利模式,除息差收益外,发行人的收益还包括咨询服务收益。公司服务费业务为发行人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之外的增值服务,即咨询服务。一般而言,咨询服务会与融资租赁服务配套提供给承租人,咨询服务系发行人在营销客户时,为客户提供具体融资租赁方案的专业性技术服务,并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按一定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比例一般视单个客户的具体情况收取,0%-10%不等。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服务按合同约定分期收取,咨询服务收入在租赁起始时一次性收取。
3、经营性租赁业务
经营性租赁是服务租赁,公司将自己购入的固定资产即经营的租赁资产进行反复出租,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资产报废或淘汰为止。在经营性租赁项下,租赁物件的保养、维修、管理等义务由出租人负责。出租人在出租的过程中获得收益。发行人下属平安航空租赁有限公司下设了9家SPV单机公司,目前有6家SPV单机公司拥有飞机资产,均已和航空公司签署经营性租赁合同。
经营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式为: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四)发行人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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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公司业务流程图
1、项目准入标准制定阶段
发行人根据市场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周期波动情况、适用租赁业务的行业变化、是否可持续性发展潜力等,为公司制定租赁项目准入要求、再根据行业内客户群体的经营情况等制定目标客户准入标准,为公司整体全年的运作和事业部发展方向制定计划。
2、客户筛选及尽职调查阶段
事业部根据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方向和规划,在各自负责的业务区域范围内对客户群体进行筛选符合公司要求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对客户背景及信誉度进行详细的研究,并按公司报告要求撰写调查报告、收集相关资料。
3、项目资信评估阶段
在业务经理的调查报告基础上,信审部门进行审批。通过客户或第三方等渠道收集客户信息,并进行现场检查核准信息准确性,客户信息录入客户关系系统,定期更新,主动监控客户信贷质量。根据客户信息的审查阶段收集材料,发行人将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对项目计划进行全面评估,进行风险审查。主要对客户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流动性状况、市场地位、地理覆盖、信贷记录、抵押品覆盖及担保人等进行分析评价。发行人根据资信评估结果,制定整体项目计划及金融解决方案等。
4、项目合约协商及审批阶段
在法律部门的协助下进行合约协商,并会签各部门审批后签署租赁合约。发行人制定了标准租赁条款和条件,精简租赁合同审批程序,强化该阶段营运过程中的风险管理。
5、账款支付及设备使用权转移阶段
发行人签署租赁合约后,商务运营部、资金部及财务部共同负责前期协商条件的落实,商务运营部负责监督物流、投保范围、交付商品、设备安装及检查程序。
6、资产管理综合运作阶段
发行人资产管理部及事业部主要通过及时收取租赁付款、监督项目状况、编制定期报告等形式进行资产管理,如果出现潜在违约的负面信号,发行人将实施风险控制程序,包括重整应收租赁款偿还期或回收出售相关租赁资产,重整应收租赁款方式包括加快应收融资租赁款付款或延迟还款期。
7、项目核销阶段
在充分履行租赁合约后租赁项目即终止,终止程序中,财务部负责确保妥善收取租赁付款并及时寄发租赁收据,资产管理部负责向客户完成转让租赁设备所有权。
该流程应用于其各目标行业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据该流程多种风险控制措施及程序被贯彻应用于各事业部的租赁项目。
(五)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
1、业务经营总体情况
表:租赁项目笔数、投放金额和租赁资产余额表
单位:笔、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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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为融资租赁,报告期内融资租赁无论业务量还是金额均呈增长态势。2014-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融资租赁业务量增长较快,租赁项目笔数分别为2,041笔、3,735笔、14,829笔和20,350笔;租赁资产余额分别为430.76亿元、649.11亿元、1,024.38亿元和1,099.19亿元。随着业务的发展,融资租赁投放额也在稳步增长,报告期内投放金额分别为355.00亿元、481.20亿元、774.19亿元和240.36亿元。
从业务板块分布来看,平安租赁业务主要在健康卫生、工程建设、业务拓展(即教育文化)、制造加工、城市发展、能源冶金、企业融资、新行业、个人金融、小微等领域。
表: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业务板块分布
单位: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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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放规模来看,融资租赁主要集中在健康卫生、城市发展、工程建设、能源冶金、企业融资和制造加工这几个板块,投放金额占比在10%以上。发行人租赁资产回收期一般在3-8年,分期收回租赁租金。租赁业务期限结构如下:
表:最近两年发行人租赁业务期限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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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融资租赁项目
最近两年,发行人前十大融资租赁项目如下:
表: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前十大租赁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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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前十大租赁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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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租赁资产质量
2015年起,发行人按照十级分类标准对租赁资产的质量进行判断和把控,资产质量分类标准如下:
表:发行人资产质量十级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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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租赁资产质量分类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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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行人2014年采用五级分类标准,至2015年开始执行十级分类标准,为使报告期内数据可比,上表数据按照五级分类统计。
上述五级分类中的“次级”、“可疑”及“损失”被纳入发行人的不良资产率统计口径中,主要资产包括租赁资产、委贷、保理等资产。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主要资产的不良资产率为1.01%。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主要资产的不良资产率为1.04%。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资产的不良资产率为1.03%。
表:发行人各行业主要资产质量指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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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回收率方面,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租金回收率分别是99.66%、98.95%、98.90%和98.91%。报告期内,发行人租金回收率较高且较为稳定。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租金回收率指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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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备覆盖方面,为应对不良资产水平上升,平安租赁定期根据承租人的财务及经营管理情况以及租金的逾期期限等因素,分析应收租赁款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对应收租赁款、应收商业保理款和委托贷款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2014-2016年末,平安租赁分别计提不良资产减值准备6.40亿元、11.62亿元和17.02亿元,不良资产拨备覆盖率分别为444.12%、176.94%和159.51%,拨备覆盖程度较高。
表:2014-2016年末公司拨备覆盖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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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上下游情况
发行人开展全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业务,获取利差和租息收益是最主要的盈利模式。发行人的上游主要是银行、保险、金租等资金来源方,下游主要为融资租赁客户。
(1) 发行人上游资金来源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资金的来源主要为:银行借款421.43亿元,占融资总额的56.23%;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208.52亿元,占融资总额的27.83%;发行债券119.45亿元,占融资总额的15.94%。
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资金的来源主要为:银行借款427.40亿元,占融资总额的51.11%;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239.32亿元,占融资总额的28.62%;发行债券169.45亿元,占融资总额的20.26%。
发行人主要融资来源构成如下:
表: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主要融资来源构成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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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融资来源构成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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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明细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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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非银金融机构贷款明细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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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发行人的非银金融机构贷款构成中,保险资金主要通过信托贷款模式导入资金,互联网金融主要通过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表: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发行的ABS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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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行人的ABS项目均采用以继续涉入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故ABS项目的发行金额不在发行人融资情况统计中
(2)发行人下游租赁客户
公司业务网络遍及全国各地,以中小企业和事业单位为主,发行人与主要客户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发行人稳定的收入来源。由于融资租赁业务直接对接客户,发行人下游客户较为分散。2016年度,发行人前五大租赁客户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1%。2017年1-3月,发行人前五大租赁客户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50%。
表:2016年度发行人前五大租赁客户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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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017年1-3月发行人前五大租赁客户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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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业务经营资质
2014-2016年,发行人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产生的收入分别为6.51亿元、8.86亿元和13.16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80%、19.17%和21.01%。报告期内,发行人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产生的收入金额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而有所增加,但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稳定。
发行人租赁业务中健康卫生板块占比较高,健康卫生板块租赁设备包括医疗器械等。发行人开展融资租赁医疗器械业务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12月17日向其颁布的证号为沪000023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期限为自2012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2日。发行人将按要求于2017年6月办理完续期手续。发行人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获天津市自由贸易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6月27日颁布的证号为津滨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1017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
发行人开展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的经营行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监管问题的答复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经营医疗器械的资质。
(六)发行人风险管理情况
1、内部决策机制
平安租赁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主要由公司领导层组成,负责公司整体风险战略、风险偏好、资产配置及年度风险政策的制定与审批;风险管理部是信用风险与操作风险的主管部门,风险管理部辖属5个室:风险审查室、法律合规室、商务室、资产管理室、风险政策室。分别管辖项目评审、法律合规、付款审批、资产监控及处置、系统优化等职能;资金部是公司市场风险的主管部门。
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方面,平安租赁系统地制定和施行了具体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方法,包括《业务类型指引》、《法律审核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风险类租赁资产管理操作指引》、《债权类资产分类管理办法》、《租赁资产出险管理办法》、《应收债权转让业务风险管理规范》、《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操作指引》等,基本上覆盖了公司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
公司审批环节严格按照流程和权限的规定操作,重视审批质量,重在全面了解项目情况和控制风险,不刻意追求审批速度。具体如下:
(1)在业务条线设置上
公司业务条线主要依据行业来划分,扎根行业、熟知行业动态是公司风险识别的核心能力,对行业供需的深刻理解、行业发展态势的洞察、客户群的核心经营特征对有助于公司挑选优质客户;公司在每个行业都研发了相应的客户评价模型,具有行业特有的指标和鲜明的行业特色,对于区分高风险项目具有良好的甄别能力,公司还聘请了外部专业咨询机构协助建立及优化相关评级模型,并计划将相关结果逐步运用到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权限管理、资产配置等方面。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资产管理体系,制度齐备、流程完善,通过租金管理及客户巡视随时动态掌握客户最新状况,同时源于公司对设备的深刻理解,也强化了公司的资产处置能力,这也是公司区别于其他金融结构的核心竞争优势。
(2)在审核权限上
目前相应的审批均需要由风控部门进行审批,包括审查室、商务室、资产室及法务室。在审批权限上,不区分业务规模大小。对于审查室现场复核有一定限制,分行业又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通过金额来区分,如工程建设事业部对央企局级单位及以上,部分央企处级单位和省级国有直属公司金额超过1.00亿元的项目需要现场复核,其他具有国有企业背景的且金额超过5,000万的项目需要现场复核,非上述类别客户原则上全部要求进行现场复核;如企业融资事业部,所有符合重要项目授信管理办法的项目,以及特殊交易结构的项目均需要现场复核。
(3)在审核流程上
在目标客户确认和租赁方案确认上,由业务部门提出方案,由风控部、财务部、商务部参与方案讨论;在项目立项后进行承租人资信审查和资信评估,风控经理对客户资信根据公司制定的定量(现金流)和定性(行业与企业特征)相结合的评价体系,进行评估、分类,不同级别的客户获得相应不同级别的授信额度;再次由法律部门对合同进行稽核,由事业部、风控部、财务部、商务部给出一定的意见;完成签约后,进行放款审查:即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付款前提”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付款(包括直租项下向供应商/代理商付款及回租项下向承租客户直接付款)。
在尽职调查方面,公司要求现场尽职调查时点与授信评审启动时点间隔不超过3个月;间隔超过3个月的需要重新启动现场尽职调查。尽职调查须在客户现场实地完成,特殊情况下,必须保证核心环节、关键事项信息在客户现场实地获取、验证。尽职调查程序包括入场前准备、现场调查、离场前回顾三个主要阶段。尽职调查经办项目经理须获得独立的或授权的操作权限,到达一定标准的授信业务,业务部门相关管理者须现场复核。
在授信方面,平安租赁授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客户授信,主要针对现金流较为稳定的医院、高校、公共事业单位及优质的企业类客户等;另一类是项目授信,主要针对基础建设和机械建工等行业。对于不同行业业务,在考量其成熟度等因素后,公司设定有不同的审核权限:对于健康业务中民营医院单笔授信额度在3,000.00万以上,教育业务中民办学校在1亿元以上,政府业务中发债城投担保4.00亿元以上,其他政府融资类2.00亿元以上的项目均由分管领导审批;基建业务中国有企业单笔授信金额8,000.00万以上,民营企业单笔授信金额6,000.00万以上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机械加工、电子、纺织行业直租项目单笔授信金额超过1,000.00万,回租项目单笔授信金额超过2,000.00万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重卡业务单笔授信金额1,500.00万以上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航空类项目须由公司总裁审批。
(4)在审核要求上
公司在获得租赁信息判断项目是否成立时,需要根据客户目前的经营状况测算客户是否具有租金还款能力,测算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其他融资金额、周转率等,且测算是建立在排除租赁设备带来经营现金流之上的,判断客户的每月刚性应付负债情况,从而推断承租人是否具有支付租金的能力。这对于客户资质的筛选建立了一定的要求和门槛,对于今后的租金回收也能产生一定的保障。
2、贷后管理机制
(1)贷后管理方法
平安租赁贷后管理方法包括:
1)以行业或业务属性分板块,再以客户为基础分类,明确相应管理政策,有效配置与运用各类资产管理资源;
2)在租赁期间持续、动态地收集影响资产安全的信息,识别、评价风险水平及变化,及时向授信审批环节反馈管理建议,形式有效封闭式管理;
3)在审慎评估风险等级的基础上,明确相应的资产监控管理层级和管理频度,持续开展资产监控工作,同时根据资产的行业类别、风险特征等因素,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与手段,以保障资产管理效率及效力。
此外,在租赁资产的实物管理方面,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和物件类型采取了不同方式。对于医疗和教育类客户,由于客户素质相对较高,公司一般以考核客户主体资质为主;而对于移动性强的建筑机械,除加装所有权铭牌外,对价值高或评估风险高的物件,公司还通过加装GPS系统来监控物件位置。
除上述措施外,公司对风险相对较大的纺织、制造加工等业务,尤其是民营企业客户,要求其实际控制人和所有关联方或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防范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坏风险。
(2)风险处理机制
在风控方面,平安租赁首先判断租赁物在法律上是否适租,然后对租赁物进行价值管理。租赁物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实质租赁物,其有风险对冲能力,平安租赁会侧重对其进行贷前价值评判,并定期跟踪对价值进行后续评估;另一类是形式租赁物,例如医疗和教育板块的租赁物一般可以认为是形式租赁物,平安租赁会侧重对其进行法律手续方面的管理,保证权属有效。平安租赁在购置租赁物时,由团队评判租赁物价值,后期持续跟踪;租赁物出租后,由资产管理小组进行巡视,监管租赁物使用状态;期间,平安集团的寿险和财险团队也参与协助,帮助完成租后勘察工作。此外,平安集团还开发了GPS系统监控平台,如通过在移动化高控车上安装GPS系统,实时监控租赁车辆,并于预警后当天派相关人员到场视察,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在风险暴露后的处置方面,平安租赁的处置流程可以归纳为:
1)提交风险通知流程;
2)公司决策成立处置小组,包括人员和分工;
3)拟定处置方案;
4)报公司决策执行;
5)执行结果通过风险处置流程通报公司;
6)视结果跟踪调整方案(需要调整的话,回到第3步循环)。
就目前观察到的情况而言,平安租赁认为纺织类行业风险较高,主要是纺织类公司下游客户风险居多;民营企业风险较大,容易存在互保问题;针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除非是龙头企业,否则不会进行准入。
3、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管理架构
由于平安租赁独特的行业性质,平安租赁对于交易对手项目审批风险高度重视,平安租赁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旗下设有各自独立的资产管理室、法律合规室、商务室、风险审查室、风险政策室。平安租赁建立健全了风险控制体系,风险控制部下属的所有科室均完备了独立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对承租人的评级体系、信用评估、违约概率等方面进行管理,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风险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安全性,保证公司持续稳健运行。
平安租赁的风险管理贯穿于租赁业务的全流程,从初期的尽职调查、审议与执行以及租赁期内租赁资产和承租人的管理,风险管理体系严谨,并在实际业务的操作过程中得到不断完善,构建起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特点的风险管理标准。
风险政策室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对宏观风险进行评估,对业务部门业务发展方向进行指导,风险审查室配合业务部门对客户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和项目审核;法律合规室负责租赁合同制定以及项目合规操作的审定,并负责项目出险后的法律程序;商务室负责租赁项目投放前全部手续的审核;资产管理室负责租赁期内租金管理以及对承租人的跟踪调查、租赁资产的管理与处置。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工作包括公司风险评估和策略调整,制定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并酌情修改,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修订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等。
(2)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信用风险是租赁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方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项目审批流程方面,平安租赁租前调查由各事业部客户经理发起,严格按照公司租赁业务基本原则要求对租赁项目进行立项和现场尽职调查,对于达到准入门槛项目遵循双人实地调查制度,全面掌握客户及项目信息。随后,客户经理在背景调查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案头研究,完成对承租人、行业市场、建设项目、租赁物(含供应商)、偿付能力、风险因素及其缓释能力等方面的分析评价,撰写调查报告并报请公司领导层审批。随着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不同的业务部门的业务特点处理方式不同,目前健康、教育、小额租赁及国有资产为主的部门,会下放一定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事业部总经理,其他所有事业部没有审批权限,对于大金额项目和需要复议的项目需要风险执行委员会集体审议。该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组成,董事长为主任委员,风控部总经理为执行秘书。风险执行委员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召集、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风险控制部。同意票达到出席委员会人数的2/3(含)以上即为通过。项目评审委员会形成统一意见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作为最终审批人审批,业务审议的结果和意见接受监事和稽核监察室的监督。
租后管理方面,平安租赁由资产管理室主导、事业部辅助的租后检查,包括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租后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与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者、财务主管、融资物件使用者等进行现场访谈;走访办公、生产或经营场所、租赁物件所在地、基建场所等,查看生产、经营及设备运转状况等;查阅客户会计账簿、账务凭证、银行对账单、仓库存货、合同定单及履行,税务记录系统等。在多种检查方式的基础上,资产经理分析租赁项目相关主体的风险状况并撰写质量分析报告。公司还尝试了对不同风险类型的客户进行差别回访,对于风险程度较低的客户,租后管理工作外包于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平安租赁对租赁项目实施十级分类管理,一般将逾期1个月以上的租赁项目划分为关注类,逾期3个月以上的租赁项目划分为次级类,逾期6个月以上的租赁项目划分为可疑类,逾期达1年以上的租赁项目划分为损失类。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租赁项目,平安租赁会通过平安集团保险业务人员进行不同频率的现场勘查(勘察清单由公司负责制定)。在拨备计提方面,对于风险属性较高的创新业务公司按月计提拨备,其余业务按季度计提拨备口应收融资租赁款到期前公司会进行3至4次催收。
资产分类管理方面,为真实、全面、动态的反映公司资产质量,及时发现资产在使用、管理、监控和催收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根据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及平安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风险分级与准备金管理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债权类资产分类管理办法》。平安租赁根据资产的内在风险和可能损失程度,按照承租人的实际财务状况、偿还能力、偿付记录及意愿,以及公司应收租赁款的本金和利息的可回收性,并对于融资租赁参考租金逾期天数,将租赁资产划分为正常(一至五类)、关注(一至二类)、次级、可疑、损失十级,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租赁资产的分类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按月度进行不良资产的再认定工作。在各次资产分类前,财务室与风险控制部共同核对资产分类所需的财务数据,包括账面资产项目和余额等。风险控制部根据所收集的信息,参照相关分类模型和认定标准进行资产分类,经各业务部门确认后,上报公司审批;经审批确认的资产分类结果通报财务室。由财务企划部按风险控制部计提的准备金进行帐务处理。
(3)市场风险管理措施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进行,利率和汇率波动的幅度和频率将逐步加大,导致利率和汇率敏感性资产和负债的波动增加,使得市场风险逐渐上升为商业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风险之一。平安租赁目前尚无外币租赁资产,其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利率风险。
风险控制部和资金部作为市场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共同对公司市场风险进行监督管理。目前公司大部分租赁项目的交易条件中约定,以人民币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定价,并在综合考虑实际资金成本、风险偏好及资金需求弹性等方面的基础上,及时对利率定价政策做出调整,以防范利率风险。此外,公司大部分长期借款也采取了浮动利率方式,以尽量减少利率敏感性缺口,规避利率风险。
(4)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金融资产的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租赁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源于负债结构和租赁资产期限结构不匹配。
公司目前日常的流动性管理主要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中长期的角度对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进行管理,确保期限结构合理;另一方面是面向季度及月度等短周期的头寸动态管理。从管理层管理思路来看,中长期做到资产负债期限匹配是最优原则。由于公司的项目期限以3-5年为主,因此公司在进行银行融资时多考虑长期资金的融入。在日常项目资金管理上资金部会根据项目的资金回款情况以及项目投放来掌握项目端的现金流情况,结合融资判断公司时点的流动性状况,针对头寸进行动态管理,平衡日常资金收支和资金闲置成本,有效地减小整体资金管理压力。
(5)操作风险管理措施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为防范操作风险,公司通过建立授权和审批制度来界定不同部门的职责,并对前中后台实行岗位分离以减少不同职位间潜在的利益冲突。内部控制方面,公司也在不断完善各项稽核制度,稽核部门负责制定年度稽核计划,拟定稽核方案,开展各项稽核工作,出具稽核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各级人员和部门落实整改计划。
系统建设方面,公司计划逐步建立开发一套涵盖公司业务领域、匹配内部管理流程的业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系统,将所有与业务(含租赁业务与资金业务)有关的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全部实现线上管理和刚性控制,最大程度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操作风险。公司2014年已经上线租赁核心系统,包括业务流程、资金流程等。
(6)投保管理制度
公司对于租赁、委贷等含有租赁物或抵押物的业务特制定了相关的保险管理制度。针对在租赁期内的实质租赁物购买财产保险的险种、金额、时间、被保险人、受益人要求等方面均做出了相关规定:租赁物办理的险种要求不低于财产综合险,保险金额不低于租赁成本,保险期限原则上徐覆盖租赁期间,被保险人为承租人,受益人则为平安租赁。同时在操作回租赁业务时,若承租人已办理过财产险,则仅需要客户自行办理的保险到期日至租赁业务到期日之间的保险由平安租赁办理,承租人办理的原保单仍是有效,无需重复办理。
(七)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融资租赁在全球市场的经营中可以有效调配资源,高效分配资金,实现租赁物件的持续价值,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随着全球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在过去的10年中,全球融资租赁年交易额已从2,900.00亿美元发展到7,000.00亿美元,年均增长超过10%。在美国、英国、德国等经济发达的国家,租赁渗透率已达到20%-30%的水平,其融资租赁行业已逐渐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的第三大融资方式。
与传统银行贷款及资本市场融资相比,融资租赁作为一种以实物为载体的融资手段和营销方式,具有其自身的优势与特点。首先,企业选取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时,无须一次性筹措引进设备的所有资金,且能够根据自身财务状况,灵活地选取定期付款的额度、付款周期等。其次,融资租赁具有一定成本优势,担保和抵押的方式灵活变通,融资条件相对比较宽松。最后,企业在整个金融租赁期满时,可以自由地选择退出方式,既可以退租、续租,也可以购买。
1、融资租赁行业现状
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81 年4 月,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机电设备公司和日本东方租赁公司共同出资创建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为我国现代融资租赁业开始的标志。在近40年的发展中,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先后经历了快速成长阶段(1979-1987)、泡沫肃清阶段(1988-1999)、整顿恢复阶段(2000-2004)以及目前正处的快速恢复成长阶段。自2002年开始,随着融资租赁业法律的不断完善、融资租赁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积累以及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我国融资租赁行业逐渐成熟,开始走向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2004年后发生的三件大事更使得我国的融资租赁业恢复了活力。一是2004年12月商务部外资司宣布允许外商独资成立融资租赁公司;二是2004年12月,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批准9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公司,2006年5月再次批准了11家试点公司;三是2007年1月银监会发布了经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重新允许国内商业银行介入金融租赁并陆续批准了其管辖的银行成立金融租赁子公司。这三件大事,奠定了我国从外资、内资、银行三个方面全面推进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格局。
2013年是中国融资租赁业复兴后8年来取得突破性发展的一年。“营改增”税收政策试点,给行业发展带来了利好的期望,从年初开始,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该年,我国融资租赁业在企业数量、行业注册资金、融资租赁合同余额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截至2013年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数量突破1000家,达到1026家,比上年末的560家增加466家,增幅83.21%;行业注册资金突破3,000.00亿元人民币,达到3,060.00亿元,比上年末的1,890.00亿元增加1,170.00亿元,增幅61.90%;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突破20,000.00亿元,达到21,000.00亿元,比上年末的15,500.00亿元增加5,500亿元,增幅35.48%。
2014年,融资租赁行业恢复了快速发展的态势。2月24日,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促进了我国融资租赁法律制度的完善,并为融资租赁市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3月13日,银监会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促进了金融租赁企业的发展,这对整个融资租赁行业来说都是利好。截至2014年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2202家,比上年末的1026家增加1176家,增幅114.62%;行业注册资金达到6,611.00亿元,比上年末的3,060.00亿元增加3,551.00亿元,增幅116.05%;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3.20万亿元,比上年末的2.10万亿元增加1.10万亿元,增幅52.38%。特别地,介于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继续施行直接审批外资租赁企业的政策,再加上中国(上海)自贸区的正式运营,2014年外资租赁企业发展尤为迅速,企业数量达到2020家,比上年末的880家增加1140家,增幅129.55%;注册资金约4,800.00亿元,比上年末的1,740.00亿元增加3,060.00亿元,增幅175.86%;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9,000 .00亿元,比上年末的5,500.00亿元增长3,500.00亿元,增幅63.64%。
进入2015年后,我国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较大,虽然整个经济实现了7%的增长,但许多行业实现指标并不理想。然而,融资租赁行业却逆势上扬,在企业数量、行业实力、业务总量三方面继续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截至2016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收购的海外公司)总数约为7,120家,比上年底的4,508家增加2,612家。其中:金融租赁59家,内资租赁204家,外资租赁约6,857家。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53,300.00亿元人民币,比2015年底的44,400.00亿元增加约8,900.00亿元,其中:金融租赁约20,400.00亿元,内资租赁约16,200.00亿元,外商租赁约合16,700.00亿元。
2、行业内竞争格局
按公司的股东背景进行划分,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股东方具有银行背景的银行系租赁公司;二是股东方具有设备制造商背景的厂商系租赁公司;三是没有银行或是制造商股东背景的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
银行系租赁公司于2007年银监会颁布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背景下应运而生,以国银租赁、工银租赁、交银租赁等为代表。凭借着股东方的银行背景,银行系租赁公司往往资金实力雄厚,融资成本较低。同时在客户群体方面,依托股东银行的网络资源,银行系租赁往往拥有大量客户群体,并且具有相对充分的客户信用信息。
厂商系租赁公司于2004年开始试点,一般由产业资本或社会资本创建,以中联重科租赁、西门子租赁、卡特彼勒租赁等为代表。借助制造商对设备的熟悉度以及其营销和售后网络,厂商系租赁公司在租赁物的维护、增值和处置方面具有较为专业的能力,同时也具了较为发达的市场营销网络。
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以平安租赁、远东租赁、华融租赁等为代表。虽然没有银行或制造商背景,但这类租赁公司在客户选择与经营策略等方面更为独立,能够量身定制地为客户提供包括直租赁、回租赁等在内各种金融及财务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多元化、差异化的服务需求。
在客户选择与行业投放方面,三类租赁公司的竞争出现分化。银行系租赁公司的客户主要为股东银行的内部客户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凭借着较大的资产规模,业务范围主要集中于飞机、船舶等大型交通工具领域,租赁方式通常以回租为主;厂商系租赁公司的客户主要为设备制造商的自有客户,业务范围主要集中于市政工程和工业设备,往往涉及制造商自身设备的租赁,租赁形式以直租为主;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的客户以中小企业为主,业务范围包括工程机械、医疗、教育、公用事业等多种行业,业务覆盖广且分散,租赁方式同时涉及直租与回租。
3、行业政策与外部环境状况
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租赁对我国经济发展潜在的拉动作用正逐步显现。相应地,为了促进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更好地发展,近年来各方面的相关政策不断推出,外部环境也在逐步改善。政策与外部环境的双重刺激使得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成熟成为了可能。
宏观政策方面,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发展租赁业,为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升级提供融资服务。“十二五”规划在第十五章中专门提到,要“更好地发挥信用融资、证券、信托、理财、租赁、担保、网上银行等各类金融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第九条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中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2015年8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对融资租赁公司子公司的设立上厉行简政放权,鼓励企业通过租赁推动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鼓励各地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这一系列政策措施表明我国已将融资租赁作为一类重要的金融服务方式加以推动,在宏观政策层面为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法律环境方面,《融资租赁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已修订完毕,这部法律对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将对融资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2月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完善了融资租赁行业的法律环境。
会计处理方面,财政部于2001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6 年又进行了修订,该准则借鉴了国外融资租赁行业相关会计准则的经验,符合国际租赁会计的发展趋势。
税收政策方面,目前我国税收政策对融资租赁提供了按租赁利差收入纳税的优惠,虽然与多数外国税收环境相比,国内税收优惠仍存在较大差距,但整体还是处在不断的改进过程之中。2010 年年初,银监会正式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在国内内陆保税区开展单机、单船融资租赁业务。此项政策的实施,能有效降低融资租赁业务的税收成本。2013 年,财税〔2013〕106 号文的出台,明确了“营改增”税收政策,使租赁行业与消费型增值税改革顺利衔接。租赁公司纳入增值税主体,突破了以往融资租赁公司无法将购置缴纳的增值税传递给承租企业用以进行下一环节抵扣的局限,使租赁业务形成了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方案鼓励企业采用租赁方式进行融资,不仅有利于承租人节约融资成本,进而促进销售,拉动投资,租赁公司也可以从设备供应商处直接取得购买凭证,使租赁公司对租赁物的法律所有权得到进一步保护,从而促进整个租赁行业的良性发展。
部分城市也加大了当地政策对租赁行业的支持力度。天津、重庆、上海等城市均把发展融资租赁作为重要的战略举措。近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等政策性文件相继出台,较好地解决了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租赁船舶出口、保税区租赁、售后回租交易中的难题。伴随着上海自贸区的成立,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中,也针对融资租赁业务制订多项优惠政策。
此外,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于2014 年初正式成立,结束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30多年尚无统一的全国性协会的局面。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将致力于解决行业面临的普遍问题,为企业和政府以及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搭建平台,收集、整理行业信息和统计数据,研究发布系列行业报告,建立行业信用体系,调解融资租赁企业间的业务纠纷,推动行业的环境建设和政策完善等,无疑对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融资租赁行业前景
目前我国实体经济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等。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银行贷款依然是融资的主要渠道,2012年至2014年分别占据社会融资总量的57.86%、54.72%和61.76%,为社会总融资的一半以上。但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规模逐年扩张,资本市场已逐渐发展成为银行贷款以外的重要融资渠道。
然而通过银行贷款以及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需要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与资质,而通常情况下中小企业较难满足这两种融资渠道的要求与标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租赁凭借着较低的门槛,近年来已成为了企业中长期融资的主要工具之一。
比起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尚处起步阶段,属于“朝阳产业”。与世界主要国家15%以上的市场渗透率相比,我国6%左右的市场渗透率表明了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距离成熟还有较大的距离。但换个角度看,较低的渗透率也表明了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未来,中国将面临从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向集约型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新兴行业和装备制造业正迅速发展,传统产业正待升级,这势必会加大对高端设备的需求;同时,民生工程如保障房建设、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开展,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增设备投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巨大的需求为中国融资租赁业带来了极大的发展机遇和空间。
另一方面,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行,银行端的贷款利率将逐渐下降,融资成本的下降也将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金融改革将提升直接融资比例,而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将提高租赁受益权等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拓宽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
虽然目前我国融资租赁的行业状况与高速的经济发展是较不相称的,但随着企业对融资租赁认知的逐步加深,加上融资租赁业务产品的不断改革与创新,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日趋畅行的融资手段,将在中国未来的金融市场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
发行人成立于2012年,虽成立不到4年,但凭借着的高速发展,公司在国内融资租赁业中已晋升为领军企业之一。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总资产达757亿元,在非金融融资租赁公司中排名第三;在全行业中排名跻身第十一。
发行人隶属于平安集团,自成立初期,平安集团就不断对发行人进行增资,扩大发行人的资本规模。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注册资本为75亿元,在融资租赁公司中排名第五。2015年4月,平安集团对发行人再次增资18亿元,发行人注册资本达到93亿元,在非金融融资租赁公司中跃居第二;在全行业中晋升行业第五。
表:截至2015年末融资租赁行业总资产排名
单位:亿元
■
2014年4月,发行人获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颁发的“最具成长性奖”;同年6月,发行人获中国租赁联盟颁发的“2014中国租赁业十强企业”奖项。
(九)发行人战略定位及业务发展规划
平安租赁的中期愿景是成为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具有独特商业生命力和延展力的中小客户领域和专业市场的专家型领导者,长期愿景是成为国际一流具有资金资产整合和运用能力的面向机构和个人的资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具体战略模式的选择可归纳为1+2+3+4+5战略:
一种模式,即铸造“舒马赫”与“法拉利”结合的综合实力。一方面,注重以好模式、好战略、好团队打造优秀的软件实力(舒马赫),另一方面,背靠平安集团,综合利用资金和品牌、协同辅助资源,形成独特的硬件资源(法拉利),实现既强且大。
两个阶段,即分别在赛道阶段与乡道阶段采取不同的策略。在赛道阶段,全面考察市场上的各种模式,制定战略,建立体系,做到“人有我有”;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规模和势能,并探索新的专业领域以及中小企业新模式,做到“人有我优”;应对市场竞争的激化,确立并稳固市场地位,形成持续增长能力,并积极准备谋求变革,做到“人优我强”。在乡道阶段,传统模式和市场继续深耕细作,并用创新模式快速覆盖中小企业空白市场,做到“人无我有”。
三类市场,即锁定简单融资、专业金融和专业延展三类市场。第一,通过专业风控合理控制风险、专业营销有效到达客户、专业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在银行在债权梯度市场下探的大趋势下,抓住简单融资市场较长时期内持续存在的市场机会;第二,通过加强金融产品创造和行业专业性巩固融租市场、改进资金产品,降低资金成本竞争银行市场、创造集约获客、风控和资管模式开发小贷市场,建设专业金融市场;第三,在专注金融的基础上,在加强供应商黏性、租赁物件运营能力、行业客户专注力的方向探索进一步的延展,关注专业延展市场。
四项能力,即打造模式创造的领先、行业客户的专注、产品营销的专业、成本效益的最优四项核心能力,专注金融,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专家型领导者。
五项策略,分别是:
构建发挥行业、物件专业优势,用创新金融产品发掘客户深度需求,控制客户风险;
创新金融产品,扩大资金来源,降低资金成本,向上竞争银行底部市场;
创新商业模式,集约化小项目运营,低成本及可控风险地向下开发小额信贷顶部市场;
利用各类渠道和技术,扩大项目来源和收益,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开发金融机构间市场,控制风险,确定模式,进行资金与资产间的大宗市场交易。
七、相关机构、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符合就职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八、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及最终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平安集团,无最终实际控制人,母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表:母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2、其他关联方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表:其他关联方情况
■
(二)关联交易情况1、利息收入的关联交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利息收入的关联交易如下:
表:利息收入关联交易明细
单位:万元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利息收入关联交易金额为1.05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表:利息收入关联交易明细
单位:万元
■
上述2015年利息收入关联交易中,前两笔为发行人委托贷款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第三笔为发行人于平安银行中日常留存资金的结息收入。发行人与关联方产生的利息收入均来自于公司委托贷款业务及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签署的《委托贷款协议》,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息收入为发行人通过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向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放的总计人民币22.00亿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共分三笔发放,发放金额分别为9.00亿元、5.00亿元和8.00亿元,贷款到期日分别为2015年6月15日、2015年9月7日和2015年12月7日,贷款年利率均为固定利率8.00%;
根据签署的《委托贷款协议》,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利息收入为发行人通过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向富登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发放的人民币1.00亿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6个月,贷款年利率为固定利率7.5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收入为发行人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留存资金的结息收入。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关联交易利息收入部分不再涉及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即委托贷款已履行完毕。根据2016年审计报告,发行人利息收入的关联交易仅为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留存资金的结息收入。
综上,发行人利息收入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委托贷款均已签署相关协议,且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已获得发行人内部关联交易审核批准。上述行为不属于关联方间的非经营往来占款,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且上述款项并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回款。
2、服务费收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服务费收入的关联交易如下:
表:服务费收入关联交易明细
单位:万元
■
3、营业成本相关的关联交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营业成本相关的关联交易如下:
表:服务费收入关联交易明细
单位:万元
■
4、业务及管理费相关的关联交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业务及管理费相关的关联交易如下:
表:业务及管理费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注:上述业务及管理费主要系内部咨询费及服务外包费
5、投资收益的关联交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投资收益的关联交易如下:
表:投资收益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6、关联往来款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关联往来款情况如下:
表:关联往来款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
发行人与关联公司的所有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详见“第五节十三、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七)关联交易管理”。
九、发行人资金占用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14-2016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第23647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23537号和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25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平安租赁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上述会计准则的施行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4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除非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涉及的实际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14-2016年财务报告及发行人2017年度未经审计的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本章节中,财务数据部分计算结果与各数直接加减后的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人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2014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4年,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6家,与上年相比,增加5家,减少0家,变更情况及理由如下:
表:发行人2014年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单位:%
■
(二)发行人2015年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5年,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11家,与2014年相比,增加5家,减少0家,变更情况及理由如下:
表:发行人2015年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单位:%
■
(三)发行人2016年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24家,与2015年相比,增加13家,减少0家,变更情况及理由如下:
表:发行人2016年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单位:%
■
注:2017年7月3日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直接持有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50%的股份,通过下属二级子公司源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0%股份。故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已成为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四)发行人2017年3月末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3月末,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27家,与2016年相比,增3家,减0家,其中增加的子公司分别为平安好医(天津)医学影像有限公司、PAAL Mars Company Limited、PAAL Venus Company Limited。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3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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