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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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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程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丽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锐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49.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715.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23%,增长的原因主要为: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加强主营业务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建设,数据中心业务稳定增长;光伏新能源业务继续保持迅猛增长态势;电动汽车充电桩业务产能逐步释放,业绩明显改善。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并以2017年7月7日为授予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1,256.1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58,907.8794万股的2.13%,其中首次授予1,01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8,907.8794万股的1.72%,预留2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8,907.8794万股的0.41%;首次授予价格为7.375元/股,授予对象为471名。截至2017年9月5日,公司已经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上市事项,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9月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51。

2、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中广核联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投资中广核联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广核联达19%的股份。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37。

3、报告期内,为完善海外营销网络建设,加大海外市场推广力度,公司下属子公司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在荷兰设立全资子公司荷兰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7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38。

4、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三项,专利名称分别为“一种多芯片互联互锁的保护方法及系统”、“一种MCU/DSP失效实现告警的电路”、“光伏发电系统的无功补偿方法、装置及光伏发电系统”,上述专利证书的取得对公司巩固在数据中心一体化业务领域、光伏新能源业务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及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均有积极影响。相关内容分别详见2017年7月20日、2017年8月17日、2017年9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40、2017-043、2017-053。

5、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国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执行,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 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48。

6、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数据中心领域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作。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9月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52。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7-05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更好支持公司的业务拓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增加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额度总计人民币40,000.00万元,有效期限为一年,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申请事宜。本次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7-05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下午16: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7-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