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7-074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的书面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有: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张德国先生、席守俊先生、乔映宾先生、刘德华先生、何鸣元先生、陈敦先生和卓敏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关联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授信、融资事项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公告编号:2017-075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17年与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40,325.50万元。公司于 2017年11月7日召开了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新增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6,890.4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2017年11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中粮生化: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中粮生化: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为135,001.7万元。
公司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业务增长需要和市场变化原因,现拟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本次共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29,561万元,其中,关联采购金额18,295万元,关联销售金额11,210万元,劳务费等其他交易56万元。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关联采购
■
2、关联销售
■
3、其他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COFCO America Resources Corp.(中粮资源美国公司)
法定代表人:C-Corp
注册资本:无
住所:康涅狄格州斯坦福德榆树街107号(107 Elm Street, Stamford, CT 06902)
主营业务:农业大宗商品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资源美国公司总资产5.44亿美元、净资产3,000万美元、主营业务收入27.52亿美元、净利润-500万美元。
2、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1号楼-2、7-506
主营业务:食品销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自营和代理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总资产165,287
万元、净资产4,1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58,889万元、净利润1,964
万元。
3、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中水
注册资本:3,485 万美元
住所:生产和销售食用棕榈油、人造奶油、起酥油及其它植物油(涉证商品除外)及以上产品的仓储,饲料蛋白开发、生产。(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须领证后才能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总资产127,907
万元、净资产23,38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7,615万元、净利润1,624 万元。
4、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巍
注册资本:14,960万美元
住所:东莞市麻涌镇漳澎村
主营业务:生产、精炼食用油料,开发、生产饲料蛋白及饲料,并从事上述产品的仓储物流服务及配套包装材料的生产。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175,545 万元、净资产94,93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114 万元、净利润-1,443
万元。
5、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巍
注册资本:14,500万美元
住所:主要经营粮食收购,生产加工和经营各种油籽、油料、动植物油脂、植物蛋白、面粉、麦芽、大米、饲料和大麦等粮油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生产经营各种规格的油脂、粮油食品、饲料和深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并从事上述商品的运输、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自有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经营。
主营业务: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总资产 723,532 万元、净资产473,1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33,892万元、净利润 17,340 万元。
6、中粮东洲粮油工业(广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中水
注册资本:5,170万元
住所:广州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湾码头
主营业务:农副产品加工业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东洲粮油工业(广州)有限公司总资产30,878万元、净资产20,5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424万元、净利润433万元。
7、中粮艾地盟粮油工业(菏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新平
注册资本:2,240万美元
住所:山东省菏泽开发区长江东路南侧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及经营油籽、油料、植物油脂等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艾地盟粮油工业(菏泽)有限公司总资产65,710万元、净资产23,7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7,433万元、净利润-3,423万元。
8、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利峰
注册资本:94,803.62万元
住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港路39号
主营业务:粮食收购,生产加工和经营各种油籽、油料、动植物油脂、植物蛋白等粮油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总资产289,508万元、净资产103,2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3,137万元、净利润171,164万元。
9、中粮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巍
注册资本:8,416万美元
住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港北
主营业务:粮食收购,生产加工和经营各类油籽、油料、植物油脂、蛋白饲料等粮油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生产经营各种规格的油脂、饲料和深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总资产212,735万元、净资产77,16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9,335万元、净利润3,591万元。
10、中粮饲料(沛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治营
注册资本: 4,200万港元
住所: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西环路东侧、酒厂南路北侧
主营业务: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粮食收购。饲料原辅料的购销;谷物批发;谷物仓储及其他仓储服务;销售自产产品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饲料(沛县)有限公司总资产10,707万元、净资产2,1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163万元、净利润101万元。
11、中粮饲料(新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治营
注册资本:4,600万港币
住所: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北京西路36号
主营业务:我司经营范围为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粮食收购(按《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定范围);饲料原辅材料的购销;谷物批发;谷物仓储及其他仓储服务;货车租赁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主要经营“五谷丰登”系列的畜、禽、水产饲料,产品品种齐全,性价比优良。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饲料(新沂)有限公司总资产11,612万元、净资产5,8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067万元、净利润-51.27万元。
12、中粮粮油工业(荆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光洪
注册资本:4,275万美元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青吉工业园
主营业务:饲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菜籽、大豆、小麦、玉米、稻谷、花生、棉籽、棕榈油等农产品加工及副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生产各种规格吹塑工艺成型的塑料瓶包装及包装产品;相关仓储业务(不含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氮气的生产。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粮油工业(荆州)有限公司总资产120,886万元、净资产24,68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5,417万元、净利润-2031.3万元。
13、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光洪
注册资本:4,390万美元
住所: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旗山路
主营业务:生物饲料、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农产品及副产品深加工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仓储业务。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总资产170,840万元、净资产24,67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0,238万元、净利润-1,349万元。
14、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无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A栋楼344
主营业务: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总资产5,271万元、净资产-10,2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7,153万元、净利润-9508.59万元。
15、中粮粮油工业(黄冈)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光洪
注册资本:4,215万美元
住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
主营业务:油脂饲料加工销售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粮油工业(黄冈)有限公司总资产124,863万元、净资产22,2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7,628万元、净利润-2,804万元。
16、中粮天科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北
注册资本:9,400万元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43号
主营业务: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微胶囊化天然活性物质、植物天然活性物质有效成分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和仓储;食品添加剂的进出口、批发;保健食品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天科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总资产23,956万元、净资产13,57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016万元、净利润61万元。
17、广西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北
注册资本:4,020.6万美元
住所:广西北海市合浦工业园606号
主营业务:酒精的生产、销售,食用酒精的销售,生产、销售变性燃料乙醇、工业酒精及其副产品等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广西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88,539.24 万元、净资产32,159.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4,971.41万元、净利润551万元。
19、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小明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南区四路(未来科技城)
主营业务:食品、生物化工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食品加工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94,137万元、净资产83,00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275万元、净利润-3,806万元。
20、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信
注册资本:85,800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东城区肇兰路24号
主营业务:生产酒精、变性燃料乙醇、二氧化碳、玉米油、饲料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总资产233,304万元、净资产122,4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6,509 万元、净利润 1,487 万元。
21、吉林中粮生化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佟毅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光大大厦20层
主营业务:散装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
制品、淀粉糖、食品添加剂、饲料、原粮、杂粮、木薯、肥料)以及与销售业务配套的仓储、包装、信息咨询;进口贸易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吉林中粮生化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总资产97725.38万元、净资产576.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75682.95万元、净利润224.16万元。
22、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克山粮库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1,013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春风大街36号
主营业务:粮食收购、存储、销售、粮食中转、粮食烘干、农业种植技术推广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克山粮库总资产37,990万元、净资产2,7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183万元、净利润507万元。
23、中国华粮物流集团龙镇国家粮食储备库
法定代表人:王清文
注册资本:1,100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龙镇铁路北四委
主营业务:粮食收购、油料收购、收储和中转、仓库及站台租用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国华粮物流集团龙镇国家粮食储备库总资产74,513.06万元、净资产73,22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13.87万元、净利润1,237.05万元。
24、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克东国家粮食储备库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294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宝泉岭镇振兴街
主营业务:粮食、油料仓库、装卸服务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克东国家粮食储备库
总资产76,341万元、净资产2,9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5万元、净利润441万元。
(二)公司与关联人关联关系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定价政策是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增加2017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扩大其销售渠道和业务范围,增加销售收入,降低采购成本。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七届五次董事会;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确认函;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7-076
关于中粮生物化学(安徽)
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中粮生化
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委托贷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充分发挥内部协同效应,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生化或借款人)拟向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中粮或贷款人)申请2亿元委托贷款,拟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或受托人)办理借贷手续,委托贷款手续费按年万分之三收取。
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一致,上述委托贷款为信用方式,期限1年,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可履行手续后继续借、贷。执行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2、公司与吉林中粮、中粮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如下:
2017年11月23日,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粮生化:关于公司向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关联方实际提供资金的数额与公司支付的利息成本之和,共计不高于2.08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系根据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生化”)股权分置改革组合方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收购华润生化全部资产及负债在境内设立的营运公司。2008年4月,吉林省商务厅以吉商审办【2008】54号《关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子公司桦力投资有限公司(WIDEPOWER INVESTMENT LIMITED)投资设立本公司。
法定代表人:佟毅
注册资本:35,851.47万元
注册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717号
经营范围:玉米及其深加工方面的工程化研究,技术开发、信息咨询及产品检测;与玉米及其它农副产品有关的仓储业、包装业、相关行业的技术开发及咨询;粮食收储、批发、零售;粮食(水稻)种植;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保健食品的批发零售(凭许可证经营);房屋租赁(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8,435万元,净资产34,054万元;2017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950万元,净利润3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公司与吉林中粮、中粮财务公司同受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业务,计划借款总额2亿元,期限1年,执行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按此计算,每年预计发生利息支出783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拟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并根据资金需求,择机提款。
1、吉林中粮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中粮财务公司向中粮生化发放委托贷款。
2、协议期限:壹年。
3、交易金额
委托贷款金额为2亿元,计划根据资金需求分笔提款。预计每年发生利息支出783万元左右。
4、定价原则
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一致,本次委托贷款执行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目前为3.915%。该利率不高于中粮生化及子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中粮财务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受托人为吉林中粮和中粮生化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收取手续费及其他服务费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类业务费用标准。
5、风险控制措施
截至2017年10月底,中粮生化融资合计约29.82亿元(数据未经审计),本次拟办理的2亿元委托贷款占比较小。实施上述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降低中粮生化整体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同时增强借款人在银行间市场的议价谈判能力。另外,中粮生化作为主板上市公司,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畅通,银行可用授信超过20亿元,额度较为充足。同时,本次委托贷款业务所涉三方各自权利义务将书面约定。因此,综合分析,该业务风险较小且可控。
五、风险评估情况
2017年11月23日,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公司认为:“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贷款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实施上述委托贷款业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中粮生化整体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同时增强借款人在银行间市场的议价谈判能力。同时,开展上述委托贷款业务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品种,提高资金利用效益,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2017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为20478.5万元。
八、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中粮生化作为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渠道畅通。与主要金融机构关系良好,银行可用授信充足,资金来源广泛。本次委托贷款,中粮生化作为借款人,和作为贷款人的吉林中粮同属中粮集团控制,内部协同通畅,可就可能存在的问题充分友好沟通。各方权利义务在《委托贷款合同》中将有清晰明确的约定。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中粮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中粮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2、三方拟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三方同属中粮集团实际控制,内部协调难度较小,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4、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中粮生化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益,符合中粮生化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十、备查文件
1、七届五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和独立意见;
3、中粮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中粮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吉林中粮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7-077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7年12月7日15:00至2017年1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9、公司将于2017年12月5日(星期二)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一)审议《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该项提案已经公司2017年11月23日召开的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网上《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5)。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委托贷款的提案》
该项提案已经公司2017年11月23日召开的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网上《关于公司向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以上提案均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均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上述所有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5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联系人:索铁 肖舒月
联系电话:0552-4926909
传真号码:0552-4926758
电子信箱:zlahshstock@163.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0;
2、投票简称为:中粮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提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