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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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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17-03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343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开,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召开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17年11月23日以公司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高兵华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董事会秘书陈辉出席本次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臧欣、张莹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7-0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提名选举,高兵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二、《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任以下四个专业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兵华: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席国良: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杨 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 鸣: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杨 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朱晓明: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 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龚晓航: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邵 琼: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龚晓航: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张 鸣: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高兵华: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根据董事长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席国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四、根据董事长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继聘庄柯杰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证券事务等工作,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五、根据总经理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胜铭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倪军先生、王精龙先生、朱宪先生、缪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精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上述高管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大东方第七届董事会聘任高管人员简历》

席国良先生,1963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无锡市贸易局财务科副科长,无锡交电站副总经理,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历任公司第一届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胜铭先生,1957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无锡商业大厦家交电商场副经理,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历任公司第一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倪军先生,196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无锡商业大厦集团家电分公司副经理、无锡商业大厦集团视听分公司经理、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二百商厦总经理、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总经理助理、无锡商业大厦集团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公司汽车事业部总经理、执委。

王精龙先生,1975年12月出生,复旦大学MBA在读,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安徽铜陵顺安粮油公司主管会计、江苏三朵花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均瑶集团乳业股份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等职。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1月兼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

朱宪先生,1970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公司男装卖场、运动休闲卖场、国际名品部经理,公司商务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百货事业部执委等职。

缪军先生,197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超市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公司服务中心总监、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汽车事业部执委等职。

陈辉先生,1970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公司业务员、办公室科员、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行政部负责人等职。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7-035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7人,现场参会监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提名选举,蒋海龙先生选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为止。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