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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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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其中董事HU YUPING、刘宁、宁清华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文忠泽先生、肖韵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选举将以候选人的顺序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文忠泽先生、董小林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议案》

同意终止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二期)余额4亿元的发行工作,内容详见于2017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良好的执业质量以及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瑞华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部分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2017年12月11日(星期一)14:3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廿四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文忠泽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毕业于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现湖南工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990年至1998年,先后就职于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深建集团湖南分公司;1998年至2009年,就职于深圳市富士康集团;2009年起先后任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文忠泽先生持有奋达科技70,047,364股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富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奋达科技5,624,537股,合计持有奋达科技75,671,901股股份,占奋达科技总股本比例为5.11%,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文忠泽先生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文忠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肖韵女士,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King's College London,研究生毕业于Birkbeck College, University Of London。2014年至2017年,任深圳市朗图品牌设计有限公司艺术总监;2017年至今任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助理。

肖韵女士持有奋达科技24,300,000股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奋之女儿,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勇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肖晓配偶之侄女。肖韵女士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肖韵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文忠泽先生,个人简历参见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

2、董小林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毕业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现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1991年起历任湖南省测绘局助理工程师,深圳市清华文通信息科技公司技术经理,深圳市凌昀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彩印美包装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董小林先生持有奋达科技45,087,959股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董小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7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采取分期方式发行。2016年7月25日,公司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3.80%,发行规模为4亿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截至2016年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债券(第二期)余额4亿元尚未发行。

受市场环境影响,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第二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后续将根据资金需求调整融资方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如再推出债券发行计划,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及时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廿四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3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0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1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7年11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其他说明

(1)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2)累积投票提案提示:议案一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11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谢玉平、周桂清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353777-8011

电子邮箱:fdkj@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廿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1,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议案二、三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1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