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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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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临2017-03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2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2、 取消议案原因

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通知,兹因镇江市委市政府对索普集团主要领导调整并另有任用,现取消之前提名凌荣春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案,其它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监事候选人不作变动。

索普集团同时要求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作相应调整。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17年11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求索路18号),本公司第一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2日

至2017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议案中,议案一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议案二至议案六于2017年11月22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六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二、三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附件1:修订后《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