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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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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7-07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云富先生的通知:王云富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是对2016年12月7日王云富先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相关情况详见2016年12月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质押式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1)。

二、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王云富先生持有公司1.188亿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3%,已办理了质押式回购的股份数量为7,38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2.1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5%;王云富先生控制的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6亿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52%,已办理质押的股份数量为5.18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9.9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4%。

王云富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本次补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王云富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