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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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16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现场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杨鑫宏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长左洪波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世铭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前期贷款展期暨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中,未计算奥瑞德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2、上述第1项议案,关联股东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回避表决。

3、上述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元勋、赵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16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1月22日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2017年12月0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0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临2017-15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正在与有关方洽商确认,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论证和完善,并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故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因此,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2日、12月19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并公告(临 2017-157、临 2017-159)。

由于瑞控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次拟收购的标的公司合肥瑞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7.41%的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瑞控”)股东China Wealth Growth Fund Ⅱ L.P.(以下简称“China Wealth”)及其相关出资人与合肥瑞成及其相关出资人曾协议约定,如果后者出售合肥瑞成或者香港瑞控相关股权,前者享有同比例共同出售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香港瑞控股权的权利。经各方沟通协商,决定调整本次交易方案,将新增向China Wealth支付现金购买香港瑞控部分股权,并新增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方案调整构成对原方案的重大调整,公司需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相关方就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已基本达成一致,各方正在履行相关协议签署或者审议的内部程序。

此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先生控制的杭州睿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睿岳”)拟先行受让标的公司合肥瑞成32.90%股权。截至本公告日,杭州睿岳尚未全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该次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预计无法在12月25日完成《问询函》回复。故公司申请延期回复,并承诺在2017年12月29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延期回复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进一步协调相关各方推进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鉴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协议尚未完成签署,杭州睿岳受让合肥瑞成相关股权的交易尚未完成交割,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