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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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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2018-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8-00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的有关情况: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投资类型为保证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为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4月19日。

●本次到期收回本金和收益的理财产品情况: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财慧通8号收益凭证”人民币理财产品,本金为1.3亿元,实际收益为1,524,561.65元。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增加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即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额度增加至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额度,用于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020)。

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范围的议案》:公司决定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范围,增加后的投资范围为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以及资金来源不变。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2、058)。

本次购买委托理财相关情况如下:

2018年1月15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嘉兴平湖支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93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2亿元;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起止日期: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4月19日;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4.82%(已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范围的议案》已经2017年4月24日、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等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开户银行,划定银行区域所在地为浙江省平湖市,交通银行嘉兴平湖支行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理财产品期限为93天,起止日期为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4月1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82%(已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预计收益(参考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等,属于保本的理财产品投资。

(二)产品说明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是交通银行嘉兴平湖支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93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经银行内部评级,评级结果为极低风险产品(1R)。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提前终止日:产品到期日前第9个工作日,银行有权在当天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之下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标的为不超过1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阶段性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即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额度增加至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额度,用于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即2017年4月24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其他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79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起止日期: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4月19日;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4.70%。

公司投资上述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且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详细购买情况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委托理财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2)。

五、到期已收回本金和收益的理财产品

(一)本次到期收回本金和收益的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财慧通8号收益凭证”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1.3亿元;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起止日期:2017年10月13日至2018年1月11日;实际收益:1,524,561.65元。

本次到期的理财产品的详细购买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委托理财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

(二)其他相关到期收回本金和收益的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本利丰·18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起止日期:2016年9月6日至2017年3月6日;实际收益:141,328.77元。

2、理财产品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共赢保本步步高升A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起止日期:2016年9月5日至2017年3月13日;实际收益:148,301.37元。

3、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B提升183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起止日期:2016年9月12日至2017年3月14日;实际收益:1,243,397.26元。

4、理财产品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起止日期:2016年11月3日至2017年3月13日;实际收益:532,739.73元。

5、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起止日期:2016年11月3日至2017年3月17日;实际收益:554,657.53元。

6、理财产品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161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起止日期: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6月28日;实际收益:522,054.80元。

7、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15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起止日期: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8月18日;实际收益:2,434,931.51元。

8、理财产品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608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起止日期: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8月18日;实际收益:252,739.73元。

9、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216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起止日期: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12月13日;实际收益:3,550,684.93元。

10、理财产品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383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起止日期: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12月18日;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90%-4.40%。实际收益:1,186,027.40元。

11、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7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起止日期: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2月26日;实际收益:563,835.62元。

其他相关到期的理财产品的详细购买情况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2.5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