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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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职的公告

2018-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13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于2018年1月1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广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广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刘广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刘广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广明先生的辞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刘广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刘广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广明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1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鏖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收到股东杭州鏖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鏖鼎投资”)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鏖鼎投资持有本公司9,409,59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744%。鏖鼎投资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372%,即不超过1,501,200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即不超过3,203,600股。依据有关规定,公司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47)。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18年1月10日,公司收到股东鏖鼎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依据有关规定,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18年1月11日,公司收到股东鏖鼎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依据有关规定,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12)。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18年1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鏖鼎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鏖鼎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定向增发的股份于2018年1月12日上市,导致总股本增加。鏖鼎投资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以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61,670,000股进行计算。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定向增发的股份于2018年1月12日上市,导致总股本增加。鏖鼎投资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减持计划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160,180,000股进行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61,670,000股进行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鏖鼎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鏖鼎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截至2018年1月15日,鏖鼎投资减持的实际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的股份数量。

4、鏖鼎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鏖鼎投资的持股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鏖鼎投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