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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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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8-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申请文件,并于2017年6月2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第171151号)。

2017年9月6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2次工作会议有条件审核通过。

接中国证监会通知,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暂时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及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并于2017年10月2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第171151号)。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进一步核实的有关事项有了新的进展。2018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恢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审查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以上决议,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2018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7115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恢复审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