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66 公司简称:隆鑫通用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18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拟派发的现金股利共计697,315,525.50元。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属机械制造行业,现有主营业务包括发动机、摩托车、发电机组、四轮低速电动车、汽车零部件等业务。公司通过合资合作和对外并购,已经涉足无人直升机和通用航空活塞式发动机等业务领域。

公司经营涵盖上述业务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针对国内外市场进行终端产品销售、中间产品配套和OEM/ODM供货。公司在产品销售及服务过程中,主要使用“隆鑫”、“劲隆”、“丽驰”、“威能”商标。其中:

●发动机业务:国内销售主要采取为主机厂提供产品配套和区域代理模式;出口销售主要采取OEM/ODM供货模式。

●摩托车业务:国内销售主要采取直接对终端经销商销售和区域代理销售模式,出口销售主要采取通过区域客户进行分销的模式。

●发电机组业务:国内销售主要采取招标供货、区域代理销售、租赁等;出口销售主要采取ODM供货和区域代理销售模式。

●四轮低速电动车业务:国内销售主要采取直接对终端经销商销售和区域代理销售模式。

●汽车零部件业务:作为汽车主机厂的二级供方,开展汽车零部件的铸造和加工业务。

●无人机业务:珠海隆华主要从事各类专业级无人直升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领直航主要为高标准农业大田提供植保作业服务,市场主要集中在新疆、东北、华北以及南方部分区域。

●通航活塞式发动机业务:主要包括通航活塞式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的主要来源。其中,发动机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3.53%,同比降低2.6个百分点,摩托车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9.36%,同比降低0.7个百分点,发电机组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8.20%,同比增长0.2个百分点,四轮低速电动车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2.28%,同比降低0.3个百分点,汽车零部件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30 %,同比增长3.6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0.27%。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发动机业务

●道路用发动机

2017年,受国内摩托车整车销量规模的影响,摩托车发动机行业产销规模达到2,030万台,总体保持平稳,其中,中大排量发动机增长明显,250CC以上发动机销量34.5万台,同比增长45.2%。

两轮摩托车(以下简称为两轮车)发动机方面,随着摩托车消费升级,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代步、载重为主的中小排量发动机销量规模出现下滑,运动、休闲型的中大排量发动机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三轮摩托车(以下简称为三轮车)发动机方面,国内市场受三轮车整车市场下滑的影响,而有所下滑。出口市场受三轮车整车出口带动,三轮车发动机出口保持了持续增长。

近年来,随着四轮低速电动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更能满足用户长续航里程和减少充电次数等要求的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产品需求开始凸显。

●非道路用发动机

主要以ODM出口市场为主,广泛应用于园林、灌溉、扫雪、清洗、空压、发电和小型工程机械等终端机械设备,主要包括水平轴动力和垂直轴动力,垂直轴动力主要用于园林机械、工程机械等终端产品,市场应用广泛,市场销量超过水平轴动力。终端产品市场总体成熟、规模大,以欧美发达国家市场为主。

2017年,中国出口销量为1,003万台,同比增长4.7%。从市场结构来看,北美市场基本持平,欧洲市场增幅23.9%,南美市场增幅9.8%,尼日利亚市场增幅7.3%。

中国企业凭借制造能力的持续提升,不断强化性价比等竞争优势,在大排量、双缸发动机等商用机方面正面临新的商业机会。

2017年,公司发动机销量规模居行业第2位,其中非道路用发动机销量规模居行业第1位。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产销快讯》、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中国三轮》杂志)

●摩托车业务

2017年行业销售摩托车1,713.48万辆,同比增长1.99%。其中,两轮车销售1,508.72万辆,同比增长2.44%;三轮车销售204.76万辆,同比下降1.2%。

摩托车出口销售751.09万辆,同比增长8.33%。出口市场方面,中南美市场、东南亚市场、非洲市场出口规模较大,发展中国家仍保持较大需求,市场总体稳中有增。两轮车中,150-250CC出口57.91万辆,同比增长18.39%;250CC以上系列出口5.32万辆,同比增长162.85%,中大排量摩托车需求继续保持大幅增长。三轮车出口36.71万台,同比增长33.25%,保持了连续增长。

摩托车国内销售962.4万辆,同比下降2.46%。国内两轮车市场处于需求升级调整之中,150CC以上产品销售102.1万辆,同比增长20.7%,继续保持增长,其中250CC及以上大排量两轮车销售同比增长99.65%。国内三轮车销量同比下降6.3%,市场总体规模略有下滑。

国际品牌方面,得益于国内大排量摩托车市场需求的增加,2017年中国市场累计销售进口摩托车超过1.6万辆,同比稳步增长。其中,宝马摩托中国市场销量达5,564辆,同比增长21.5%。

近年来,全球摩托车市场规模超过5,000万辆,其中,日本本田产销规模达到1,100万辆以上,印度英雄产销规模600万辆以上,宝马摩托车实现销售16万辆。

2017年,公司摩托车产销总量居行业第2位,摩托车出口创汇居行业第1位。

(数据来源: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产销快讯》、中国摩托白皮书)

●发电机组业务

全球小型家用发电机组市场,主要集中在北美、非洲、亚洲等地区,主要用于家庭备用或常用发电,受出口目的地市场气候变化、基础电力设施建设状况,以及发展中国家购买能力变化等因素影响,我国总体出口规模近年来波动较大。2017年,中国小型家用发电机组累计出口633.32万台,同比增长7.9%;出口创汇11.9亿美元,同比增长11.4%,其中,对北美市场的出口幅增为53.7%。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随着消费升级,市场需求逐步向拥有便携、环保、低噪音等特点的变频发电机组产品方向发展。

大型商用发电机组主要用于通信、电力、石油、金融、野外施工、高层建筑、市政设施和分布式能源等行业,目前全球市场规模约200亿美元。国内市场规模约250亿元,需求主要集中在IDC数据中心、通讯基站、分布式能源、商业中心、交通设施、国防建设等方面;出口市场需求主要集中在电力发电、“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2017年行业大型商用发电机组市场总体出口创汇16.54亿美元,同比增长3.35%。

目前,康明斯、卡特彼勒、科勒、威尔信等众多国际品牌参与了国内大型发电机组市场竞争并取得了领先的国内市场份额,而泰豪科技、科泰电源、广州威能等企业在国内品牌中处于领先地位。

2017年,公司小型家用发电机组出口创汇保持行业第1位,公司大型商用发电机组出口创汇居行业第12位,其中在国内企业出口创汇排名中位居第8位。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内燃发电设备分会)

●四轮低速电动车业务

四轮低速电动车是由于价格合理、经济性较好、使用便利以及节能环保等优点,得到普通大众消费者青睐,主要面向广大农村用户和三四线城市、城郊用户,解决其短距离出行代步需求,是两轮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替代升级产品,国内市场目前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南、河北、山西、江苏、安徽等省份,西南、西北、湖南、湖北市场呈快速发展趋势。

近年来,四轮低速电动车行业发展较快,据不完全统计,行业产销量从2013年的20万辆增长到2017年的110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50%。据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统计,2017年山东省国内四轮低速电动车及场地用车销售75.6万辆,同比增长15.7%。国内现有100余家四轮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北、河南、江苏、浙江等地区,山东省的产销总量占全国总量的70%以上。

公司2017年四轮低速电动车销量规模位居全国第2位。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协会、山东省汽车协会)

●无人机业务

报告期内,专业级无人机行业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

在政策方面,国家农业部于2017年9月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引导植保专用无人机在细分领域的技术发展和规范应用;2017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发展原则、发展目标以及发展任务等内容;2018年1月,国家民航总局发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无人机分类、应用、驾驶员资质、飞行空域、飞行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向社会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无人机的规范管理。

在产品和市场方面,消费级无人机的应用场景发生了结构性变化,消费者从个人转向多种专业性领域,但由于消费级无人机平台载荷小,续航时间短,应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而应用范围更广的专业级无人机目前技术门槛较高、产业化难度较大、实际应用场景较复杂等因素影响,且受到国外对中国的出口限制,在燃油发动机研发、飞机长航时、大载重、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等方面仍处于研究、试用、改进阶段,具有自主创新技术能力和产业化经验的优势企业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数据来源:中国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球无人机网)

●通航发动机业务

根据美国通航制造商协会(GAMA)统计,截止到2017年全球各型通用航空器保有量超过41.6万架,其中美国保有量超过21万架,欧洲各国通用航空器保有量约为14万架,世界其余各国约为6万多架。据中国民航局统计,2017年中国通用航空器在册数为2292架,同比增加196架,通用航空飞行80.8万小时,同比增长6.2%,新增通航机场5个,新增通航企业56家。与国外成熟的通航市场相比,中国的通航产业发展空间较大。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2020年的发展目标,强调构建国家通用航空业研发创新体系,鼓励建立通用航空业创新平台,提高关键技术和部件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加快提升国产化水平,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优价廉的通用航空产品,支持专业级无人机及通航发动机的发展。

2018年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指出,进一步支持飞机发动机产业的发展。

目前国内通航活塞式发动机主要依靠进口满足。未来,进口替代将成为国产通航发动机的发展目标,满足国内无人机发展和通航飞机发展的需要。

(数据来源:政府工作报告、中国民航局、美国通航制造商协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72亿元,同比增长24.62%,其中出口营业收入52.63亿元,占总营业收入比重为50.27%,同比增长38.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65亿元,同比增长11.43%;实现扣非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09亿元,同比增长1.9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 2017 年 6 月12 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等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相应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公司报告期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产生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机车)、重庆隆鑫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发动机)等20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度处置广州番禺超能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工程),新设重庆领直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领直航)、广东隆鑫机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隆鑫)2家子公司,收购德州骐风汽车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骐风设计)、C.M.D Costruzioni Motori Diesel S.p.A.(以下简称意大利CMD)。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