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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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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景德镇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经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德镇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景府办字[2004]164号文)批准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景德镇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出资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景德镇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景德镇诚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出资出具了诚信联合会验(2004)字0140号验资报告。

2007年4月,经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批准,景德镇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景德镇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将所持工业公司股权划转给市国资委,工业公司更名为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为提高公司资本实力,根据市政府景府办抄字[2007]203号抄告单关于将部分国有资产划归国资公司的批复,市国资委作出《关于同意对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决定》(景国资字[2007]26号文),以经评估的价值2,980万元的固定资产向公司增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3,980万元。景德镇市诚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出资出具了诚信联合会验(2007)字080号验资报告。

2007年10月,市国资委作出《关于对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决定》(景国资字[2007]29号文),以货币资金4,450万元向公司增资,其中2,020万元用于增加公司的注册资金。公司完成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合计6,000万元。景德镇诚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出资出具了诚信联合会验(2007)字085号《验资报告》。

2008年12月,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签发景府办抄字[2008]290号《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同意将景德镇市公共交通公司国有股权及其它国有经营性资产划转至发行人,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将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到9亿元。景德镇诚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出资出具了诚信联合会验字(2008)第092号《验资报告》。经核实,本次国有资产划转涉及景德镇市建设局持有的景德镇市公共交通公司、景德镇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市自来水公司的全部出资人权益。其中,由于发行人对景德镇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市自来水公司不行使控制权,因此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仅将景德镇市公共交通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同意发行人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8.4亿,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到9亿元。

2009年6月,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景府办抄字[2009]69号)将市国资委持有的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国有股权及权益划拨给发行人。经过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持有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进一步改善了资产结构和资本运营能力。

2016年4月,根据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资公司通过变更企业名称登记设立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景国资发[2016]1号),发行人取得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767048552J,名称由“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将注册资本增至620,000.00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出资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6-00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无增减变动情况。

2、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景德镇市国资委,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情况。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市国资委是其唯一股东、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

注:董事会办公室兼有党委办公室职能,人力资源部兼有组织部职能,审计部兼有纪检监察室职能。

发行人内部设置投资运营总部、财务资金总部、合规管理总部、综合管理总部,下属细分为投资发展部、运营管理部、财务核算部、资金计划部、项目管理部、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审计部,发行人各职能部门设置齐全,权责分工明确,能够较好地满足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各主要部门职能如下:

1、投资发展部

负责研究产业政策,并定期提交研究报告,组织市场调查和分析研究,建立投资项目库;负责拟订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对拟投资、担保、借款等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拟订实施方案;负责投资项目的申请、立项、报批、工商注 册登记等手续的办理;负责董事会投资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2、运营管理部

负责编制集团年度经营计划,拟订经营目标及目标分解方案;负责控股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建议;负责督促、指导出资企业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制订企业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出资企业的股权管理工作;受理出资企业向集团公司呈报的报告事项;负责公司经营性资产管理,及时维护资产台帐,确保资产安全;负责对投资、担保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负责受理公司对外担保、借款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管理台帐;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3、财务核算部

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按月提交公司经营财务报告;负责公司支付凭证的合规性审核,办理支付手续;负责办理公司各种往来款项结算业务,负责会计核算;负责与财政、税务、银行等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承办相关事务;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归档及档案管理;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4、资金计划部

负责编制、执行集团年度、月度财务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月提交报告;负责公司年度融资计划的编制及实施,办理融资相关工作,帮助和指导子公司进行融资;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编制资金运营计划;负责担保费用、借款本息、代交款项等资金的催收;负责经营层预算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5、项目管理部

负责对集团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图纸审查、设计变更、签证、工程款支付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集团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成本管理,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督导项目单位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检查其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督促已完工项目档案资料及时移交;负责指导集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勘探合同的签订;负责对集团各项目单位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6、风险控制部

负责公司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性风险的管理工作,拟订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规划及编制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舆情监控、危机公关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处理集团法律事务,与法律顾问进行对接;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子公司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订;负责集团大宗物资和主要材料的市场询价工作,并提出定价意见;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7、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沟通协调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之间的工作,传达领导批示及交办的工作事项;负责组织筹办公司各项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议题收集、记录及会议纪要印发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修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起草工作总结、汇报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公司收发文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机要保密、印章、印鉴保管及用印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网站建设、OA系统管理,并对集团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业务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负责公司自用固定资产、耗材等的采购、发放及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盘点;负责公司对外联系、来客接待、处理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公司办公大楼安全保卫、消防、保洁等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8、党委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委的指示、决定,掌握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及进程,做好协调和督促工作;组织、安排党委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党委文件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党内文件的处理工作,做好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党委印鉴;负责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做好对内、外宣传工作;负责集团工青妇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外单位党群系统领导来访接待工作;完成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9、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务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存档;负责检查和督促董事会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负责起草、审核需由董事会出具的文件;负责与董事、监事的日常联络服务工作;负责董事会及董事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10、人力资源部

负责修订公司各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并帮助、指导子公司建立、完善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等;负责编制集团人力资源计划,监督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计划执行情况,及时维护集团员工信息;负责公司招聘、岗位异动、职务调整、离职解聘等工作,协助或参与控股子公司的招聘工作;负责集团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培训工作;负责集团员工技术职称评定申报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员工社保管理及日常考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指导、协调、服务;负责董事会薪酬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11、组织部

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调配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及党务信息维护、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推荐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人选;负责公司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完成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2、纪检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相关人员的申诉,及时处理信访举报问题;参与对集团公司中层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考核,并对其作出廉政鉴定、建立廉政档案;参与集团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监督工作;负责对集团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集团所有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完成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审计部

负责编制出资企业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外聘中介机构的遴选;负责组织对集团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出资企业各类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对公司重点工作事项进行督办;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拥有9家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景德镇市公共交通公司

景德镇市公共交通公司成立于1991年2月,注册资本1,367.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汽车出租、公交广告;住宿、餐饮。受业务性质限制,公交公司日常盈利能力较弱,需要政府补贴弥补日常经营损失。公交公司收到的各种补贴包括国家直补、临时性补助、老年卡补助、燃油补助及新车补助等,基本能弥补日常经营损失。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交公司资产总额为7,728.35万元,负债总额为5,279.3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449.01万元。2016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34万元,利润总额-486.16万元,净利润-486.16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共交通公司资产总额为6,997.96万元,负债总额为4,751.0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39.10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09.92万元,净利润-109.92万元。

2016年公交公司公交业务逐步转入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由景德镇市国资委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交公司营收下降的主因是实际经营权已经移交,营业收入实际已经出表,但资产尚未清理出表。而原公司部分人员仍在原机构编制,故该公司目前仍处运营状态。

(2)景德镇红叶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景德镇红叶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为13,839.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陶瓷研发、制造、销售。红叶陶瓷是一家集高档陶瓷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日用陶瓷旗舰企业。“红叶”陶瓷凭借其精湛的工艺技术、卓越的品质和绚丽多彩的装饰赢得用户的青睐,是迄今国内日用陶瓷唯一大规模集中跻身国宴国礼用瓷等重要场所的陶瓷知名品牌。红叶陶瓷先后荣获“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全国轻工业企业信息化先进单位”、“中国日用陶瓷市场满意第一品牌”、“中国陶瓷行业最具竞争力10强企业”、“全国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证书”、“江西省工业旅游示范点”、“江西领军50强企业”、“省第一批创新型企业”、“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红叶陶瓷资产总额为26,846.51万元,负债总额为11,445.6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5,400.85万元。2016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50.97万元,利润总额-78.58万元,净利润-101.50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相较2015年增加但净利润为负,主要系2015年存货盘盈导致2015年管理费用较少而2016年合并子公司导致管理费用相对大幅增加所致。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9,089.45万元,负债总额为13,197.8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5,891.65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440.80万元,利润总额353.09万元,净利润338.49万元。

(3)景德镇市国信置业有限公司

景德镇市国信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册资本为6,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机械制造;企业管理策划。国信置业拥有房地产开发肆级资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信置业资产总额25,542.83万元,负债总额19,829.45万元,所有者权益5,713.38万元。2016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40.42万元,利润总额66.22万元,净利润66.22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在景德镇大面积拆迁和去库存的推动下,2016年景德镇市房地产市场活跃,国信置业国信御城小区销售情况良好。此外,2016年营改增促使国信置业加快了与客户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也推动了2016年收入增长。

截至2017年9月30日,国信置业资产总额24,001.93万元,负债总额17,540.58万元,所有者权益6,461.34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570.14万元,利润总额747.96万元,净利润747.96万元。

(4)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景德镇市焦化煤气总厂成立于1991年1月1日,2008年12月经景德镇市国资委批准,通过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改制为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化集团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拥有下属企业20余家,是一个跨行业、跨地区,集冶金化工、医药化工、硅酸盐化工、农用化工、塑料加工、玻璃制品、物资贸易为一体的企业集团,其中江西景德镇、陕西韩城、辽宁朝阳、内蒙古乌海、河北邯郸、唐山、山西太原和山东济宁有8个炭黑生产基地及江西在建基地;山东菏泽有1个洗煤基地;江西、湖南、河南、河北有4个农化生产基地及贵州开阳的磷矿基地,年产焦炭210万吨,主要产品包括焦炭、煤气、炭黑、精苯、脑复康、复合肥、编织袋、安瓶、农药等。近年来,焦化集团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逐步形成了以上市公司专业化炭黑产业、煤化工及相关延伸产品加工业以及酒店及房地产相关产业三大板块共同发展的格局。

其中,焦化集团炭黑业务以黑猫股份为主体展开,黑猫股份于2006年9月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炭黑及其尾气的生产与销售。黑猫股份目前是全国产能及产销量最高的炭黑生产企业,产能达106万吨/年,产能及产销量位列全国第一,产能位居全球第四。

焦化集团煤化工及相关延伸产品加工业,年产焦炭193.22万吨,年外供煤气3.65亿立方米。围绕煤气和煤气净化提炼化工产品并延伸加工的企业包括开门子药用化工公司、开门子农用化工公司、开门子药用玻璃公司等。公司多种产品位居全国全省同行前列。其中,脑复康、药用安瓶、大输液瓶产量居全国第二,煤气外供量居全国城市第四,焦炭为江南第一大商品焦基地,农用复混肥产量居江西省第二、全国第四。

酒店及房地产相关业务方面,焦化集团酒店业务于2012年11月整合,由景德镇市开门子大酒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经营。开门子大酒店集团旗下拥有全市唯一一家五星级宾馆紫晶宾馆、一家四星级宾馆开门子大酒店和两家三星级宾馆汉庭全季酒店和景德镇宾馆。焦化集团旗下房地产业务由景德镇市开门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拥有房地产开发贰级资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焦化集团资产总额为1,688,844.46万元,负债总额为1,382,864.6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05,979.7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9,850.22万元,利润总额2,653.13万元,净利润-3,352.94万元。受益于供给侧改革及去产能政策的有效执行,煤化工行业开始稳健复苏,受益于此,2016年焦化集团盈利情况明显改善,利润总额为正但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是焦化集团子公司较多,各公司盈亏情况不一,2016年度黑猫股份、新昌南、开门子房地产三家子公司盈利情况良好,缴纳了较多企业所得税,导致所得税费用较高。

截至2017年9月30日,焦化集团资产总额为1,790,739.05万元,负债总额为1,402,796.3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87,942.69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14,629.45万元,利润总额33,937.58万元,净利润28,462.59万元。受益于行业供需状况的持续改善,2017年以来焦化集团盈利状况延续不断改善趋势。

(5)景德镇市国信瓷立方陶瓷有限公司

景德镇市国信瓷立方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1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陶瓷销售、陶瓷制造及物业租赁服务,主要负责景德镇陶瓷创业孵化基地的投资、建设和陶瓷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经营业务,为入驻基地的企业提供创业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信瓷立方资产总额2,076.48万元,负债总额1,523.61万元,所有者权益552.87万元。2016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91.01万元,净利润-191.01万元。公司处于业务开发期,尚未产生稳定的营业收入,本期亏损主要是管理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截至2017年9月30日,国信瓷立方资产总额1,699.27万元,负债总额1,544.35万元,所有者权益154.91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14万元,利润总额-397.96万元,净利润-397.96万元。

(6)景德镇市古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景德镇市古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25日,注册资本3.6亿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主要业务为全面负责景德镇市老城区保护利用工程的建设、经营、管理及资金运作等相关工作。古镇公司以保护瓷都历史文脉、发展文化旅游、完善城市功能为己任,将逐渐发展成为集项目开发、资产经营、文化发展、物业管理、项目投资等多领域的综合性投资管理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古镇公司资产总额388,365.93万元,负债总额240,028.31万元,所有者权益148,337.6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751.05万元,利润总额10,150.75万元,净利润8,501.39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在景德镇大面积拆迁和去库存的推动下,2016年景德镇市房地产市场活跃,古镇公司房屋等销售和经营情况良好。此外,2016年营改增和公司经营地块毗邻中心商业区和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优异地理位置,使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优于市场整体水平。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古镇公司资产总额447,066.02万元,负债总额256,751.34万元,所有者权益190,314.68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668.72万元,利润总额4,302.91万元,净利润2,983.95万元。

(7)景德镇市国信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景德镇市国信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于2017年2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国信节能系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能源审计、节能评估咨询等资质。作为集节能改造工程、节能技术服务、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节能环保服务商,国信节能主要从事城市及道路照明节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能源审计咨询、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太阳能热水工程等节能环保业务,子公司江西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建设以及运营管理光伏电站。

国信节能完成了景德镇市景德大道、迎宾大道、昌江大道等道路绿色照明示范项目;已建成投产3个国家级金太阳示范光伏电站项目、1个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和昌河汽改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为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等大型企业提供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信节能资产总额32,460.48万元,负债总额29,449.93万元,所有者权益3,010.55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95.85万元,利润总额554.77万元,净利润473.16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相较去年增长明显,主要是路灯收入稳步上升,2016年国信节能与景德镇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了路灯项目合同。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但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规模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新增北汽光伏电站项目贷款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以及包括新三板挂牌相关费用在内的管理费用大幅增加。

截至2017年9月30日,国信节能资产总额28,072.14万元,负债总额24,565.88万元,所有者权益3,506.27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24.27万元,利润总额578.65万元,净利润495.71万元。

(8)景德镇市新成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景德镇市新成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3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晓波,由发行人与景德镇土储中心共同出资设立,发行人持有其88%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土地一级开发、道路、供水、供气、管网、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行政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资本运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成建设资产总额510,682.21万元,负债总额432,590.02万元,所有者权益78,092.19万元。2016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66.94万元,净利润-666.94万元。公司尚未产生稳定的营业收入,本期亏损主要是管理费用较多所致。

截至2017年9月30日,新成建设资产总额603,547.50万元,负债总额518,047.58万元,所有者权益85,499.92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23万元,净利润6.23万元。

(9)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7,300万元人民币,由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全资控股。经营范围: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水利水电、燃气热力、管网、公共停车场、土地一级开发等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信宏城资产总额42,411.20万元,负债总额35,781.43万元,所有者权益6,629.76万元。2016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18.17万元,净利润-118.17万元,公司尚未形成稳定的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本期亏损主要是管理费用较多所致。

截至2017年9月30日,国信宏城资产总额69,405.96万元,负债总额59,426.13万元,所有者权益9,979.83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49.94万元,净利润-149.94万元。

(10)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6日,是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注册资金6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土地一级开发;土石方工程;道路、供水、供气、管网、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行政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资产收购;资产处置;资产托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本运营;企业重组策划及代理;对外担保。

作为景德镇市高新区的园区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投融资主体,合盛投资承担了景德镇吕蒙航空小镇的投融资、开发建设和项目运营管理等事宜。吕蒙航空小镇中的景德镇直升机产业基地是我国唯一拥有直升机整装自主研发生产能力的地区,代表了中国直升机产业的发展水平,园区中的中航工业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直升机制造企业,现拥有9个平台23种机型,基本覆盖了军民用两个市场的主流需求,直升机年产量超过了全国50%;中航工业直升机设计研究所(602所)是中国唯一的直升机设计研究单位,被称为中国直升机的“摇篮”,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直升机研制体系,具备自主研制第三、四代直升机的科研能力。合盛投资通过土地出让、政府对基础设施回购、针对园区内重点项目和企业的股权投资和实业投资等多种方式实现项目投资回报,并通过为航空小镇及入园企业提供多种个性化服务和便利获得运营管理收益,在承担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渗入到园区企业中,参与企业发展,分享企业乃至整个产业的经营成果和发展红利,从而获得超额回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盛投资资产总额368,207.89万元,负债总额184,380.10万元,所有者权益183,827.79万元。2016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66.39万元,利润总额11,077.64万元,净利润8,527.92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合盛投资资产总额390,810.76万元,负债总额204,977.18万元,所有者权益185,833.57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097.74万元,利润总额2,005.79万元,净利润2,005.79万元。

(11)景德镇市清源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景德镇市清源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430万元,办公地址位于景德镇市瓷都大道569号。公司于2006年8月26日以BOT形式与景德镇市政府签订了《(景德镇市医疗废物处理)政府特许经营权许可合同》,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9月20日正式下文景府字[2006]51号《关于同意〈景德镇市医疗废物处理项目政府特许经营权许可合同〉的批复》,我司正式获得全市医疗废物处理项目的政府特许经营权。

目前公司已建成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总面积为4,938.68㎡,房屋建筑物计22项,采用了两套主设备:一、使用重庆智得热工工业有限公司采用美国技术生产的MW25BTT5×9G医疗废物蒸汽处理设备,该设备用于医疗废物的处置;二、使用鼎浩公司生产的“DH-G-150KG/H焚烧炉”设备,该设备主要用于处置医疗病理性废物;三、另还配套了医疗废物冷藏库,专业污水处理池。目前公司已形成固定资产近800万元,是全省配套最完善的一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正式投入运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清源医疗资产总额671.67万元,负债总额208.51万元,所有者权益463.16万元。2016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9.23万元,利润总额-48.45万元,净利润-48.45万元,盈利水平不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收入来源较为固定,但其处置过程发生成本较高,设备折旧及摊销也较高,对净利润造成了影响。

截至2017年9月30日,清源医疗资产总额648.05万元,负债总额143.43万元,所有者权益504.61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9.10万元,利润总额41.45万元,净利润41.45万元。

(12)景德镇市国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景德镇市国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6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是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和能源审计等资质,是江西省节能技术学会会员单位、景德镇市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服务备案企业。经营范围:生产性废旧金属及其他废旧物资回收销售、加工(凭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管理;市场房屋、摊位设施出租;市场清洁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信再生资源资产总额3,424.82万元,负债总额2,903.40万元,所有者权益521.42万元。2016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9.83万元,净利润-69.83万元。公司尚未形成营业收入,亏损主要为管理费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国信再生资源资产总额3,525.12万元,负债总额3,003.40万元,所有者权益521.72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9.10万元,利润总额41.45万元,净利润41.45万元。

(13)景德镇市华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景德镇市华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9日,是经国资委批准,由发行人与浮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浮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土地作价出资0.96亿元,占注册资本32%,发行人以货币出资2.04亿元,占注册资本68%。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有:项目投资、股权(非上市公司)投资、实业投资;土地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信建设资产总额171,328.50万元,负债总额118,985.42万元,所有者权益52,343.08万元。2016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834.08万元,净利润-834.08万元。公司尚未形成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亏损主要为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2017年9月30日,华信建设资产总额165,718.85元,负债总额113,415.62万元,所有者权益52,303.23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9.84万元,净利润-39.84万元。

(14)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资产运营、资产处置、资产租赁、资产收购、代理咨询;陶瓷、建材、钢材、电梯代理销售;广告策划;以自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信资产资产总额为15,184.27万元,负债总额为10,151.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033.27万元。2016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4.13万元,利润总额21.29万元,净利润9.50万元。2016年国信资产营业规模扩大,营业利润转正,盈利水平提高。

截至2017年9月30日,国信资产资产总额80,285.73万元,负债总额为75,382.1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903.61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40.00万元,利润总额-127.72万元,净利润-129.67万元。

(15)景德镇市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景德镇市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注册资本为5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工程造价咨询、技术咨询、管理咨询、建筑咨询、统计咨询、合约管理、审计、评估、设计管理及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信工程资产总额为555.39万元,负债总额为15.2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40.16万元。2016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41万元,利润总额53.62万元,净利润40.16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国信工程资产总额661.98万元,负债总额为33.9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28.08万元。2017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2.85万元,利润总额117.54万元,净利润87.92万元。

2、发行人主要的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争议。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不存在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二)主要从业经历

1、董事

吴林,男,1959年8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景德镇市经贸委企业科负责人,景德镇市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景德镇市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景德镇市节能中心主任,景德镇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主任,景德镇市华信产权事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景德镇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望贤,男,1964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江西德兴铜矿技术员、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技术员、经理助理、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副经理,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副经理、副书记,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经理、副书记,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经理、书记,市房管局住房置业担保中心主任,焦化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李晓东,男,1967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景德镇陶瓷学院毕业,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景德镇市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从事教务科长、景德镇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副主任,景德镇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主任,景德镇市华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李保泉,男,1963年出生,汉族,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焦化厂出纳、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财务处长、管理处长,黑猫股份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市焦化工业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董事长。现任焦化集团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吴浪,男,1968年11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省陶瓷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西省陶瓷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夏跃中,男,1959年11月出生,汉族,中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景德镇瓷厂副厂长,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兼景德镇瓷厂厂长。2003年获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现任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胡景平,男,1968年7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律师、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景德镇华意电气总公司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主任,华意电器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督查处处长,景德镇华意电器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景德镇陶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曹俊秀,男,1986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运营管理部部长,兼任景德镇市清源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监事

万进军,男,1974年8月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武警部队警官、市审计局科员、景德镇市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景德镇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程新华,男,1979年4月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浮梁县峙滩乡政府武装部副部长,景德镇市供销社综合业务科副科长、科长。现任景德镇市国资委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景德镇陶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胡建平,男,1964年3月生,汉族,大学学历。曾任江西省景德镇市医药公司副经理,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部长,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邵徽彦,男,1964年5月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国瓷都九州洁具厂厂长,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兼任景德镇市国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汪琪,女,1967年11月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省景德镇市医药公司科员、办公室主任,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纪检监察室主任、资产管理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办主任。现任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

3、高级管理人员

陈望贤,总经理,简历请见“(二)主要从业经历”之“1、董事”。

李晓东,副总经理,简历请见“(二)主要从业经历”之“1、董事”。

潘占辉,男,1972年3月生,汉族,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景德镇市华力电瓷厂副厂长,景德镇市重阳水泥责任公司总经理,景德镇市国信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景德镇市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景德镇市华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长根,男,1970年10月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正科级干部,现任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邓景扬,男,1977年9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景德镇市无线电元件五厂技术科副科长、团总支副书记、开发部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景德镇市经贸委技术改造投资科科员,景德镇市工信委投资规划科科员、副科长,景德镇市工信委融资担保科科长。现任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资产收购、资产处置、资产托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本运营,投资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重组策划、代理咨询;对外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土地收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基金管理(不含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陶瓷、建材、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情况

近年来,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煤化工及相关多元化产品板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板块、公共事业板块和房地产板块。其中,煤化工及相关多元化产品板块主要收入来自焦炭、炭黑、复合肥和煤化工附属产品销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板块主要收入来自出售抵债资产和处置不良债权;公共事业板块主要收入来自城市公共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房地产板块主要收入来自商品房出售及商业地产租金收入。报告期内,煤化工、代建业务、处置不良债权和房地产收入是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上述四项业务收入合计金额分别为1,071,415.53万元、908,283.97万元、913,039.05万元和889,190.96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96.97%、94.99%、94.95%和95.62%,经营性业务较为突出。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情况如下: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是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的国有独资综合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主要业务既包括产业类的炭黑、焦炭、复合肥及煤化工相关多元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房地产和酒店经营管理等业务,也包括不良债权处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公司作为景德镇市唯一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地位相对应的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波动变化。2015年度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下降13.46%,主要是由于焦炭、炭黑和不良债权处置业务收入下降所致。其中,焦炭、炭黑收入分别同比下降26.79%、22.59%,主要受供给侧结构改革和行业周期性调整影响;不良债权处置业务同比大幅下降75.58%,主要受业务性质影响债权清收进度放缓所致。2016年度较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上升0.56%,主要是焦炭和房地产销售收入上升所致。其中,焦炭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4.02%,主要得益于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推进使得行业供需环境和竞争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房地产收入同比大幅增长198.38%,主要原因是在景德镇大面积拆迁和去库存的推动下,2016年景德镇市房地产市场活跃,房地产销售情况良好。此外,2016年营改增促使房地产企业加快了与客户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也推动了2016年房地产收入增长。2017年前三季度,受益于煤化工行业的持续稳健复苏,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去年全年的96.71%,相较去年同期大幅提高。

在收入构成方面,煤化工、代建业务、房地产和处置不良债权业务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发行人煤化工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06%、85.91%、82.03%和90.85%,房地产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0%、3.06%、9.08%和4.53%,发行人处置不良债权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0%、1.72%、1.24%和0.06%;代建业务从2015年开始产生收入,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发行人代建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9%、2.60%和0.18%。

从毛利润结构上来看,煤化工、房地产、代建业务和处置不良债权是发行人主要盈利来源,报告期内,四项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7.10%、87.60%、93.73%和97.70%。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来源相对集中。未来,随着行业持续复苏,煤化工业务将继续成为发行人最主要的毛利来源,而随着处置不良债权业务的稳健经营和基础设施项目分期结算和回购,处置不良债权和代建业务收入将为公司利润增长提供良好支撑。

总体来看,发行人营业收入和毛利主要来源于煤化工业务,发行人煤化工业务具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结合重资本的行业特性和稳健复苏的行业趋势,发行人煤化工业务的经营优势将会不断发挥,产品市场竞争力将不断增强。此外,随着发行人多元化经营战略成效显现,项目建设收入、陶瓷等商品销售收入、合同能源管理以及对优质企业和优质项目的投资收益都将成为发行人的利润增长点。未来,随着景德镇市直升机产业集聚发展、物流园区、汽车园区的建设加快,发行人将进一步拓展新兴产业相关业务板块,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摘要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经审计的2014-2016年度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以及未经审计的2017年三季度报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审字[2015]第6-00091号、大信审字[2016]第6-00080号和大信审字[2017]第6-00067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一、发行人财务数据分析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全部债务=短期债务+长期债务

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8)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9)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10)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12)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合并报表口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发行本期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7年9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00,000.00万元;

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4、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17年9月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一)对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二)对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发行人于2016年12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出资人批准,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325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计划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拟将18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2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之间进行灵活调整。本期基础发行规模为2亿元,并设有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超额配售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优化债务结构,提升短期偿债能力

以2017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52增加至发行后的1.57,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99增加至发行后的2.26,公司流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链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而宏观、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成本。公司充分利用我国日益完善的资本市场,通过不断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对单一融资品种的依赖度,从而有效防范资金链风险,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有效增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承诺及防范机制

(一)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承诺

针对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

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将本次募集资金提供给银监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子公司使用;

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将本次募集资金转借他人,或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本期债券发行申请符合国发[2014]43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业务;

募集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

(二)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防范机制

为实现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承诺,发行人建立了相应的防范机制,包括:

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选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委托该行对该账户进行管理。发行人委托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将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根据发行人专项账户管理安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与兴业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使用及偿债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使用募集资金。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发行人将严格履行内部决策和审批手续。同时,禁止对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详细的台账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发行人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门管理。

发行人将在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及偿债专项账户,聘请其作为监管银行,与其签署《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及偿债专项账户仅用于约定的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对专项账户设置任何他项权利、不得将募集资金转借他人。发行人需从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提取资金的,应提前向监管银行发送划款指令。监管银行对发行人的划款指令和资金用途说明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认定符合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由监管银行依据用款申请将相关款项直接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收款人账户。

兴业证券作为发行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约定的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有权采取事前审核、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1、发行人经审计的最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间,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摘要。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址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

2、牵头主承销商

3、联席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