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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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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6,410,358.3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641,035.8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5,211,357.14元,减去2017年派发现金股利16,646,917.5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9,333,762.10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实现公司持续分红的预期,满足公司股东分红的期望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3,3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2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0.08万元。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本次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预计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年。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18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预计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价格公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各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2016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8号),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555.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14.3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941.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7日到位,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1830241号《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公司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77.76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477.76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5,679.22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13,730.9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3,463.4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267.5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经董事会三届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1、银行名称: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9180188000049234

银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海熙龙湾二期商业楼一层

金额(人民币):97,209,800.00元

用途: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说明:公司在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开立该专户,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隶属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银行名称: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5287888888866

银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园路1003号深圳软件产业基地1栋裙楼18号商铺

金额(人民币):87,862,600.00元

用途:名启高品质集成家具生产建设项目

3、银行名称: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3899991010005072759

银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36号东兴大厦一楼

金额(人民币):11,069,000.00元

用途: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

4、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西海岸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00023929200286180

银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创业路交汇处海洋之心一楼

金额(人民币):33,270,415.10元

用途: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

说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海岸支行开立该专户,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西海岸支行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2016年12月30日,公司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设立的4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2,675,378.87元。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4,777,630.92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鉴于距离可研报告编制时间(2012年8月)间隔较长,而募集资金2016年底才到位,市场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客观实际情况,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变更实施地点。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的营销网络布局更加合理,产业链地理布局更加优化,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变更实施地点。2017年5月10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17-02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679.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会专字[2017]G17004860138号《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6月,公司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并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之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17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0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优化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调整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简介

2016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555.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14.3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941.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7日到位,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1830241号《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679.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7年6月,公司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77.76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477.76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5,679.22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13,730.9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3,463.4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267.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格内优化后投资总额与原计划投资总额存在差异,原因为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调整情况

(一)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于2015年6月16日取得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深龙岗发改备案[2015]0173号),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预计总投资额为9,720.98万元,其中:场地投入6,573.43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2,022.8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24.75万元。项目计划新建4个旗舰店、17个直营分公司,旗舰店和直营分公司的场地均通过租赁获得。该项目建设期24个月。项目实施完毕后,正常经营年份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2、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在深圳、广州、佛山、东莞、长沙建设直营分公司12家,累计投入资金1,569.49万元,占原计划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比例为25.21%,其中场地投入992.88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51.95万元,铺地流动资金524.6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290.39万元(含利息收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当中。

3、本次优化调整情况

本次优化调整,项目名称、投资总额等保持不变,深圳、广州旗舰店保持不变,原拟在东莞辖区、惠州辖区的旗舰店实施地址变更至长沙、重庆辖区,四个旗舰店的建设内容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局部优化调整。

优化调整后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为住宅装饰客户提供主材、配饰等家居产品的选购服务,在家居产品的经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深圳旗舰店选址紧邻美家世邦现有的场地,可以更好的发挥协同优势,综上,上述“深圳旗舰店”项目将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实施,公司以增加注册资金的方式将“深圳旗舰店”的募集资金注入到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同时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按出资比例同比增资,增资后公司持有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75%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优化调整的原因

一方面,随着80、90后人群逐渐成为住宅装修的消费主力,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发生了巨大改变,消费升级促进传统家装进入居家文化产业新时代,装修与家居不断融合、成为有机统一的整体,住宅装修逐渐成为展现生活方式、生活理念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我国住宅装修市场逐步进入到较为成熟的发展阶段,行业内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加之受到互联网家装企业的冲击,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简单地通过新开门店扩大市场规模和销售收入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建筑装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需求。而家居旗舰店能够将硬装、软装、饰品陈列按照特定风格有机结合,体现公司全案装修服务完成后的真实效果,充分发挥家居旗舰店作为公司业务拓展的最前端的展示功能和获客功能,精准定位有个性化需求的中高端消费群体。并且,家居旗舰店能够有效的承载线上引流的消费者,实现线上、线下互动体验。

因此,公司亟需抓住建筑装饰行业整合升级的发展趋势,以品牌旗舰店为中心,以直营分公司门店为辐射,构建更加高效和完善的营销网络,加快中南、西南地区等住宅装修市场的业务布局,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业务拓展。

(二)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

1、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已于2015年6月11日取得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5-442000-50-03-003862),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预计总投资额为1106.90万元,其中:场地投入304.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367.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2.90万元,实施费用32.50万元。项目将在原有中山物流配送中心的基础上扩建展示厅、仓库及办公区。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建成后依托信息化建设实现对广州、中山、佛山、珠海区域的物流配送,提高材料供应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对提供工程效率具有非常显著的推动作用,因此不单独量化核算项目效益。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地址由中山市南头镇变更至东莞市大岭山镇南区工业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设完成本项目的内容并投入使用,累计投入资金403.31万元,占原计划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比例为36.44%,其中场地投入288.82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114.49万元。建成后的物流配送中心依托位于珠三角经济区中心的区位优势,能够有效覆盖现有的业务范围,达到预期使用效果,公司拟将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做结项处理。

3、项目结项后的资金用途

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原项目实施由中山市南头镇变更至东莞市大岭山镇后,充分利用自有的厂区建筑及配套设施,在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的降低场地投入、铺底流动资金、实施费用,有效节约了募集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做结项处理,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716.7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使用。

(三)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

1、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已于2015年6月18日取得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深宝安发改备案[2015]0143号),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预计总投资额为3,823.99万元(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其中:场地投入94.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3,510.4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9.50万元。项目拟增加投入对现有设计研究中心进行优化升级,加强设计、材料的研发能力和对新型环保产品及工艺的开发能力,完善公司设计数据库,并进行信息化系统升级,提升公司的整体协调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二大块:设计研发中心建设、信息化升级建设,建设期12个月。本项目主要用于增强公司设计、工艺、材料及信息化等研发实力,不直接产生效益,不单独量化核算项目效益。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的设计研发中心建设模块实施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变更至东莞市大岭山镇南区工业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082.89万元,占原计划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比例为62.60%,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1979.9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2.99万元。设计研发中心在工艺研究和材料研究取得丰富成果,已提交3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一体化运营系统已投入使用,实现了家装全流程业务链的整合,提升了数据处理能力及安全性,使得运营管理效率大大提升。

3、本次优化调整情况

(1)本次优化调整内容:在保持原项目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创意设计风格研究及智能财务、商业智能BI和客户关系管理CRM三大模块,具体情况如下表:

(2)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3)优化后的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4、优化调整的原因

(1)可行性分析:

设计研发中心新增装饰设计风格研究模块,除了能够加强公司对设计、产品、材料和工艺的基础领域和通用领域的研究以外,还能够在提高研发效率的同时降低研发成本,进一步深入对行业技术前瞻领域的研究,保证公司能够遵循家装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高公司研发成功率和工艺技术的市场适应性。

信息化建设新增智能财务、商业智能BI和客户关系管理CRM三大模块,是在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行业特性,进一步整合、升级业务流程,量身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信息化管理体系。智能财务系统能够提高财务流程的准确率,最大程度上避免财务风险,提高企业内控水平及业务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客户服务系统能够提升热线呼入呼出效率和专业性协作,优化客户的消费体验,提升客户满意度;商业智能分析系统通过建设完整的企业经营数据分析平台,并针对不同需求建立管理看板和移动监控看板,能够帮助各级管理者及时的监控到企业内部各业务环节,帮助其进行数据分析和监控预警,有助于将工作重点聚焦于风险控制和业务改善上。同时BI可以协助公司将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合理地应用到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当中。

(2)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主要用于增强公司设计、工艺、材料及信息化等研发实力,不直接产生效益,不单独量化核算项目效益。研发中心扩建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技术装备水平,整合设计研发资源,针对性地研发满足消费者高品质、个性化需求的家装产品;一体化信息系统升级后增加智能财务、商业智能BI和客户关系管理CRM三大模块,能够增强数据信息的智能化处理能力,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A、项目规划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信息化项目的规划方案除了要满足各部门的实际需求外,还应当符合外部市场的要求,并且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有合理的预见性。如果在信息化的规划过程中不能满足上述的需求或者更改方案,可能会导致整个信息化建设无法顺利进行,规划风险实际决定了企业信息化的整个战略成败。

公司在进行信息化系统规划时,从公司实际需求出发,对外部市场信息与技术趋势进行充分调研,立足于现有的信息系统基础,制订出信息化整体规划、阶段发展目标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找出规范方案的不利因素,研究改进方案,为项目的方案找到最佳的实施路径,从而尽可能降低项目规划风险。

B、项目实施风险及应对措施

升级的信息系统将革新公司原有的业务流程,作为连接公司不同部门和外部市场的信息系统,项目的实施必须受到严格规范与认真实施,否则不能达成既定的实施目标。

公司在实施过程中,针对所有员工进行系统原理和现代管理方法、思想、技术的引导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信息化管理的认识,学会适应管理环境的新变化,打破原有的、已固化的思维方式,在思想上接纳信息化的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改变自己的工作方式。同时,借鉴其他同行的先进管理经验,建立标准化、流程化的内部管理体系和业务执行体系,以保障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

C、研发设计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在新材料研发程中,会尝试采用3D打印技术、纳米技术等先进的材料和工艺,但当今处于技术快速发展与变革的时期,新的技术源源不断的产生,可能会使得现有的研发技术存在落伍的风险。除此之外,由于现有的认识水平、技术水平、科学知识及其他现有条件的限制,公司在进行技术攻关时,可能会产生难以克服的技术障碍,使得整个研发存在失败的风险。

同时,目前消费处于快速升级的时期,消费者的偏好选择趋于多样化和个性化。公司在开发新的产品和设计方案时,可能会存在因为市场变化导致原有设计方案不符合消费者需求的风险。

应对以上风险,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公司需要对技术、设备工艺、准入标准、市场需求、市场接受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审核,重大项目要提请公司多部门联合讨论审核,避免因前期调研、准备工作不充分而给企业造成技术研发失败损失;项目立项后,建立高效项目团队,控制项目进度,为项目质量把关;项目完成后,公司要结合市场情况,迅速将研发成果产品化,并按照消费者使用意见调整产品的技术构成,达到产品与市场的充分互动,为消费者提供最佳的消费体验。

D、人才风险及应对措施

装饰行业正值转型升级之际,对研发、设计人才需求较为旺盛,顶尖的研发设计人员尤为稀缺。在装饰材料的研发领域,材料研发技术仍然属于高新技术,技术含量较高,且行业内整体技术普及率较低,该领域内专业人才的缺乏,是未来较长时期内整个行业发展的一大特点。而在装饰设计领域,优秀的设计往往对人才的依赖更大,顶尖的设计师往往会受到各个公司的追捧。因此,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储备足够的人才,特别是行业顶尖人才的风险,不能够满足研发中心升级的要求。

公司未来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通过名雕培训学校培养公司现有的设计人员,增强设计人员的知识储备,同时加大优秀人才特别是顶尖人才的引进力度,为人才建立专门的引进通道。同时,继续完善现有的人才考核和激励机制,建设多层次的激励体系,兼顾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

三、募投项目优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

3、由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依据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视实际情况需要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4、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本次优化募集资金是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出发,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优化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将深圳旗舰店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做结项处理,并将节余资金转为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使用,并对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构成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并将深圳旗舰店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同意“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做结项处理,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716.7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使用;本次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名雕家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雕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就上述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购买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的理财产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次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购买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的理财产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关联关系:公司拟购买的保本收益产品的发行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资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5)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然后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保荐机构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雕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至2018年5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公司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二:《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四:《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提案五:《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六:《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提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八:《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九:《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提案十:《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十一:《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十二:《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提案十三:《关于制定〈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提案十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由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提案十、十一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五、六、七、九、十三、十四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独立董事全奋先生、章顺文先生、刘力平先生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下午17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灿星、陈春莉

联系电话:0755-26407370

电子邮箱:mingdiaozhuangshi@yeah.net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传真:0755-26407370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如果本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18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5月11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0”,投票简称为“名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

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蓝继晓先生,独立董事刘力平先生,保荐代表沈璐璐女士,财务总监黄立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灿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0日

(上接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