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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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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21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5月29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9日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5月29日上午9:30 至11:30及下午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5月28日15:00至2018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669号,公司行政楼二楼股东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4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邰正彪先生。

(7)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共计代表股份 187,004,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6166%。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人,代表股份186,768,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564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6,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2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471,4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49%。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6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417%%;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6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417%%;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6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417%%;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6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417%%;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6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417%%;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6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417%%;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6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417%%;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6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417%%;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6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417%%;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6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417%%;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6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417%%;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76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417%%;反对2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22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29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二楼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邰正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邰正彪、邰紫鹏、黄春燕、黄东保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3)。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23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经营发展需要,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公司股东安徽泰尔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集团”) 借款4,000万元,期限12个月,利率4.35%;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2.泰尔集团持有本公司6,032,9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4%。泰尔集团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邰正彪及其配偶黄春燕共同发起设立,邰正彪持有泰尔集团60%的股权,黄春燕持有泰尔集团40%的股权,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邰正彪、邰紫鹏、黄春燕、黄东保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泰尔集团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邰正彪及其配偶黄春燕共同发起设立,邰正彪持有泰尔集团60%的股权,黄春燕持有泰尔集团40%的股权。

经营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底,泰尔集团总资产450,723,743.59元,净资产24,348,414.19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8,462,273.91元,净利润为-21,506,278.06元;截至2018年3月,泰尔集团总资产593,873,139.88元,净资产为15,422,636.93 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 1,540,114.41元,净利润为-8,925,777.26元。

泰尔集团与公司同属于邰正彪实际控制的公司;泰尔集团相对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完整。

三、借款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金额:4,000万元

2、借款期限:12个月

3、借款利息:借款期间年利率计为4.35%,即年利息为人民币1,740,000.00 元

4、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5、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期届满之日起 3日内,将所借款项(本金+利息)一次性返还

6、生效条件: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签字,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借款利率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外,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950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邰正彪、邰紫鹏、黄春燕、黄东保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24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29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春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3)。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