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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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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
进展公告

2018-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ST长生 公告编号:2018-081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

近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经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共34个银行账户被全部冻结。

二、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名下34个银行账户全部被冻结,上述账户的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将产生重大影响。

2、此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及长春长生主要银行账户和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公司已于2018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号:2018-080)。

3、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名下全部银行账户被冻结,已触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2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已由“长生生物”变更为“ST长生”,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680”,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子公司停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7)。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30日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ST长生 公告编号:2018-082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及部分高管无法正常履职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了《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2018年第60号),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有关情况的公告》(公告号:2018-063)。

2018年7月18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066)。

2018年7月23日下午15时,长春市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对长春长生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立案调查,将主要涉案人员公司董事长、3名公司高管和2名中层人员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审查。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076)。

2018年7月24日晚,长春市长春新区公安分局通报,长春长生董事长等15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长春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以上被公安机关带走的15人中有两名公司董事,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是高俊芳(董事长)、张晶(董事)、张友奎、刘景晔、蒋强华、赵志伟。目前,上述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召开构成影响,不构成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长及部分高管无法正常履职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18-079)。

2018年7月29日晚,长春市长春新区公安分局通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检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以上被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18人中有两名公司董事,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是高俊芳(董事长)、张晶(董事)、张友奎、刘景晔、蒋强华、赵志伟。目前,上述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召开构成影响,不构成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情况。

公司目前已紧急成立了应急小组、建立了相应的应急机制。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25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18年7月26日开市起复牌。并且,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长生生物”变更为“ST 长生”,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680”,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子公司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信息披露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ST长生 公告编号:2018-083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子公司

产业园项目暂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暂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2015年11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65号”文《关于核准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高俊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1)本公司与高俊芳等14名自然人股东及芜湖卓瑞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卓瑞)等6名机构股东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组方案,本公司以除24,970万元货币资金及12,030万元保本理财产品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高俊芳等14名自然人股东及芜湖卓瑞等6名机构股东所持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交易的置入资产作价超出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510,471.35万元由本公司向高俊芳等14名自然人股东及芜湖卓瑞等6名机构股东发行301,875,421股股份购买。(2)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65,976.08万元。按照发行价格35.45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向8名投资者共计发行46,819,768股股份。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668号),截至2015年12月28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本次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19,768股,募集资金总额1,659,760,775.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42,996,819.7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763,955.8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46,819,768元,其余1,569,944,187.83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次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4,695,189.00元。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65,976.08万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按轻重缓急顺序依次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子公司产业园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长生云港生物制药产业园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长生云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郁洲南路 17-365 号

3.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70亩,总建筑面积约220000平方米,先期主要建设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生产车间、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MRC-5细胞)生产车间、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生产车间、阿达木生产车间以及质检化验综合办公楼、仓储、水电气能源、污水处理、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未来,将根据公司产品研发及合作情况逐步增加新的产品品种。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800 万份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500 万份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300 万份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MRC-5 细胞)、300 万份阿达木单抗的生产能力。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产能调整,初期预计产能为年产 500万份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300 万份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200 万份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MRC-5 细胞)、50 万份阿达木单抗。

4.项目总投资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12.00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1.2 亿元人民币,铺底流动资金 0.8 亿元。

5.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工期:根据项目规划,该工程建设期约为两年。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长生云港生物制药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

三、暂停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子公司产业园项目的原因

此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及长春长生主要银行账户和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公司已于2018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号:2018-080)。

近日,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名下34个银行账户全部被冻结。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18-081)。

由于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包括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公司无法支付募集资金项目及子公司产业园项目工程款,现水痘疫苗狂犬疫苗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疫苗产品研发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暂停实施,子公司产业园项目也暂停施工。

四、暂停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水痘疫苗狂犬疫苗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疫苗产品研发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暂停实施,将对公司募投项目承诺完工期限产生重大影响,重新启动时间暂不确定。

子公司产业园项目暂停施工,将对项目承诺完工期限及后续生产产生重大影响,重新启动时间暂不确定。

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2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已由“长生生物”变更为“ST长生”,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680”,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子公司停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7)。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ST长生 公告编号:2018-084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长生;股票代码:002680)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8年7月26日、2018年7月27日、2018年7月3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了《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2018年第60号),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有关情况的公告》(公告号:2018-063);由于公司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该项召回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亿元左右,净利润约1.4亿元。此次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停产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预计将减少2018年下半年营业收入约5.4亿元左右。

2. 2018年7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066)。

3. 2018年7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调查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8-072)。

4. 2018年7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的更正公告》(公告号:2018-070),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2018年7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通字201807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074)。

6. 2018年7月23日下午15时,长春市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对长春长生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立案调查,将主要涉案人员公司董事长、3名公司高管和2名中层人员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审查。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及部分高管无法正常履职的公告》(公告号:2018-076)。

7.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回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药品GMP证书。目前长春长生停止狂犬病疫苗生产及销售,长春长生所有产品已被暂停批签发。目前除百白破联合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被责令停产外,公司经研究决定对公司其他产品也采取全面自主停产,以上生产车间在停产期间自查自纠,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目前复产时间不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条规定,公司股票自复牌之日起将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子公司停产的公告》(公告号:2018-077)。

8. 2018年7月24日晚,长春市长春新区公安分局通报,长春长生董事长等 15 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长春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以上被公安机关带走的15人中有两名公司董事,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是高俊芳(董事长)、张晶(董事)、张友奎、刘景晔、蒋强华、赵志伟。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及部分高管无法正常履职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18-079)。

9. 2018年7月27日,公司及长春长生近日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及长春长生主要银行账户和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号:2018-080)。

10. 2018年7月30日,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经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共34个银行账户被全部冻结。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18-081)。

11. 2018年7月29日晚,长春市长春新区公安分局通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检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以上被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18人中有两名公司董事,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是高俊芳(董事长)、张晶(董事)、张友奎、刘景晔、蒋强华、赵志伟。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及部分高管无法正常履职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18-082)。

12. 2018年7月30日,由于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包括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公司无法支付募集资金项目及子公司产业园项目工程款,现水痘疫苗狂犬疫苗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疫苗产品研发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暂停实施,子公司产业园项目也暂停施工。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子公司产业园项目暂停的公告》(公告号:2018-083)。

13.近期公共媒体对公司前述公告进行了广泛报道,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14.因目前两位实际控制人正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公司暂时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暂不确定股价异常波动期间是否存在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1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前述更正事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百白破疫苗行政处罚将会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3.公司由于此次狂犬疫苗事件的影响,公司2018年1月-6月的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1,140万元—31,711万元,变动幅度修正为-20%—20%。公司已于2018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号:2018-065)。

4.由于百白破疫苗、狂犬疫苗事件影响,长春长生所有产品已被暂停批签发。目前除百白破联合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被责令停产外,公司经研究决定对公司其他产品也采取全面自主停产,以上生产车间在停产期间自查自纠,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目前复产时间不确定。

5.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除向统计局等法定机关提供外,未向第三方提供。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