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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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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18年8月13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5827)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31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联系电话:010-63636153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传真:010-63639709

网址:www.cebbank.com

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26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马辉

联系电话:0311-66006342

客户服务电话:95363(河北省内) 0311-95363(河北省外)

传真:0311-66006414

网址:www.s10000.com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联系人:陶志华

联系电话:0571-87789160

客户服务电话:95336、40086-96336

网址:www.ctsec.com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95573或400-666-1618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财通证券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协商一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31日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5827)参与财通证券的认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购费率优惠方案

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31日投资者通过财通证券认购本基金,享有基金认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认购费率=原认购费率×0.1;原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认购费率执行。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原认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认购费率优惠方案若有变动,本公司或财通证券将另行公告。

2.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财通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财通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联系人:陶志华

联系电话:0571-87789160

客户服务电话:95336、40086-96336

网址:www.ctsec.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广发证券为销售机构、参加广发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8年8月13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广发证券为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广发证券协商一致,自2018年8月13日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加广发证券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广发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广发证券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广发证券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加广发证券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关于本公司在广发证券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广发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元。广发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广发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广发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广发证券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加广发证券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8年8月13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广发证券相关公告为准。

(1)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广发证券网上或手机委托系统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享有基金申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广发证券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广发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广发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广发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广发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7、8、17-19、38-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