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等有关规定,为合理确定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10月1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美的集团”(股票代码:00033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fund.picc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0-79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