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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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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8-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8-015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6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73.56%股份的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新增审议《关于审议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审议中色科技收购洛阳开盈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审议对外担保的议案》

一、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人民币9.85亿元担保

(一)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授信,需要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在以下2家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1.2亿元授信,其中:

1.拟在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授信,需要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2.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需要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三)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在以下2家银行申请人民币3.61亿元授信, 其中:

1.拟在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申请人民币2.81亿元授信,需要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81亿元;

2.拟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直属支行申请人民币0.8亿元授信,需要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0.8亿元。

(四)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申请人民币0.8亿元授信,需要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0.8亿元。

(五)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拟在以下3家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1.7亿元授信,其中:

1.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需要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授信,需要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3.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需要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六)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在江苏银行新华支行申请人民币1.54亿元授信,需要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54亿元。

二、九冶下属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九冶拟在以下7家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16.5亿元授信,由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汉中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九冶)、河南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九冶)为其提供共计28.6亿元担保,其中:

(一)九冶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授信,需要汉中九冶、河南九冶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总共为人民币1.1亿元;

(二)九冶拟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授信, 需要汉中九冶、河南九冶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分别各自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三)九冶拟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亿元授信,需要汉中九冶、河南九冶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分别各自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四)九冶拟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大街支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授信,需要汉中九冶、河南九冶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分别各自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五)九冶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申请人民币6亿元授信(续授信3亿元,新增3亿元),需要汉中九冶、河南九冶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分别各自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

(六)九冶拟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西咸大道支行申请人民币3.5亿元授信(续授信2.5亿元,新增1亿元),需要汉中九冶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

(七)九冶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支行 申请人民币2亿元授信(续授信1.5亿元,新增0.5亿元),需要汉中九冶、河南九冶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分别各自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三、九冶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九冶下属子公司拟在以下4家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3.33亿元授信,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九冶为其提供共计人民币2.497亿元担保,其中:

(一)汉中九冶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九冶的全资子公司,拟在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授信,需要九冶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二)河南九冶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九冶的全资子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0.33亿元授信,需要九冶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0.33亿元。

(三)陕西中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勉)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九冶的控股子公司,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申请人民币17,000万元授信,需要九冶按持股比例51%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8,670万元;需中国旅行总社西北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34%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780万元;需勉县旅游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15%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550万元。

(四)咸阳九冶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钢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九冶的全资子公司,拟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申请人民币0.3亿元授信,需要九冶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0.3亿元。

(2)《关于审议中色科技收购洛阳开盈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洛阳开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盈公司)系一家以信息化系统技术咨询服务、轻合金材料加工、展览展示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铝业)目前持有开盈公司100%的股权。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发展智能制造的相关业务,现拟由下属子公司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科技)收购开盈公司100%的股权。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河南铝业拟转让开盈公司股权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20,581.32万元,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相关备案程序。根据前述评估结果,中色科技收购开盈公司10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20,581.32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中色科技已就上述收购事项与河南铝业签署转让协议,并约定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后30日内,中色科技支付股权转让款18,839.56万元,其余股权转让款1,741.76万元自转让协议签订后3年内付清。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10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6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1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6日

至2018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18年8月27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26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

● 报备文件

(一)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经修订)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请根据您的投票意愿在以上合适的栏内填上“√”(若仅以所持有的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票数)。

2、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事该项表决结果时,均不计入表决结果。

4、委托人代表股东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5、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6、A股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公证文件(如适用)至少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者在会议通知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送达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