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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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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速调:
证券期货纠纷维权利器

2019-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知权/行权/维权

投资者教育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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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股民学校邮箱:okxzls@ssnews.com.cn

所谓证券期货纠纷小额速调机制,即针对诉求金额较少的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机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惯例等做出调解建议,如果投资者接受该调解建议,争议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果投资者不同意调解建议,则调解建议对争议双方均无约束力,投资者可寻求其他救济途径。

一、小额速调程序有哪些流程

首先,启动小额速调程序。投资者如何启动小额速调程序呢?投服中心会在中国投资者网等指定媒体公布已经纳入小额速调机制的机构名称以及金额。在遇到证券期货纠纷时,投资者应首先判断对方机构是否已经加入了投服中心的小额速调机制,如对方机构已经加入了该机制,则投资者填写完成小额速调申请书后可以直接启动小额速调程序。如对方机构没有加入该机制,则投资者无法启动小额速调程序。由此可见,小额速调程序仅适用于已经加入该机制机构方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

其次,提交相应证据材料或答辩。投资者在提出相应申请后,同时应提交与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机构方应在投资者申请书的诉求和提交的证据材料基础上进行答辩并形成答辩意见书。

然后,调解员进行书面审查。投服中心指定一名调解员对投资者提交的申请和证据材料和机构方提交的答辩意见进行书面审查,并在小额速调程序启动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作出调解建议书。调解建议书会写明当事人信息、调解请求、建议内容和日期。

最后,调解建议书送达。投资者同意该调解建议书的,并在10个工作日之内将签署同意意见的调解建议书送达调解员,则视为调解协议达成,机构方应当无条件按照该调解建议书履行相应义务。在该期限内,投资者未将签署同意意见的调解建议书送达调解员的,则视为调解不成功,小额速调程序终止,投资者可以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二、小额速调的特色优势

小额速调机制的特色优势:一是能大幅提高纠纷化解的效率。通过建立小额速调机制,自双方申请之日起7至30天之内即可解决纠纷,能缩短纠纷解决周期,也提高了纠纷化解的效率。二是有利于增强调解公信力及权威性。投服中心秉承中立定位,组织行业内专家依据投服中心调解规则进行单边承诺调解,保障结果的专业性,增强了调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三是能充分体现对中小投资者的倾斜保护。中小投资者在信息、资金、技术、权利救济、证据收集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制定向中小投资者倾斜的工作机制,是自律组织及市场参与主体的共同职责。小额速调在程序上做出对经营机构及上市公司具有单边约束力的调解结果,实质是向中小投资者的倾斜保护。四是能减轻经营机构纠纷处理的压力。证券期货纠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小额纠纷,这类纠纷一般案情简单、权责明确、请求金额较少,投资者对纠纷诉诸诉讼的动力小,这类纠纷更适宜调解解决且对于效率的要求也更高。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而言,在解决纠纷时,需派出业务部门、合规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长期跟进案件,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运用小额速调程序解决此类小额纠纷,能较大减轻经营机构纠纷处理的压力。

三、小额速调创新机制试点及推广情况

投服中心作为证监会直接管理的证券公益机构,承担着受中小投资者委托,提供纠纷调解等服务的职责。为探索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特殊的纠纷调解机制,2016年1月,投服中心与81家证券公司北京地区的327家营业部共同签署了北京地区证券经营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纠纷解决的工作备忘录,在北京地区试点推出了金额5000元以下证券纠纷解决小额速调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反响。目前,该新型调解机制已在国内18省份成功试点推广,已有1373家证券期货法人机构及分支机构、上市公司构加入了小额速调机制,金额最高已上升到了50000元。

2018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法[2018]305号,以下简称《意见》),最高院和中国证监会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联合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小额速调机制被该《意见》吸纳,新型调解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确认和推广。

下一步,投服中心将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广小额速调机制,推动更多的证券期货经验机构及上市公司纳入该机制,形成向中小投资者倾斜保护的特色调解机制,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