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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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毅达董事会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19-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ST毅达编号:2019-【005】

B股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ST毅达B

*ST毅达董事会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由于本公司前任管理层仍处于失联状态,新任管理层目前并不掌握编制年度审计报告所需的公章证照、财务账册等资料的具体情况。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返还公司印章证照、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各类公司财产的议案》,但截至董事会决议要求的时间(2019年3月17日24时),未有任何个人或机构向公司董事会或指定接收人员返还公司印章证照、财务会计资料或各类公司财产。目前新任管理层仍不确定能否获取编制年度审计报告所需的公章证照、财务账册等资料及具体获取时间。如本公司无法在2019年4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年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并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的风险。

2. 经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联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管理人信达证券目前没有借壳本公司的明确计划;同时,信达证券也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本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或对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明确计划。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和B股股票于2019年3月19日、20日、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和B股股票的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及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取得联系,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

1.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2018年3月23日,上市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编号为沪调查字2018-1-008号的《调查通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公告编号临2018-044)

截止目前,对公司的上述证券违法调查尚在进行中。如公司因证券违法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给予行政处罚,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2.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17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从而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5)。

审计报告关于公司2017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具体原因如下:

(1)基于公司丧失了控股子公司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河建筑)控制权而未能实施审计等原因,无法对公司期初余额进行有效复核;

(2)未能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应对措施相关的充分、适当证据,无法判断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3)未能收集证据确定上河建筑自2017年1月1日起不纳入公司财务合并报表的影响;

(4)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未能收集到充分证据,以判断计提减值的合理性;

(5)未能收集到充分证据,以判断公司对“文盛案”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6)未能收集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相关资料,无法判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披露的恰当性;

(7)公司部分合同能否正常履行具有不确定性,未能获取充分证据判断相关合同可能带来的违约风险;

(8)未能对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毅达)部分债权债务实施函证程序,无法判断相关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9)厦门中毅达未能提供2017年苗木资产不同原因减少的品种、数量,无法判断对成本费用项目列报公允性的影响金额;

(10)未能查询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中毅达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开户信息,无法判断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

(11)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调查正在进行中,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及其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12)对于公司开具给其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毅达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毅达)的1亿元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收集到充分证据,无法判断公司票据开具和新疆中毅达将票据抵押给银行的原因及其存在状态;

(13)会计机构不健全,财务报表签字不全。

鉴于公司因2017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18年财报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2018年年报披露后被暂停上市。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收到《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公告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2547号)(公告编号临2018-114),监管工作函所提实际控制人核查及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事项,公司尚未完成核实并披露进展。

3.公司存在无法如期编制、审议并披露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风险

鉴于公司目前状况,前任管理层仍处于失联状态,公司新任管理层目前并不掌握编制年度审计报告所需的公章证照、财务账册等资料的具体情况。虽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此次改选,并已开始对公司高级管理层进行调整,但公司新任管理层仍不确定能否获取编制年度审计报告所需的公章证照、财务账册等资料及具体获取时间。如公司无法在2019年4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年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并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的风险。

即便公司经努力能够按时披露2018年年报,但因公司2017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18年财报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2018年年报披露后暂停上市。

4.公司存在的经营风险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14日发布的《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8),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未正常进行,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39,549,989.66元,净资产为13,315,251.13元,2018年1-9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40,954.33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133,376.5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89,485.36元。

并且由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起诉,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原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已对公司运营构成影响。

5.公司存在无法及时披露运营与财务等状况的风险

鉴于公司前任管理层仍处于失联状态,未与新任管理层进行正常工作交接,新任管理层尚不清楚公司目前的日常运营、财务等状况,而掌握相关信息尚需进一步努力和时间,无法及时对外披露公司的重大信息,该情形可能会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股票的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