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的公告

2019-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19-【099】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3月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于2019年9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9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及《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以下简称“承销保荐协议”),聘请招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与中信建投的保荐协议及持续督导协议。自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承销保荐协议之日起, 招商证券将承接原中信建投对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 作,招商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梁石先生、郑华峰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梁石先生、郑华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中信建投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5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梁石: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具有10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经历。曾主持并参与的项目有海峡股份(002320)IPO及重大资产重组、博云新材(002297)IPO、天舟文化(300148)IPO项目、康芝药业(300086)IPO、广信材料(300537)IPO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得润电子(002055)非公开发行与重大资产重组、中钨高新(000657)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郑华峰: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具有15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经历。曾主持并参与的项目有千金药业(600479)IPO、日照港(600017)IPO、星期六(002291)IPO、法因数控/华明装备(002270)IPO、信立泰(002294)IPO、天源迪科(300047)IPO、捷顺科技(002609)IPO、广信材料(300537)IPO、天舟文化(300148)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钨高新(000657)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19-【100】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全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9-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2019年3月19日(首次回购)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6,337,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最高成交价为16.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7,402,897.5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3月1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5,515,086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