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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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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裁定受理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2019-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9-64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裁定受理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宣威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云0381破申3号,裁定受理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清算概述

经公司七届六十五次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作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威公司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58)。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云0381破申3号,裁定受理公司对宣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裁定书主要内容

宣威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云0381破申3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查明:

一、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被申请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三、被申请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本院认为:

被申请人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3月29日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住所地为云南省宣威市,本院依法享有对该公司破产清算的管辖权。申请人国电电力对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5,057,568,774.18元,有《国电宣威发电宣威公司借款明细表》、借款合同及转款凭证在卷予以确认,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亦认可,上述债权合法有效,且债务期限已经届满。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负债率高达225.0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破产条件成立。申请人国电电力享有对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其向本院申请对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应予受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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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宣威公司破产清算,不存在影响公司的重大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

2.为保障电网电源支撑点、无功调节以及调峰运行安全,宣威公司将按照“破产不停产、边生产边重整”的工作计划实施破产重整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宣威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59)。

宣威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