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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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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9-10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12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AFC中航国际广场B幢10层100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550,806,1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5301%,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762,2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09%。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550,043,9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89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762,2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09%。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0,065,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738,9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1,300股,反对2,000股,弃权738,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涂强、钱涵枫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