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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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注:因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现场会议将与会人员分散至各独立办公室和会议室,并采用在线连接主会场方式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杨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为张萌、孟焰、刘俏、杨斌、石祥臣、苗艇,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为赵昕,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20年 2 月13 日发出的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2月 20 日的会议资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梅英、李显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在2月28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后,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刘惠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监事刘惠斌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刘惠斌先生简历如下:

刘惠斌: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曾任法院助理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总经埋,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部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