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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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0-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部分激励对象股权激励已获授权益并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赵志明、宋春华、陈群合计3人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出任过公司监事,出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赵志明、宋春华、陈群未行使权益应当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已经行使权益的,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已获授权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3名人员已解除限售已减持的合计43,925 股股票所得收益进行收回,对其已解除限售尚未减持的合计396,075 股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6,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收回已减持股票的所得收益以实际交易产生的税后收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为14.6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回部分激励对象股权激励已获授权益并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78,646,368股减少至378,034,293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