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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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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大通

债券代码:122444 债券简称:15冠城债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8,843,518.52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2,552,141.20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68,255,214.12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05,362,900.17元,扣除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145,121,609.90元后,2019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574,538,217.35元。

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内实施约5亿元的股份回购,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电磁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锂电池及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经营等。

(1)房地产业务

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是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公司房地产开发涵盖商品住宅、写字楼、商业等,产品主要以销售为主。公司秉承聚焦重点城市、稳健扩张的战略,发挥区域品牌优势,重点打造“大北京、大南京”区域,以“创新人居生活”的开发理念为消费者提供宜居、乐居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发、在售项目包括位于北京的冠城大通百旺府及西北旺新村项目,位于南京的冠城大通蓝郡、冠城大通和棠瑞府及冠城大通蓝湖庭,位于常熟的铂珺花园及冠城大通华熙阁,位于福州的冠城大通广场、冠城大通悦山郡、冠城大通华玺及蝶泉湾等项目。

(2)电磁线业务

电磁线是具有绝缘层的导电金属电线,作为重要的电子专用材料被广泛运用于电动工具、汽车电机、工业电机、家用电器等领域,近年来随着产品创新发展逐步运用到风电、核电、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领域。电磁线行业是我国实现社会信息化、智能化、国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电磁线行业是基础性的产业,在产业链中处于中间环节,其上游为铜杆产品,下游为电动工具、汽车电机、工业电机、家用电器等工业制造业,上下游行业的变动对电磁线行业有重要影响,因此国内电磁线生产企业大部分采用的是“基准铜价+加工费”的定价方式,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电磁线业务是公司重要的传统产业,历史悠久、技术实力雄厚,生产规模、科技研发水平及品牌影响力均居行业前列。目前,公司从事电磁线业务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拥有福州、淮安两个生产基地。近年来公司坚持技术和产品创新,提升产品品质,生产的电磁线产品质量国内领先,部分产品达国际先进水平。

(3)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行业。为应对日益突出的燃油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问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产业未来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心脏,是新能源汽车三大核心技术之一。在储能领域,锂电池因具有比能量高、循环寿命长、绿色环保等优势,已成为各类先进储能产品的主要配套电源,市场前景广阔。锂电池一般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材料组成。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是锂电池目前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之一。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进行锂电池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与制造,经营范围包括动力电池、充电器、电动汽车电池模组、储能电池及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

另外,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最终用于锂电池产品。

此外,公司还持有包括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几家金融机构股权,其中,持有富滇银行5.20181亿股股份,占其总股份数的8.32%(2019年增资实施后),位列第四大股东。

2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上年同期数据调整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原福建冠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冠城力神投资(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80.5%财产份额,本公司与冠城力神投资(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合并前后均受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非暂时性,因此上述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1)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自2018年2月6日起增持公司股份,至2019年1月31日,已增持完毕,累计共增持公司股份29,221,025股。丰榕投资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06,567,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5%。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项,延期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6月5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冠城大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证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承接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信盈时冠城大通员工持股计划二期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38,122,450股,占公司总股本2.55%。

(3)公司自2019年4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00,441,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完成公司债券第四年度(自2018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25日)利息支付。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23日,付息日为2019年8月26日,付息对象为截至2018年8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冠城债”持有人。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60%,每手“15冠城债”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76.00元(含税)。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公司公告年报后2个月内对本次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报告期内,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9年5月13日出具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15冠城债”2019年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维持“15冠城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详见公司2019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世界经济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受全球贸易摩擦等不利因素影响,各主要经济体增速显著放缓,美国推行扩张刺激政策,经济增长同时风险加大,欧洲国家普遍形势严峻,新兴市场也总体处于增速下行阶段。报告期内,我国正处于新旧动能转化的结构性调整阶段,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得益于政府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加速落实和去杠杆等政策的综合作用,我国经济逐步实现合理增速下的高质量发展,2019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GDP同比增长6.1%,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发展战略,做好房地产开发、电磁线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锂电池及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经营业务。主要业务运营情况如下:

1、房地产业务总体平稳运营

2019年,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稳定。国家层面定调“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继续围绕“房住不炒”的调控基调密集出台各类政策,地方因城、因区、因势施策进一步深化,部分地区出现结构性松动情况。随着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的不断深入落实,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

市场方面,报告期内全国商品房市场成交规模总体趋于稳定,其中热点一二线城市整体成交规模同比小幅调整,三四线城市降幅明显。201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1,55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0.1%;商品房销售额159,725亿元,比上年增长6.5%;房地产开发投资132,194亿元,比上年增长9.9%;商品房待售面积由年初52,414万平方米减少至年末49,821万平方米,总体去库存成效明显。土地市场方面下半年热度降温,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5,822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1.4%;土地成交价款14,709亿元,比上年减少8.7%。

2019年,北京房地产市场受益于政策的边际改善,限竞房供应量大增使得刚性需求得到释放,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938.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4.9%;商品房新开工面积为2,073.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0.7%。南京部分地区采取了人才引进等政策,降低外地户籍人士的购房门槛,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当地的购房需求。根据CREIS中指数据,2019年1-12月,南京商品房销售面积为794.5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63%。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项目为冠城大通百旺府、冠城大通蓝郡、铂珺花园、西北旺新村项目、冠城大通棕榈湾、冠城大通华熙阁等。冠城大通百旺府为公司目前在北京开发的主要商品房项目,位于中关村发展区的核心位置一一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东北角,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南京的冠城大通蓝郡项目地处国家级江北新区,毗邻地铁S8号线龙池站以及宁连高速、江北快速路等多条交通要道,项目品质优良,在区域市场内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位于苏州常熟的铂郡花园项目地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新城核心位置,毗邻苏嘉杭高速、沿江高速、苏通长江大桥及通港路高架,交通优越,是区域内为数不多的高品质精装楼盘;冠城大通华熙阁项目地处常熟城北板块,是常熟新兴的焦点发展区域,紧邻国家5A级旅游景区虞山,项目周边交通便利,以新中式建筑风格将传统布局与现代细节相融合,为常熟带来全新的山居体验。位于江苏南通的冠城大通棕榈湾地处南通市城市中轴人民中路与通富北路交会处,紧靠主城区,尽享主城繁华和高标准商业配套,多路公交线直达市中心,交通便利。报告期内,公司新取得位于福州市连江县的蝶泉湾项目以及位于南京高淳区的高淳NO.2019G07地块(冠城大通华宸院项目),同时,参股持有璀璨悦宸、璀璨悦璟项目开发公司宁德金世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合计新增权益可售面积约20万平方米。销售方面,公司各项目根据全年可售产品特点制定销售策略,采取分解指标、策略先行、改善机制、提升管理等措施,总体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2、挖掘新动能,电磁线业务调结构、提效益

2019年,电磁线市场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环保政策趋严、中美贸易摩擦使得下游部分产业出口受阻等压力因素影响,行业竞争更加激烈,企业生存难度增大导致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即使面临着严峻的外部环境,公司也在不断挖掘行业新动能。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积极推动电磁线业务从传统制造方式转向智能化、自动化制造方式,通过技术转型升级挖掘客户多元化需求,以“提效益”和“稳规模”作为重点,以营销作为抓手,多措并举抢市场扩销量,继续保持在电动工具、汽车电机等下游市场中的优势地位。另一方面,公司苦练内功、强化管理,稳步推进研发创新工作,为进一步扩大产能做好准备,加大环保和安全投入,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在产销量保持稳定的同时,提高经营效益。

3、继续推进新能源业务的生产销售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景气下行及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首次出现同比下滑,2019年产销分别完成124.2万辆和120.6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3%和4.0%。相较新能源汽车行业走势,动力电池装机量略有上涨。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19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装机总量为62.38GWh,同比增长9%。报告期内,动力电池行业竞争进入白热化,集中度进一步加强,中小电池企业生存困难,行业政策、技术更新、竞争格局等方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2019年,公司锂电池业务面临诸多困难。行业集中度提升进一步挤压公司市场空间,为扭转面临的各种不利局面,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点推进稳定量产、加快市场拓展等各项工作,2019年度实现产量0.11GWH,销量0.08GWH,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一方面,冠城瑞闽进一步稳定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合格率,已稳定量产电芯的能量密度达260 WH/KG,带液冷的激光焊接PACK系统比能量达到160WH/KG。截至报告期末,冠城瑞闽已有13款电池产品配套整车进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其中乘用车4款,客车2款,物流车7款),并向长安汽车等下游客户批量供货。另一方面,注重研发和产品创新,已获得20项国家专利,不断丰富技术储备,与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共同开发比能量达300 WH/KG的高镍811-硅碳体系电池正在进行寿命测试,比能量密度达270 WH/KG的正极811-石墨体系电芯已完成中试。

在电解液添加剂方面,由于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电解液添加剂客户结构较为集中,生产工艺不够稳定,近几年运营较为困难,2019年营业收入为1,488.8万元。为改善电解液添加剂业务的生产经营,一方面,公司于2019年加强与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福州大学等研究机构、高校的合作,引进专家团队(3名博士、5个硕士)进驻企业直接参与生产经营,开展工艺梳理和优化,取得显著成果,生产周期大幅下降,生产效率有了大幅提升。目前部分产品已小批量供货进入了ENCHEM、日本中硝、新宙邦、天赐、杉杉、国泰、昆仑等国内外知名电解液厂。另一方面,2019年公司加大了新品研发力度,全年向电芯企业、电解液厂、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送出100余次样品进行测试评估,取得了良好的评价,为未来市场开拓创造了有利条件。

4、资本市场运营情况

①为提升市场信心,2019年4月10日-2019年6月12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耗资约5亿元,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441,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

②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30亿元(含人民币17.30亿元)(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5日及2020年1月10日披露的公告)。目前,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尚在相关部门审核中。

③2019年8月,公司按时完成了“15冠城债”第四年度付息(详见公司2019年8月21日披露的公告)。

④2019年12月,公司按时完成了“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8冠城大通MTN001)第一年度付息(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披露的公告)。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成果

受本期房地产结算项目面积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新能源尚未实现盈利等综合因素影响,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87亿元,同比减少3.9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71亿元,同比减少4.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亿元,同比减少44.80%,利润来源主要为房地产业务和电磁线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房地产项目销售,实现合同销售面积35.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7.35%;合同销售额54.97亿元,同比增长94.52%。

1、房地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结算面积19.3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2.9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81亿元,同比减少6.55%;实现净利润8.38亿元,同比减少23.19%;报告期末未结算的预收账款为35.37亿元。主要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冠城大通百旺府、西北旺新村等项目开发,报告期内共实现结算面积6.12万平方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77亿元,实现净利润6.41亿元。

骏和地产(江苏)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冠城大通棕榈湾项目开发,报告期内共实现结算面积8.56万平方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07亿元,实现净利润2.11亿元。

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冠城大通蓝郡、冠城大通蓝湖庭、冠城大通和棠瑞府、冠城大通华宸院项目开发,报告期内共实现结算面积2.39万平方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4亿元,实现净利润0.48亿元。

1.1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在建或在售项目及剩余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注:①上述冠城大通和棠瑞府项目为南京NO.2018G32地块项目推广名,冠城大通华宸院为高淳NO. 2019G07地块项目推广名。

②除上述主要项目外,公司还持有常熟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该公司开发常熟珺悦阁项目(占地面积3.48万平方米、预计总建面8.71万平方米);持有宁德金世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该公司开发璀璨悦宸、璀璨悦璟项目(合计占地面积12.22万平方米、总建面约36万平方米)。

③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如下:2019年4月,通过受让福建宏汇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新增“蝶泉湾”项目,该项目为完工项目,剩余可销售面积为3.15万平方米;2019年6月,下属控股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成功竞得高淳NO.2019G07地块(冠城大通华宸院项目)。

1.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参与的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主要如下:

上述太阳宫D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由于代征地拆迁等原因尚未全部完成,公司将全力争取于2020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实现收储。

2、电磁线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电磁线业务实现产量6.97万吨,同比减少0.71%;实现销售量6.98万吨,同比增长0.4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43亿元,同比减少2.74%;实现净利润0.95亿元,同比减少9.46%。

其中,福州电磁线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完成电磁线产量3.43万吨,同比减少2.00%;实现销售量3.45万吨,同比减少1.15%;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02亿元,同比减少4.60%。

江苏电磁线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完成电磁线产量3.54万吨,同比增长0.57%;实现销售量3.53万吨,同比增长2.0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41亿元,同比减少0.85%。

3、新能源业务

2019年公司锂电池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97.19万元,同比增长466.83%,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88.80万元,两家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

4、对外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参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增资扩股,持股比例由10.95%下降至8.32%,位列其第四大股东。

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情况如下: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共累计完成对外投资项目10个,已退出项目2个;福建冠城华汇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项目1个;福建冠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累计完成对外投资项目8个;航科智汇股权投资基金(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1个;冠城力神投资(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1个;鑫卓悦(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投资项目2个。

5、总体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均较上年末略有增加,公司年末资产253.43亿元,较上年末246.28亿元增长2.90%;年末负债163.36亿元,较上年末153.34亿元增长6.53%。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64.46%,较上年末62.26%增加2.20个百分点。负债率略有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房地产项目销售回款增加,但由于对应的开发产品大部分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而导致预收账款增加影响所致。

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77.62亿元,较上年末80.31亿元减少2.69亿元、减少3.35%,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综合影响:本报告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亿元,相应增加净资产;本报告期实施2018年度现金分红1.45亿元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5亿元,相应减少净资产。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87亿元,较上年同期81.09亿元减少3.96%。其中,电磁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34亿元,较上年同期36.48亿元减少3.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铜价下跌而使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降低,从而造成销售收入减少;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1.04亿元,较上年同期43.57亿元减少5.81%,收入减少主要受本期结算项目的结算面积较上年同期减少影响所致。

受本年度净利润减少的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019年度,公司实现上市公司股东享有的净利润4.19亿元,较上年同期7.59亿元减少3.40亿元,减少44.81%。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18.17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亿元,主要受本期房地产项目可售面积较多,且加大销售力度,从而促使房地产业务回笼款大于本期项目开发支出以及税款支出综合影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亿元,主要受冠城大通广场项目本期建设投入以及公司其他权益性投资增减变化综合影响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21亿元,主要受公司本期回购公司股份、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增持子公司股权收购款,以及本期偿还到期贷款综合影响所致。

6、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87亿元,少于年初制定的80亿元计划,主要由于锂电池业务销售未达预期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面积45.16万平方米,全年开复工面积为171.89万平方米,少于年初制定的计划,主要原因为西北旺新村项目D2、D3地块受拆迁进度影响未能如期开工;竣工面积14.25万平方米,完成年初制定的13万平方米计划。

报告期内,电磁线业务全年销量6.98万吨,略少于年初制定的7.3万吨销量计划,主要由于本年度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及电磁线下游客户需求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新能源全年销量0.08GWH,未完成年初制定的0.5GWH计划,主要由于行业竞争加剧,业务开展未达预期所致。

报告期内,2019年成本费用率为76.41%,完成年初制定的低于82%计划。

7、其他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继续坚持稳健的财务管理模式,在房地产融资收紧的大背景下,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保证公司资金链的安全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组织管理方面,进一步优化区域公司管理模式,同时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大力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利用“冠城云”网络学习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并举的学习方式,不断提升员工的知识与技能。

2019年,公司在努力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继续倡导并践行“微爱冠溉”的公益理念,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关注帮扶村,优化扶贫方案,以实际行动传播正能量。

(三)经营计划

2020年,公司将以发展战略为指导,在稳定效益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整体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带来的时代机遇,保持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应的规模,逐步扩大电磁线产能,根据新能源业务面临的竞争环境探索新的发展模式。2020年,公司预计合并营业收入约为85亿元。具体经营计划如下:

1、房地产业务方面,坚持聚焦、深耕大北京、大南京两大区域,坚持“量入为出”,通过竞买、收购等各种方式适当增加土地储备,积极探索地产创新模式;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对战略区域内现有存量地产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2020年公司主要开发冠城大通百旺府、冠城大通蓝郡、西北旺新村A3地块、铂郡花园、冠城大通华熙阁、冠城大通广场、冠城大通悦山郡、冠城大通蓝湖庭、冠城大通华玺、冠城大通华宸院等项目。同时,2020年公司将尽全力推进太阳宫D区一级土地项目开发。

2、电磁线业务方面,进一步提高电磁线业务的运营效益和效率,继续实施推进以精品、新品为主导的市场拓展战略,加快技术改进,以技术进步推进产品升级,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份额,提高产品品牌的影响力;面对电磁线行业集中化的趋势,在追求效益前提下将考虑通过新建、设备更新等方式,适时逐步增加产能,做大做强公司电磁线业务。

3、新能源方面,预计动力锂电池非头部企业仍较为困难,公司将继续推进锂电池产品生产销售,稳定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逐步降低生产成本,并根据市场情况积极寻求行业合作机会,整合新能源业务资产。

电解液添加剂方面,2020年公司将继续稳定原有产品的生产工艺,积极做好市场推广销售,同时重点推出DTD(硫酸乙烯酯)、DPF(二氟磷酸锂)两个产品。DTD是成膜添加剂,抑制阻抗增加,抑制初始容量下降,减少高温放置后电池膨胀,提高电池充放电性能和循环性能,该产品目前已完成中试。DPF作为锂电池的一类新型锂盐添加剂,可以通过对含Ni的三元或二元正极(如NCM,NCA)起到保护作用,降低电池阻抗,改善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循环和保存寿命、倍率特性、适用温度范围等主要特性,其化学稳定性和耐热稳定性又远高于常用锂盐,目前该产品生产装置正在安装中。目前上述产品尚未量产,市场销售情况视实际产品性能和客户需求情况存在不确定性,预计2020年电解液添加剂对公司总体收入影响仍然较小。

4、资金管理方面,公司除统筹使用自有资金外,将积极通过存量资产销售回笼资金、金融机构融资、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筹集年度经营投资资金,有效控制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上述2020年经营计划仅为公司依据过往年度经营业绩及当前市场情况做出的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对此应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

(四)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五)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五、41(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之所述。

(七)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共40家,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之所述。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0-007

债券代码:122444 债券简称:15冠城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及2020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4、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6、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8,843,518.52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2,552,141.20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68,255,214.12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05,362,900.17元,扣除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145,121,609.90元后,2019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574,538,217.35元。

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内实施约5亿元的股份回购,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有关协议,同意支付给该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本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计、资产验证及提供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5、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6、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非执行董事(指除独立董事外,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董事)薪酬或津贴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公司独立董事及非执行董事津贴为80,000元人民币(税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条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条例》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3、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商业不动产抵押资产证券化(CMBS)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用商业不动产抵押资产证券化(CMBS)模式,通过结构化设计,发起设立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期限不超过18年。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商业不动产抵押资产证券化(CMBS)产品的公告》。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科建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海科建在商业不动产抵押资产证券化(CMBS)模式中承担的差额支付义务、回售和赎回义务等提供不超过4.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于专项计划成立日后向专项计划账户提供300万元的保证金,并由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内容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持有的下属子公司常熟宏盛及冠城瑞闽债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对全资子公司常熟冠城宏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宏翔”)25,148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转让价为25,000万元。债权转让的同时,华融资产将与常熟宏盛协商重新签署协议,确认还款期限为24个月,同时附12个月宽限期,并由双方根据债权转让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偿债利率。若常熟宏盛能按时足额偿付本金及利息或按约定提前清偿债务,华融资产则于到期日免除其收购的标的债权中148万元的债务。

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对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瑞闽”)29,400万元债权转让给华融资产,转让价为29,000万元。债权转让的同时,华融资产将与冠城瑞闽协商重新签署协议,确认还款期限为24个月,同时附12个月宽限期,并由双方根据债权转让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偿债利率。若冠城瑞闽能按时足额偿付本金及利息或按约定提前清偿债务,华融资产则于到期日免除其收购的标的债权中400万元的债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常熟宏盛及冠城瑞闽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为常熟宏盛对华融资产的25,148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将公司所持有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2.1亿股股份为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华事达将其所持有的1个车位为上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2)同意公司为冠城瑞闽对华融资产的29,40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将所持有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2.42亿股股份为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华事达将其所持有的1个车位为上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此外,福建华事达承诺作为共同还款人为冠城瑞闽上述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付提供资金支持。

同意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内容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邵武创鑫向交通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并由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内容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24《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科建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26《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常熟宏盛及冠城瑞闽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27《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拟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公告》。

28、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下属公司南京冠瑞置业有限公司增资4.2亿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盛”)将对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冠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瑞置业”)的4.2亿元债权转为对其增资4.2亿元,增资完成后,冠瑞置业注册资本将由1亿元增加至5.2亿元。增资完成后,南京万盛持有冠瑞置业股权比例不变,仍为10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近期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3、5、6、7、8、10、17、18、19、26、27项议案及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0-008

债券代码:122444 债券简称:15冠城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国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8,843,518.52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2,552,141.20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68,255,214.12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05,362,900.17元,扣除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145,121,609.90元后,2019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574,538,217.35元。

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内实施约5亿元的股份回购,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19年度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备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0-009

债券代码:122444 债券简称:15冠城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9日,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17室-1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10层。立信中联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2019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等地设有13家分所。

立信中联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持有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证书序号为000388号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

2、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19年末,合伙人35人,注册会计师401人,从业人员52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64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中联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24,558.5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收入为19,603.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816.46万元,年末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5,220.12万元。2018年度立信中联为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房地产业、制造业等,资产均值4,484,099.58万元,收费总额2,366.23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截至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019.27万元;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至今未发生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截至2019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大于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及其从业人员截至2019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中联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的情形。最近三年收到3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具有多年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三) 审计收费

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为1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3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8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增加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维持不变。

三、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查了立信中联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并通过面谈的方式与立信中联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交流,考察了立信中联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最终认为:

立信中联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在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推进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立信中联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0 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师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中联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履职能力,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具有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熟悉国际、国内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聘任、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0-010

债券代码:122444 债券简称:15冠城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

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和转回

根据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2019年度需提取和转回以下存货减值准备:

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4,693,965.43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度确认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4,693,965.43元。

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3,364,770.86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3,364,770.86元。

下属控股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53,139,994.88元,累计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904,395.62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48,235,599.26元。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当年度合计需提取存货跌价准备61,198,731.17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904,395.62元,计入当期损益56,294,335.55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2019年度需提取以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当年度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09,982.40元。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度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09,982.40元,计入当期损益2,709,982.40元。

3、合并报表商誉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合并报表中与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闽信(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并事项相关的商誉存在减值。

2019年12月31日(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前),公司合并报表中与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商誉净额为2,801,740.79元。经商誉专项评估测试,该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价值确定为8,087,100.00元,低于其账面价值8,190,643.89元(包含存货账面价值5,388,903.10元和商誉账面价值2,801,740.79元),即存在商誉减值103,543.89元,2019年度需提取商誉减值准备103,543.89元。

2019年12月31日(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前),公司合并报表中与闽信(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商誉净额为3,601,890.83元。经商誉专项评估测试,该项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价值确定为2,722,400.00元,低于其账面价值6,312,494.54元(包含存货账面价值2,710,603.65元和商誉账面价值3,601,890.83元),即存在商誉减值3,590,094.54元,鉴于该资产组系项目尾盘且预计在2020年售罄,故2019年度全额提取商誉减值准备3,601,890.83元。

2019年12月31日(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前),公司合并报表中与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商誉净额为76,519.76元。鉴于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连续亏损多年,公司从谨慎性角度,判定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2019年度需提取商誉减值准备76,519.76元。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当年度合计需提取商誉减值准备3,781,954.48元,计入当期损益3,781,954.48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29,592.53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0-011

债券代码:122444 债券简称:15冠城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公司2019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对2019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0-012

债券代码:122444 债券简称:15冠城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决定下列经营事项:

一、对外投资事项

1、房地产项目投资: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全权决定与土地获取有关投资事宜,授权金额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土地获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参加公开市场土地、股权招拍挂竞买及收购兼并等其他方式。

2、新能源业务投资: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新能源项目(含动力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及相关产业链项目)投资,授权金额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累计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投资理财:授权公司总裁决定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等),在授权额度和实施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对在授权期限内已投资的标的处置由经营层根据投资标的及市场变化的具体情况决定,不受授权期限的约束。

二、借款授信事项

在新增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时,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全年实际借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金拆入事项。

三、关联交易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12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时。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在一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授权公司总裁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计划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我们未发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的现象。公司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0-013

债券代码:122444 债券简称:15冠城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下转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