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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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0-041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7月7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鉴于近期由于受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购方案拟定回购价格上限13.56元/股(含)。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同时也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3.5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64元/股(含), 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7.64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17,006,802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97%;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7.64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8,503,40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八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0-04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6元/股(含)。并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2),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978,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63%,最高成交价为13.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706,693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7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近期由于受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购方案拟定回购价格上限13.56元/股(含)。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同时也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3.5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64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7.64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17,006,802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97%;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7.64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8,503,40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股份回购方案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2020年7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