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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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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20年7月29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联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创新中心暨参股设立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福田”)作为京津冀地区的整车厂领军企业,联合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海”)等共计10家企业共同组建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创新中心,共同设立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同意北京天海联合北汽福田组建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创新中心暨参股设立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同意北京天海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
于2020年12月前完成出资30%,2021年12月前完成出资30%,2022年12月前完成出资40%。
同意《北京天海联合北汽福田组建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创新中心暨参股设立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项目建议书》。
同意《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合资协议》、《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章程》。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着行业政策、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合资公司未来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其盈利能力有待市场检验。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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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苗俊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联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创新中心暨参股设立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福田”)作为京津冀地区的整车厂领军企业,联合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海”)等共计10家企业共同组建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创新中心,共同设立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同意北京天海联合北汽福田组建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创新中心暨参股设立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同意北京天海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
于2020年12月前完成出资30%,2021年12月前完成出资30%,2022年12月前完成出资40%。
同意《北京天海联合北汽福田组建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创新中心暨参股设立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项目建议书》。
同意《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合资协议》、《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章程》。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着行业政策、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合资公司未来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其盈利能力有待市场检验。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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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收到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的通知。中德证券作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原指定郝国栋先生和刘晓宁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目前正处于持续督导期。
现由于刘晓宁先生工作调整,不再继续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本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德证券授权李志丰先生自2020年7月30日起接替刘晓宁先生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督导工作。李志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郝国栋先生和李志丰先生。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李志丰先生简历
李志丰先生,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从业人员,副总裁,保荐代表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投资银行相关工作13年,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方正电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九九久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紫光股份再融资项目、三毛派神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