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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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口罩产品获得CE符合性认可的公告

2020-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8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口罩产品获得CE符合性认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97.79%的子公司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健康”)近日收到欧盟公告机构CMC MEDICAL DEVICES & DRUGS SL颁发的CE符合性声明报告。基本情况如下:

一、声明报告主要内容

制造商: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一次性医用口罩(非无菌)

证书编号:CMC/CE/2020/26082020.2

有效期:2020年8月26日至 2021年8月25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以岭健康生产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非无菌)获得CE符合性认可,表明该公司此产品已具备欧盟市场的准入条件,有利于相关产品在欧盟市场的推广和销售。同时可借助连花品牌势能,增强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但由于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需求和产品的推广效果,公司尚无法预测其对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8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连花清瘟胶囊获得科威特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科威特药物和植物药注册控制管理部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批准文件,批准公司药品连花清瘟胶囊符合科威特植物药产品标准注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科威特注册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Lianhua Qingwen Capsules

剂型:胶囊

分类:呼吸类,子分类:咳嗽/感冒/流感

治疗适应症:可治疗由病毒性疾病例如季节性流感、流行性感冒、甲型流感(H1N1)、SARS、轻型和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发的发烧、咳嗽、乏力、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头疼、咽干咽痛、气闷气短、舌偏红的症状,具有清肺解毒之功效。

证书有效期:5年

产品注册号&日期:288/2020年8月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连花清瘟产品为公司的主导产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品种,主要用于感冒、流感相关疾病的治疗。连花清瘟产品先后多次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入感冒、流感相关疾病诊疗方案。2020年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被列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五/六/七/八版)推荐用药。2020年4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原批准适应症的基础上,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的新适应症。

2019年度,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7.03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9.24%。2020年上半年,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0.24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5.11%。

三、主要风险提示

本次连花清瘟胶囊获得科威特药物和植物药注册控制管理部的药品注册批文,标志着公司具备了在科威特市场以药品身份销售该产品的资格,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带来积极影响。同时,这也是连花清瘟胶囊首次在海外国家获批用于治疗由轻型和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发的相关症状。

截止目前,连花清瘟胶囊已在中国的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和巴西、印度尼西亚、加拿大、莫桑比克、罗马尼亚、泰国、厄瓜多尔、新加坡、老挝、吉尔吉斯斯坦、菲律宾分别以“中成药”、“药品”、“植物药”、“天然健康产品”、“食品补充剂”、“现代植物药”、“天然药物”等身份注册获得上市许可。目前海外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药品销售容易受到海外市场政策环境变化、汇率波动、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