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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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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1-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04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中盐内蒙古化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1,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做出的审慎决策,其在未来的经营中将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际贸易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依托前期对外贸易积累的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并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主要出口的产品有金属钠、三氯异氰尿酸、氯酸钠、食用盐、工业盐等。以子公司内蒙古兰太钠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太钠业”)为主体,开展对外贸易业务。2020年以来,公司PVC、糊树脂、纯碱、烧碱等产品也有出口需求。以生产为主体的兰太钠业已不适应公司对外贸易发展需要。为了提升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高质量发展,适应“立足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举措,结合公司出口产品种类和业务量增加的实际。公司拟出资设立中盐内蒙古化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公司”),统一经营公司对外贸易业务。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盐内蒙古化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注册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五)出资情况: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设立国际贸易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六)经营范围:PVC、糊树脂、烧碱、纯碱、水泥、金属钠、金属锂、氯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盐产品的批发兼零售;自营所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国内贸易业务;水泥、化工产品及机械设备、建材、电子产品的销售和代理;电子商务。

(七)国际贸易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

1、董事会: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派出。

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设立一名监事,由股东聘任。

3、经营管理层: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

以上信息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登记的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成立国际贸易公司的目的

成立国际贸易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外贸易业务水平。适应“立足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举措。在国际、国内市场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扩大企业在国际市场的产品销售收入。

(二)成立国际贸易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将在保障公司营运需求、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国际贸易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做出的审慎决策,其在未来的经营中将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际贸易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依托前期对外贸易积累的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并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06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

化工有限公司DCS合规升级

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DCS合规升级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2,496.01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技术成熟,且在行业相关企业中运行效果较好,性能稳定,不存在技术风险;项目建设资金全部自筹,筹措方案合理,无财务风险;污染物排至原有建筑物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环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化工”)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氯碱化工目前分散的主控室,于2007年建设生产线时配套建成。因现有主控室布局分散且各自独立运行,各生产单元之间的运行状况不能被生产调度室直接了解和掌控,不便于生产协调和统一调度。同时,因建成时间较早,相关标准已与现行的规范要求不符。为了满足中央控制室高效调度协调及应急快速处置需要,提升管理效率,且使之符合现行规范要求。氯碱化工拟对现有主控室进行整合,建设集中控制室。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DCS合规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上2层的中心控制室一幢,建筑面积1982.55m2,将分散的各主控室进行搬迁整合,对现有DCS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及生产调度、主控系统进行优化。

(四)项目投资概算:项目建设投资为2,496.01万元,建设资金全部自筹。

(五)项目建设方案:该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新建中心控制室(楼)建设与配套设施和各类过程控制系统与辅助监控系统的改造与升级。拟建设地上2层的中心控制室一幢,建筑面积1982.55m2,选址位于氯碱化工原生产调度楼东侧,所需水、电、气等公用工程用量,均可依托氯碱化工内部现有设施解决。中心控制室建成后将氯碱化工现有年产40万吨PVC和36万吨烧碱生产系统分散的控制系统进行搬迁整合,共涉及的11个主控室、3台SIS系统、11台工程师服务器、64台操作电脑、9面气体报警柜、8个消防报警箱区域机、1台聚合干燥变频、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实施,同时对原有主控室的DCS控制柜进行升级改造,对生产调度、主控系统进行优化。

(六)项目建设周期:14个月。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一)从现代化工厂管理需要来看,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自动化生产水平,可实现各生产单元的统一调度,高效协同,减少生产现场操作人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项目可为公司安全稳定高效生产提供更好的保证,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项目符合公司整体规划和布局,实施很有必要。

(二)满足现行《控制室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等规范新要求,新控制室将严格按现行规范和标准设计建设,本方案中控制室采用抗爆防护要求设计,实现了控制室、厂房的区域分离,满足了现行规范对安全间距的要求,采用了耐火等级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实体墙设计,面向火灾危险性设备侧外墙无门窗洞口。解决了生产现场的政策风险问题,为公司长期稳定生产提供了保证。从政策角度分析,建设很有必要。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

(一)工程风险分析

本项目所需材料可在国内市场采购,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工程建设安全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工程建设上风险较小。

(二)技术风险分析

项目方案设计结合控制室的功能要求,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功能分区,保证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建设技术成熟。该项目技术成熟,且在行业相关企业中运行效果较好,性能稳定,不存在技术风险。

(三)财务风险分析

本项目投资2496.01万元,建设资金全部自筹,筹措方案合理,但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工程量预算不足或物价总水平上涨、人为因素或客观因素导致工期延期等原因导致投资出现缺口或增加现象,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丰富施工经验、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工程承包商进行规避。综上所述本项目无财务风险。

(四)环保风险与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有:生活污水、雨水、事故排水等。污染物排至原有建筑物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环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五、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氯碱生产单元集中控制室,一是大量减少了生产装置现场的员工数量,降低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和公司停产风险;二是有效提升氯碱生产单元全面协调调度和突发事件状态下的应急联动、快速反应能力;三是符合国家关于生产现场中控室、巡检室、休息室的限期整治要求和上级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四是可满足公司当前及今后大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在有力推动公司产业规划实施的同时,能够进一步加强属地化管理,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1-00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29日 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29日

至2021年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28日上午9时一11时;下午14时一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3、联系方式: 电话:(0483)8182016

(0483)8182785

传真:(0483)8182022

邮编:750336

联系人:孙卫荣 张淑燕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03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运行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05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

化工有限公司220kV变电站改

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220kV变电站改扩建项目

●投资金额:13,628.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为保障公司内部生产装置安全平稳运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项目的政策风险小;项目工程技术经过国家权威机构审查、复核,技术、运营管理风险较小;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目前公司经营稳定,经营现金流量充分,能够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且项目建成后能够提高公司生产装置产能稳定发挥,间接降低生产费用,能够化解项目建设带来的资金风险和财务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化工”)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氯碱化工现有220kV变电站一座,承担着公司聚氯乙烯、烧碱、电石、糊树脂及金属钠等产业板块的供电任务。目前该站已接近满负荷运行中。随着公司产业升级及新增项目的实施,各产业板块用电需求逐年增加。为了保证各产业板块的正常运行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投资新建220kV变电站一座及相应配套设备设施,概算投资13,628.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220kV变电站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氯碱化工

(三)项目建设内容:新建220kV变电站一座、扩建原220kV变电站至新建220kV变电站出线间隔1个、新建新站至原站的1回输电线路、新站至电石厂电石炉35kV供电线路。

(四)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13,628.00万元,其中变电工程10,114.00万元、送电线路工程3,384.00万元、光纤通信工程130.00万元。

(五)项目工艺技术方案:本项目为无人值守变电站,工艺成熟简单,配备智能机器人巡检系统。

(六)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七)项目收益预算: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后年增加利润3,316.82万元,预计投资回收期4.07年。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一)原220kV变电站运行现状分析

原220kV变电站于2005年投入使用,有5台主变压器,总容量960MVA。其中,额定容量200MVA主变压器3台,总容量600MVA,采用“开二备一”方式运行,主要为公司氯碱厂、金属钠厂、氯酸钠厂、三氯异氰尿酸厂、电石厂(动力部分)提供用电负荷。额定容量180MVA主变压器2台,总容量360MVA,主要给公司电石厂12台电石炉供电。该变电站5台主变压器可用容量760MVA,经济安全运行容量为513MVA,现承载用电负荷为671.57MW,已达到满载运行状态,超出经济运行负荷13.52%。满负荷运行出现异常时,只能限制部分装置用电,调低生产负荷,造成生产装置不能平稳运行,限制了产能发挥,同时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原220kV变电站采用室内GIS布置,站内空间已经占满,受两回进线和220kV母线接带负荷能力限制,不具备扩建或将小容量变压器换成大容量变压器的实施条件。变电站接入馈线路数较多,采用电缆出线方式,并联支路数也较多,系统存在阻抗较小、安全稳定性差的缺点。

(二)公司用电现状及未来需求情况

1、根据《工矿企业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导则》中对变压器75%经济运行的要求。公司现220kV变电站共有主变压器5台,可用容量为760MVA,最大有功功率为684MW,现已接带671.57MW,超出经济运行负荷158.57MW,接近满负荷运行,易出现异常情况,造成用电负荷波动较大。

根据现行电网收费模式,用电负荷波动越小,基本电费相应越低,近年来,受用电负荷波动影响,公司基本电费逐年增加,产能效应也得不到充分发挥,影响了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2、公司生产装置技术升级增加用电需求,公司电石厂现有电石炉12台,近年,已对其中的5台进行了技术改造,工效提升明显,受变压器容量限制,其余7台暂没有改造。改造后将增加用电负荷约41.2MW。新建及扩建项目也有新的用电需求,其中,糊树脂二期项目新增8MW、氯乙烯单体扩能项目新增20MW、600吨/天石灰窑项目新增4.5MW、500吨金属锂项目新增6.5MW,1万吨异氰尿酸项目新增3.5MW、10万吨片碱项目新增6.0MW、200立方/天母液制纯水项目新增2.8MW、其他项目增加8.4MW。以上项目将在2020年、2021年陆续实施完成并投入运行,将新增用电负荷100.9MW。

新扩建项目新增负荷及现有变电站超经济运行负荷总量已达到259.47MW,现有装置已不能满足未来发展需要。

(三)其他因素分析

新220kV变电站建成后,因选址距离电石厂更近,可将电石炉负荷接入新站,有效缩短供电线路,优化厂区供电区域分块,减少馈线路数,提高系统安全稳定性及抗风险能力。

现220kV变电站存在自备电厂单台发电机运行或单线路运行时从外网取电负荷受限的问题,新建时可将其与现变电站220kV输电线路连接,解决外网用电负荷受限问题,提高公司整体电网构架的安全可靠性。

220kV电压等级的电费相对便宜,新建变电站主架网采用220kV电压等级,通过两回线路架空与内蒙古自治区蒙西电网相接,增加供电稳定性的同时可节约公司电费支出。

公司用电为一级负荷。近年来,随着产业升级及新增项目投产,用电负荷逐年攀升,对供电质量的连续、稳定、可靠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公司发、供、配电装置一直没有增加,同时,所在地区也没有能够满足公司用电需求的装置,同时,现区域内供电枢纽“吉兰太500kV变电站”尚有两个可用间隔,如该间隔被占用,公司将失去引入用电负荷的机会。

综上所述,投资新建220kV变电站已势在必行。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

(一)政策风险

项目为保障公司内部生产装置安全平稳运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

项目已获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和经济统计局、社会事务局、林业草原和水务局、公安局治安大队、生态环境局乌斯太分局、管理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及阿拉善盟电业局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评审,认为实施本项目是必要的,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拉善电业局,中盐化工,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参与供电、接入系统等方案的评审,并复核了可研报告的收口版,这些部门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建设。因此,项目的政策风险小。

(二)项目技术、运营管理风险

220kV变电站建设在电力系统属于规模较小、难度系数较低,工艺相对简单,同时安装智能机器人巡检系统,建设无人值守变电站。项目工程技术经过国家权威机构审查、复核,技术、运营管理风险较小。

(三)项目资金与财务风险

项目动态投资13,628.00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目前公司经营稳定,经营现金流量充分,能够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且项目建成后能够提高公司生产装置产能稳定发挥,间接降低生产费用,能够化解项目建设带来的资金风险和财务风险。

五、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工艺技术成熟可靠,项目环保、消防、节能及安全措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项目实施后可以满足现有装置和未来项目发展需要,优化厂区供电区域分块,提高系统安全稳定性,提高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01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7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1年1月13日在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董事龙小兵、屈宪章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同时委托董事周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德禄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制定〈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修订〈组织机构职责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修订〈内部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修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投资建设220kV变电站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220kV变电站改扩建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DCS 合规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DCS 合规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五、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