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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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股权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2021-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1-00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股权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家驹先生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樊家驹先生与许广彬先生协议转让股份已经完成股权过户登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樊家驹先生协议转让股份情况概述

2020年12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家驹先生与许广彬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部分东方材料股份(42,976,2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许广彬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1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东方材料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及《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2月22日,樊家驹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其与许广彬先生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三、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股份持有情况

本次股权过户登记完成后,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976,2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樊家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24,146股,樊家驹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朱君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705,600股,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329,7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票完成过户登记前后,樊家驹先生和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四、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后,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29.9%股份,是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后续,其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管理的需要调整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度,及时对外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