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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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公告编号:2021-02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民族饭店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长杨华先生及独立董事徐经长先生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周民先生及庄严女士出席会议,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柯希霆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交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交易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交易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现金支付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期间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标的资产的交割及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与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关于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即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选取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2,子议案2.01至2.08均进行逐项表决并通过。

2、以上议案1-15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后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昆、韩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